中国十人晋级【人道中国三十年】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中国没有人道主义传统吗?      中国是否有人道主义的历史传统,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让我们先把一些概念弄清楚。   人道主义是一个外来语,在英文里是humanism或humanitarianism。这两个词有时可以通用,但又有区别:后者指增进人类福利,免除人们的不幸和痛苦的思想和行动,故常与慈善救济事业联系;前者则和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联系,亦可译为“人本主义”。
  《韦氏大学词典》解释humanism的第三义说:“一种以人的利益和价值为中心的学说、态度或生活方式;尤指这样的哲学,它通常否认超自然主义,强调个人尊严和价值,以及通过理性达到自我实现的能力。”
  人类社会的人道思想始终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范畴,作为一种时代思潮和理论,则是在15世纪以后逐渐形成的,最初表现在文学艺术方面,后来逐渐渗透到其他领域。
  法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宣言书。国内学者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对西方人道主义的理解普遍带有某种“阶级性”,认为西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超阶级、超时代的抽象人性论,其追求的社会制度以私有制为基础,以个人主义为核心。
  在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人道主义反对封建教会专制,要求充分发展人的个性。直到19世纪,人道主义始终是资产阶级建立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思想武器。
  
  中国为何开不出“民主自由”之药方
  在中国,人道主义思想古已有之,其素朴形态不过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人,人人都应平等相待、互相尊重。
  儒家的“仁”,恕道孝道,仁政王道,德治礼制,中庸之道,民本思想,大同理想,救世精神等等都包含着朴素的人道主义元素。但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未能开出“民主”、“自由”的药方以保障人的政治自由,这里有历史之机运问题,也有儒学本身的问题。
  “在春秋战国期间,中国人思想自由的空间还是很大的,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还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同属儒家学派的孟子的思想就与孔子有很大不同。孟子的思想里,突出体现了平民和人权的思想。孟子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告诉统治者们,要爱民,要认识人民的重要性。鉴于孟子的教导,唐代开国皇帝李世民得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结论。因此,爱民、重民的思想在以后的封建帝王统治思想中有了一席地位。
  中国历史的转折始于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及后来的汉武帝时期。秦始皇不许人们信仰上帝,更不许人民有天赋自然权利,只许人民服从他的统治。他将天下攫为己有,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和坟墓,征集天下民工修筑长城以保秦国平安,不惜牺牲三千童男童女的性命去寻找长生不老之药。一场惨绝人寰的焚书坑儒,使中国早期最有价值的人权思想彻底泯灭,使尧舜禹时代的公为天下的思想彻底泯灭。由此可以说封建专制君主是人类自由、平等的最大敌人丝毫不为过。
  中国人的政治待遇遭到沉重打击,中国人平等自由的脊椎被彻底打断。从此,中国社会发生了一个戏剧性的变化:由尧舜禹的大公变为秦始皇的大私,由神和人民的天下变为皇家的天下。自此,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人民权利被剥夺的阶段、人格卑微的阶段、封建统治者为所欲为的阶段、不平等待遇牢固延续的阶段。中国文化彻底走进了一个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生殖器文化”,中国政治陷入了极权专制的模式。
  
  从“焚书坑儒”到“罢黜百家”
  汉武帝一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奠定了中国人民几百年来的政治待遇。中国人民的人性尊严和人格尊严,经秦始皇的一场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被彻底泯没。
  人类的权力欲壑难以满足,财富和精神欲壑也难以满足。权力再大的人也不会停止对权力的扩张。这种对时空的占有不仅表现在权力和财富上,还表现在精神和思想上。统治者的思想往往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统治的核心形式更多的是在精神方面。汉武帝独尊儒术就是对人精神空间的统治和控制。没有脊柱的中国人只能匍匐在封建帝王面前过了几千年。
  分析到此,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历史上王权强大、人权薄弱的原因,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时期,也是中华民族为了建立一个政治上高度统一的辽阔国所付出的客观代价。
  明末发展到宋明理学,朱熹的理学权威始终没有超过皇帝的神学权威。特别是中国的理学家将天理与人性相割裂,动不动就存天理灭人欲。儒学已经偏离了孔学尽伦尽制的全面,只侧重于儒家内圣之道而忽略了外王学说,忽略了制度变革和王道政治等经世致用的“外王”实践。她可以作为个体生命找到安身立命的根本,却不足以开出现代民主制度之药方。程朱理学不可能成为推动欧洲社会在近代发生巨大变革的欧洲启蒙主义,也使中国以人权为核心的人道主义发展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
  综观中国历史,几千年来,政权和社会更替的内容一直是同一种力量的变换,即统治者权力的更换,而非“法”和“权利”的变换,或说公与私的变换。牟宗三认为,中国文化心灵具备道德精神与艺术精神,而在解决具体问题的科学精神(逻辑数学科学方面之知解精神)与政治精神(国家政治法律方面客观精神)方面颇为不够。故他在《历史哲学》中,以中华文化富有“综合的尽理之精神”(道德精神)而缺乏“综合的尽气之精神”(艺术精神),以说明何以中国传统何以没能发展出科学与民主政治。
  就这样中国早期人道主义思潮在封建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在饱受封建保守势力残酷镇压而又得不到社会进步力量广泛支持的条件下,难以完成中国现代化的启蒙任务。从某种角度来说,打破封建传统观念的任务只能靠输入外部文化来进行。
  
  “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近代以来,从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初,“人道主义”一向被冠以“革命”二字。
  1939年12月,毛泽东为悼念白求恩写了《纪念白求恩》一文,号召中国共产党员学习他的国际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也写下了“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题词。但凡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时期的学医行医者,都被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执行领袖名言。
  这虽然是作为医疗卫生工作方面的口号提出来的,但它以伦理道德原则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怎样对待群众?毛泽东认为要尊重群众,以平等态度待人;怎样对待犯错误的同志?1942年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就提出要“与人为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社会主义时期提出“团结――批评――团结”、“一看二帮”,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关系;怎样对待敌人营垒中可以争取团结的力量?毛泽东提出“既往不咎”、“以礼相待”的方 针;怎样对待俘虏?毛泽东历来主张优待俘虏,不如侮辱;怎样对待停止捣乱的反动分子?毛泽东主张“施仁政”、“给出路”。
  时隔多年,除非专业党史研究学者,几乎极少有人能够解释得清何为“革命的人道主义”。在百度中键入这几个字,大体可以拼凑出这样的答案:革命人道主义――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伦理原则。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革命斗争相联系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前身。中国革命过程中工农红军实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官兵平等、三大民主等均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
  新中国建立后,采取的救济失业、禁毒、禁娼、除害灭病、劳动保护和公费医疗,以及在坚决消灭剥削阶级的同时,对于剥削阶级的人们,除极少数罪大恶极的分子外,都努力帮助他们在劳动中转变为自食其力的人,给予在监狱和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服刑的罪犯以人道主义待遇等等,也都被认为遵循了革命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革命的人道主义有着相对狭窄的指向。而这种加了限定词的人道主义又不可避免的烙上了阶级斗争的记号。
  先说个听来的故事。现在看来很可笑,但在当时很“革命”。文革中,在“救死扶伤”的医院里,某医院手术台上躺着一位病人,医生正欲为其开刀。术前,医生心血来潮问病人:家庭出身何许?对方不敢说慌,答曰:地主。医生立马弃刀告退。理由很简单,但很充分――我们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决不给阶级敌人及其子女提供救死扶伤服务。遇到态度好的,“这算什么病!回去多搞点劳动,好好改造思想,病就好了。”
  文化大革命中,在刘少奇被关押得病重时,给他看病的医生还用血压计铁盒砸他的脑袋,护士用针头乱戳他的身体,这个国家主席最后带着一根鼻饲管死去。著名作家巴人,被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后,患了重病,数次中风,兼有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有时竟不穿衣服躺在雪地里,家人把他送到杭州精神病院,医院的左派后来得知他是“阶级敌人”,就不给治疗,并赶他出院,不久就悲惨地死去。那时的左派医护人员,学雷锋学到了家,对敌人象冬天一样冷酷无情。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恢复一切人的价值和尊严成为时代最响亮的声音。
  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 “文革”大浩劫造成千百万人惨遭最无人道的迫害,连最私人化的问题都受到严格限制,西装被说成是资产阶级的,布拉吉被说成是修正主义的,旗袍被说成是封建余孽,花哨一点的服装被斥为“奇装异服”,其结果便是服装款式一致,色彩单调,不分男女、不分场合、不分职业的军装盛行。在这种氛围下,任何人想通过服装来体现自己与众不同的个性,就会被看作是“异端”,是“离经叛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确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社会风气大变样,解放了思想,人们很自然地要对过去的历史进行反思:我们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这种惨剧会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再发生?怎样才能防止这种灾难重演?既然要用实践来检验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过去对人道主义的多次批判是正确的吗?“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是修正主义口号吗?只讲阶级性,不讲人性和个性,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吗?“人”的问题得以提出,思想界产生了人道主义思潮。
  
  “伤痕文学”提供了人道主义表象体系
  人道主义问题是怎样提出来的?它在八十年代初提出来不是偶然的。
  文学界是首先表现这一问题的领域,人们对那场浩劫痛定思痛促成了流行一时的“伤痕文学”。正是通过文学,对“阶级性”的批判和对“人性”的倡导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整合力的“形象、神话、观念和概念”的意识形态表象体系。
  文学作品不仅在情节层面表现僵化的国家政权对个人造成的压抑和伤害(如造成很大社会影响的“伤痕文学”的代表作《班主任》、《伤痕》等), 《中国青年报》复刊第二期,便刊登了刘心武的小说《爱情的位置》,让长久以来在公开出版物中近乎绝迹的“爱情”,堂而皇之走向人前。而且在叙事模式和理论话语的层面颠覆50-70年代的主流表述,可作为典型个案分析的是70-80年代之交引起争议的电影文学剧本《苦恋》。她以一个艺术家的经历,串联起知识分子在1949年建国前后的普遍遭遇,并以颇有意味地提出了“人”(个人、民族)与“非人”(国家政权)的对偶形式。主人公凌晨光与两个女性之间富于传奇色彩的爱情被作为“人性”的呈现,而自然风光的描绘则成为“祖国”的主要想象内涵,构成摧残和压抑力量的是已经被“神”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知识分子在文革期间遭受的惨痛经历则被呈现在一种“非人”的情境当中,即被驱逐出社会成为荒无人烟的芦苇荡中“蓬头垢面、衣裳褴褛的逃亡者”,最终在雪原上冻饿而死,“他用余生的力量在洁白的大地上画了一个‘?’,问号的那一点就是他已经冷却了的身体”,同时天空中“雁阵排着人字,缓缓飞来,铺天盖地的人字”。
  如果说新中国意识形态曾经用“白毛女”的故事建构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中国把鬼变成人”,那么《苦恋》则将这一叙事模式转换为相反的内涵。天空大雁排成的“人”字,成为这一时期作品中反复出现的意象,表达“人”的观念和价值的重申。
  另一部被称为“人道主义宣言”的长篇小说《人啊,人》,主要情节围绕一本人道主义理论论著的出版而展开,这本论著的作者何荆夫在50年代“反右派”运动中因为写了一张要求多一点“人情味”的大字报,而被放逐20多年。小说中有何荆夫和他的启蒙老师讨论雨果小说《九三年》的段落,并直接赞同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革命的目的难道是要破坏人的天性吗?革命难道是为了破坏家庭,为了,使人窒息吗?绝不是的。‘我要人类的每一种特质都成为文明的象征和进步的主人;我要自由的精神,平等的观念,博爱的心灵’”。男女爱情和母女亲情、孤独的英雄和“痛苦的理想主义者”,构成这篇小说的主部内容。
  与其说这些小说借助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理论,阐述了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如说它们将矛盾的解决寄予浪漫和理想化的人际关系的想象之中。
  
  80年代人道主义大讨论
  随后,更直接的人道主义大讨论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报纸的推动下愈发热烈。
  1980年8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汝信的文章《人道主义就是修正主义吗?》,在“文革”后第一次为人道主义正名:“人道主义就是主张要把人当作人来看待。人本身就是人的最高目的,人的价值也就在于他自身”。
  实行改革开放对于封闭多时的中国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巨大的震动。既然 意识形态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那么,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意识形态(包括价值观念)如果还是原封不动,继续过去“左”的一套,就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怀疑,产生“信仰危机”,这也需要从理论上做出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就是在这种背景和气氛下提出来的。
  1983年3月16日,周扬(原中宣部副部长)发表《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的著名论文,倡导社会主义人道主义。1983年1月17日,王若水(原《人民日报》副总编辑)发表《为人道主义辩护》的文章,以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是“异已的事物”。1984年12月7日,邓朴方(时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发表《我们的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的文章,指出“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往往……是站在封建主义的立场上去批判的”。
  80年代将人道主义纳入马克思主义或者把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化的努力,始终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即50―70年代的社会主义实践尤其是1958到1959年的“大跃进”和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如“个人崇拜”、官僚主义的国家政权对个人的压抑、“阶级斗争”造成的人与人关系的紧张、以及一些特定社会群体如青年学生、知识分子、被作为“走资派”受到冲击的官员等遭受的伤害。
  在论述造成类似问题的原因时,“阶级斗争”被看作是造成“人性”受到摧残的主要根源。在具体论述阶级论为何丧失了合法性时,倡导人道主义的文章普遍采取“两阶段”说,即周扬所概括的“革命斗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两阶段说”清晰地将阶级性、人性之间的对抗关系建构所隐含的意识形态诉求显现出来。
  
  清楚精神污染“文革的回光返昭”
  在毛泽东时代,“国家”始终是在列宁所谓“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这一意义上被认知。由于个人及其行为、属性都附属于一定的阶级,而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因此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且个人的日常生活和文化表达必须被组织到国家机器之中;相对地,“人性”强调人具有超越阶级的普遍属性,这种属性使得以阶级斗争作为其目的的国家统治显得不合法,从而要求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确立一种更宽松、和谐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在80年代前期作为一种具有批判性的话语形态出现,同时也通过对“人性”的隐喻性修辞表达,更改了国家、个人之间的认同方式。但是随着1983年爆发了对周扬、王若水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的批判,开始所谓“清除精神污染”运动,直至1984年胡乔木的《关于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发表之后,相关的讨论被彻底抑制。
  “要反要革的东西很多,形势很乱,左的思想普遍抬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被喻为“文革的回光返照”,也这是十年内乱以后正式开展的第一场“大批判运动”,甚至有人担心又要来一次“文化大革命”了。
  理论界对人道主义的讨论从1978年到1984年,大约延伸了5年的时间,涉及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美学和文艺学等多个领域,论题却较为集中,主要是关于人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人性和人的本质、“异化”问题等三个方面。也可以说,这是用人道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的话语表述的尝试的终止,但是无论80年代前期用以批判“阶级性”的“人性”,80年代中期的“主体论”,还是80年代中后期的“人学”,其视野始终限定在“人道主义”意识形态脉络之内,他们都相信“个人”是一个完整的主体,处在世界中心,并且具有自我创造的能力。
  人道主义却作为一种价值观得到普遍的认可,作为一种影响日胜的意识形态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指出: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由无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或革命的人道主义发展而来的。她以集体主义为指导原则的,从社会整体、人类进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强调关心人、尊重人、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决不允许危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强调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社会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性。
  其基本内容除上述待人处世最起码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外,主要是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社会、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都要尊重社会成员做人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的合法地位、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要把关心群众疾苦,为广大群众谋福利作为自己的天职;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每一个成员,都要关心国家的命运,民族的振兴,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发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建立起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关系。
  
  人情味――中国式人
  道主义走向何方?
  
  在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伴随着思想解放的步伐,国人的人道理念也纷纷跳出“左”的思想牢笼。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国际人道法及其独立、中立、公正等原则在中国得以深入传播和普及,人道主义走上了与国际接轨之路。
  70年代后期开始的人道主义论争在1984年被迫终结。但关于“人”的重建问题并未随之停止,而是策略性地游离于马克思主义话语资源之外,形成了以“主体论”和“人学”为主要表达语汇的新启蒙主义思潮。
  
  “市场”成为个体自我价值的最好机制
  人道主义话语中所蕴涵的“主体的经验主义”即个体成为主体的经验性存在(也正是李泽厚所说的“感性血肉的个体”)和“本质的唯心主义”即每个个体都具有人的全部本质(每个人都是“人”)必然导致一种个人主义的伦理价值。改革开放调动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理论界日益关注人的各个方面,人的主体性、人的实践、人的才能、人的权利、人的品质、人的个性、人的教育、人的管理、人的使用等,日益成为理论研究的生长点。这些基于人的实践而出现的人的微观的局部的研究呼唤着对人的整体的宏观的综合研究,即人学研究。
  而在个人与社会的想象关系当中, “市场”则成为使得个体“自由”地实现其价值的最好机制。如果说类似的逻辑在80年代的人道主义讨论中成为隐在的前提的话,90年代的一本讨论“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书籍则直截了当地把市场经济称为人道主义的“保护神”,并将马克思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解为:“既是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价值观要求,同时,实际上又是只能通过市场经济才能逐渐达到的目标”。
  站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这一历史位置来重新回看历史上的这场思潮论争,可以发现其在以青年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为理论武器批判文革历史错误的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现代性的诉求与市场经济之间 完成一种“无意识的共谋关系”。
  
  “以人为本”是对人道主义的科学评价
  自从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央领导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后,理论界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又掀高潮。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评判一个社会是否人道,最简捷的方法就是看普通个人有没有分量,其生命、人格、意愿是否得到尊重。具体到文化、经济、政治诸方面――经济上,除了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调动每个人积极性的经济秩序,保障每个人获得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必要考量。
  从以人民为本到以人为本,这种提法变化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科学地评价了人道主义的价值。以人为本无疑是一个人道主义原则,对它的理解与评价应该是与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和评价一致的。作为历史上人道主义所包含的人道思想、人道原则和现代社会意识形式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与社会主义制度和理想相结合所形成的人道主义新型态,它也必然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它在整个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应占有重要地位。
  与此同时,经过持之以恒的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全社会也已认识到法律的基本功能在于保护权利。2004年宪法修改时,“尊重与保障人权”被正式写入国家的基本大法。权利意识的深入,以及法律对于权利的保护与对权力的限制,让个人从家族、集体等组织中得以解放,个人能够成为社会关系中单独的活动主体,个人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全面提升。
  
  “生命至上”观念深入人心
  “人的生命最宝贵”的价值观在发达国家早已深入人心。西方人道主义思想的传人加快了国人对于生命、个体的理解,尤其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事情发生在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某外资企业里,一位中国员工为保护公司设备而奋不顾身。财产保住了,自己也没受伤,他很得意,同事们也很夸奖。有人说,这下总经理要重奖你了。让人意外的是,总经理非但没奖励他,反而狠狠批评了他:“公司设备坏了可以重造重买,你的生命要是丢了,我拿什么赔你?记住,生命比什么都重要!”这个故事常常被本人用于启发我们中国同胞,用在急救培训课程的开场白中,用来推崇“生命第一”的价值观。
  前不久在北京奥运会上,刘翔因脚伤而退赛,许多人表示不能原谅,但更多人表示了理解――健康,重于参赛、重于荣誉、重于金牌。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众多国人对刘翔的理解与同情,折射出我们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不久前,因工作之需,笔者到达了“5.12”地震灾区,一所被地震毁坏的小学废墟中一尊少年模样的半身塑像颇引人注意,这不是少年英雄赖宁吗?
  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心中的偶像,他为保护国家财产扑灭山灭而英勇牺牲。时隔多年,赖宁精神固然令人崇敬,但他的行为却不再为人们颂扬,中小学校更是注重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超出能力之外的“见义勇为”明令禁止孩子们效仿,否则就是对未成年人生命的严重漠视与不尊。其他诸如灾难逃生、自救互救的培训和演练也广为推广。
  
  “我们日渐陷入价值分裂缺乏共识的窘境”
  虽说中国人的人道理念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变化而变化,伴随着思想解放的进步而进步,但客观地说,在当今中国,人道理念的普及面还不够广不够深,与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差距。君不见,进入21世纪以来,各种非自然因素的甚至是人祸导致的群体性灾难事故,诸如矿难、中毒、翻车、沉船、坍桥、溃坝、火灾、爆炸,更诸如最近有损咱国际形象的三聚氰胺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高发频发,说到底还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和亵渎。那些不惜伤害人命,肆意践踏人道,特别是毒害少儿的唯利是图的企业和个人,还时常可以见诸于报端。
  GDP的急速增长并不等于社会文明程度的同步提高。有不少学者尖锐地指出,当下中国社会已经陷于价值分裂、缺乏基本共识的状态。文明社会的规范存这里经常遭受挫败,而且许多情况下是失效的。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无时不在困扰人们,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问题与公权力缺乏制约、公民权利贫困的政治现实和公义不张、社会财富迅速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现实交织在一起,不断发酵,把社会推向重大事件频发、随时可能引起动荡的高风险状态。要想避免危局,需要系统而持久的变革努力,然而如果不建立起基本共识,以共识引导变革方向,变革的结果可能是加深危机。
  而人道主义不仅是普世性的和开放的,还是一种具有统摄性的价值原则。人道主义在提供必要的一致性的同时,它表达的利益和理想的宽泛和极大的兼容性;它没有意识形态特有的排他性,不会与其他信仰处于非此即彼的不相容状态。
  
  天灾之后,人道主义统领中国
  “5?12”汶川大地震,给予中国思想界最意外的收获是,作为社会主义价值建构的人道主义得到了空前的宣扬。当汽笛长鸣、国旗半垂时,正是人道主义统领了中国。
  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一刻,像今天这样,普通民众的生命得到如此高度的尊重:从震后第一时间温总理赶赴灾难现场开始,“拯救生命”就成了高于一切的目标,
  也从来没有哪一刻,像今天这样,不但十分关心生者的安全,还非常在意逝者的尊严:将无法确认身份的遇难者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更是破天荒第一次,政府设立3天哀悼日,让共和国的国旗为普通民众而降。
  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但我们这个民族在文化基因方面也有缺陷,那就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匮乏。尽管也有“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古训,但它显然太小太弱了,在“仁、义、礼、智、信”这5项核心价值里面,没有一项是针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与爱护。似乎只有王图霸业、革命理想,才是几千年历史的主题。我们曾经担忧,有着这样的文化基因,经历了几十年斗争哲学的熏陶,承受了商品经济利己思潮的冲刷,国人的精神会不会沉沦不振?人文思想能不能碎裂沉寂?而“5?12”大地震,则让中国人看到了希望:原来政府是能够付诸真诚顺应民意的;原来社会还存留着这么多令人感动的精神;原来在我们广大国人的人性中,同样还存有那么多可以闪烁、可以发光的温情和关怀。
  不需要圣人的教导,不需要哲人的启蒙,只要给人道主义适当的时间和空间,让它成长壮大,一个开明政府、文明社会的基调就奠定了。
  灾难会过去,激动与伤怀也会过去,但对于生命的高度尊重,不应该随之成为过去,不应该仅仅体现在抗震救灾期间,而应该成为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和基本行为规则。要把对人道主义精神的传播与弘扬,当成是日常生活的常态:上至国家制度的改变,要让哀悼日负载“生命重于一切”的使命而从此走进社会进步史,规范这个制度,让它成为国家惯例,以后达到某种程度的灾难就应该举国哀悼。中到对民间人道主义组织多给予理解和宽容,建立健全民间慈善机构的形成和运作机制,让民间力量在健康的氛围里健康成长。
  没有人道主义的底蕴,就不会有理解与宽容,也不会有协商与妥协;现代民主与法治,就没有栖息的土壤和维系的源泉。
  盼“5?12”不再,然人道主义却可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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