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经商,该往何处去?:人面不知何处去

发布时间:2020-04-0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11月10日,苏越因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一时间舆论哗然。   这边,我正陪着一群艺术家在山中采风,所有人提起苏越在庭审现场的表现,都百感交集,几乎人人能把他那几句话背下来――他表示“愿赌服输”,但认为判罚“比较重”,还自称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对自己的结局感到“遗憾终生”。
  而那边,苏越的爱人(他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安雯则开了微博,表示要和他共同偿还债务,呼吁网友给苏越捐款,帮助他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减轻刑责。某网站因此展开网调,两万多网友参与调查,其中高达79.5%的网民表示不会捐款。许多网友在回复里对安雯发起活动的动机提出质疑。
  安雯微博求援的一个理由是,苏越的音乐才华并没能通过版税体现出来,全社会有义务在他受难时予以回馈。只是,天亮之前,约翰尚且3次不认主,对于一个已经过气的艺术家,人们是很愿意铁面无私的。失败,已经说明了他作为弱者的处境――相较于那些真正的强者,求援,更说明他弱者的真身。那些被卷入漩涡、最后得到原谅的人,通常是强者,或者是有用的人,苏越显然不在此列。
  人们对苏越缺乏同情的原因,还在于他们认为苏越没有经商的才能,冒险涉足商界,完全是高估自己。马未都先生也说:“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是不知商场的血腥的。”潜台词是,这种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我的看法却恰恰相反。苏越是有经商才华的,至少,作为一个文化商人,他是够格的。归国后的苏越,先在1991年与台湾飞碟唱片合作成立了普安唱片公司,后来创立了天星唱片和万森文化,代理或签约了很多知名艺人,他在商业上,是成功的,或者说,曾经成功过。
  经商失败,不能和没有经商能力划等号,也不能说一个失败的商人就是没有商业才华的人。这30年,倒下的大鳄无数,人们并不认为他们不应经商,却只有苏越遭遇了这种苛刻的评判,因为,在人们的常识中,人一旦成为文化人,就自动阉割了其他方面的才能,有,也等于没有。这是一条专为文化人定制的成王败寇理论。
  苏越为什么要经商?解玺璋先生曾说:“一个艺术家应该如何实现自身的价值?是不是一定要到商场上来证明呢?”作为创作者,常常要面对一个残酷的规律――艺术家的生命线是有起伏的,大部分艺术家,或许在40岁后还能创作下去,但常常会失去灵感和热情。而更残酷的现实是,人们是否喜欢一个人的作品,从来不是因为作品本身,而是和人生际遇捆绑的,人们真正要的是年少成名者的作品里,那股子横空出世所向披靡的味道。
  所以,多数创作者在40岁后必须考虑前路,前路不外两项,从商或者做官。新千年后的苏越,还在创作,但作品的传唱性已经大不如前,必须考虑转行,他选择做文化商人,定位是准确的。王小峰在苏越被判刑后,写博文指出苏越公司的种种弊端,但若把时代的局限性考虑进去,那种经营模式,在当时还是有效,甚至是有创新的。
  他即便不涉足商界,生活也会强过普通人,何况,他已经得到了“不朽”作为补偿――米兰•昆德拉曾说,人有两种办法进入“不朽”,成为艺术家或者政治家。这就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了,如显克微支那个永恒的提问:“你往何处去?”也正是这种选择前后的种种混沌因素,为整件事蒙上了悲剧色彩,让我不敢轻易地命名黑白,也不敢轻易放弃同情,因为,我们和他一样,都不知该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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