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市场经济从取消盘剥开始]健康的市场经济以公平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不仅要停止收这笔钱,更要全面推进符合市场要义与法治精神的公共财政体系,如此民族才有未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多年以来,这笔行政收费的合法性一直饱受质疑,但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却一直没有取消,不合理存在长达20多年,严重影响到市场公平。23日《新京报》载文说,取消这项收费不仅惠及个体户,更惠及民族未来。
  文章说,工商管理费与集贸市场费收费的依据是1983年的规定――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两费”收入已经成为全国很多地方财政的重要非税性收入,湖北省2005年“两费”收入为4.97亿元(不含武汉市),占当年湖北省工商管理部门总收入(8.82亿元)的56.34%。全国大多数地区的情况类似,工商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或多或少与其“两费”收入挂钩。
  这种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的不合理的巨额盘剥,导致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时“先天不足”,更像是一种“出身歧视”,与强调竞争主体公平的现代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文章认为,收费支撑管理者生存,可能产生两个不良后果,第一,地方政府视收费为理所当然的应得收入;第二,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收费定支出,结构庞大、人员臃肿。这两者都会加倍主张乱收费之风。因此不仅要停止收这笔钱,更要全面推进符合市场要义与法治精神的公共财政体系,如此民族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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