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开发研究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 以法律与生活课程开发为例,从学情调查、设计理念、内容组织、方式方法和课程评价等5个方面,对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内容进行探索。
  关键词 高职院校;现代信息技术;法治教育;校本课程;法律与生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6)24-0089-03
  1 高职院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缘起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是依托开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的。在教学实践中至少存在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其一,由于这门课一般只开一学期,少部分学校开设一学年,这样一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就出现难以持续的问题;其二,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行本科专科“一本通”,其权威性固然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教材在法治教育的内容选择、学时安排上没有也不可能充分考虑到各类学校、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针对性不强、缺乏灵活性的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在信息時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如何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适应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教学实效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之举就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针对高职学生学习法律的现实需求,开发增设法律类校本课程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后续拓展课程,在一定的层面上也可以弥补国家统一法治教育课程教材的不足。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开发了法律类校本课程——法律与生活作为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大二、大三的学生开设,成为近年来学生热选的一门课程,填补了高职院校利用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的空白,延伸了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时间与空间。
  2 高职院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意义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现实中,“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律”等“潜规则”盛行,法律所应享有的至上权威在治国理政中远未得到体现,对于规则的尊重与遵守也还远未成为国人的生活方式。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大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培养,不仅承载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梦想与荣光,也关系到自身的成长成才、家庭的幸福与和谐。因此,作为国家统一法治教育课程的延伸和补充,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发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已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落实国家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举措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简称“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提出要“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2]。可见,加强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的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正是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国家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高职院校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集中体现了法治的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共同价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原则和法治目标在价值观上的反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高职院校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就有必要开发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法治教育校本课程。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大学生自我法治教育意识觉醒、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主观需要 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的人才,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要求。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也是一种自觉的生活方式。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将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国家、社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不知法、不懂法、不尊法、不守法、不会用法的人将很难适应现代生活。因此,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对于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帮助大学生从容面对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更好地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就成为理性的选择。
  法治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是适应以信息技术支撑职业教育改革、提升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教学实效性的时代需要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指出,要“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近年来,高校校园惨案时有发生,大学生暴力犯罪案件频出。例如:2004年,云南某高校学生马加爵在学生公寓因琐事而用铁锤残忍地杀害4名同学;2010年10月,陕西某高校学生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撞伤人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2013年4月,上海某高校研究生林某因琐事在寝室饮水机内投毒,致使室友黄某不治身亡;2013年,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因琐事惨遭室友杀害。作案学生不仅断送了自己和受害人的美好前程,而且毁了自己和受害人家庭的希望,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这些案件的发生凸显了学校道德教育的缺口,也反映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效性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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