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政治体制改革须从微观层面入手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杜平先生撰文说,中国政治文明到了临界点。看了很有启发。的确,从建国后近六十年的发展来看,1978年以前的三十年可以算是一个周期,78年以后至今又可以算是一个周期。临界点的特点总是表现为社会各种矛盾交织甚至激化,成为一个“坎”,需要拿出“大手笔”来方能平安度过,进而走上新一轮坦途。这听起来有点玄学的味道,细分析不无道理。中国历来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说,或说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量变之后积累为质变,发展的轨迹总是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文革的时候红卫兵批判刘少奇,指他说了“左一下右一下的领导是绝对正确的领导”这样的大黑话,其实也是含有深义的哲言。美国的两党政治正有“左一下右一下”的味道,由此取得社会发展和各方利益的平衡。以是观之,说中国的政治文明正处在一个拐点上,不仅符合实际情况,而且这种现实有其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

  不管怎么说,以中国当今政治文明的现状分析,如没有大的转变前途确实堪忧,这种危险即令是盲人也已经能够感受得到。所以中央高层领导强调要树立“忧患意识”,要建设和谐社会,正是基于当下中国的国情而言,决非无的放矢或是空穴来风。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以保证经济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这一改革能否成功事关中国前途和命运,这已是无论左中右所有国人大体上并无争议的共识。当前的问题是,从官方到学者,虽有一片热议,宏观上泛泛而谈的多,接触具体实际问题少,务虚多,务实少,空洞的大原则方面的宣示多,立足于细节的改革推进少。由此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情况。有的专业学者撰写大块文章展开从理论到理论的阐述,提出中国已经建成了独具特色的民主制度,似乎要证明政治体制改革在中国早已毫无必要。这属于无视现实的欺人与自欺。所以我主张,既然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大的方向已定,从官方到学者到所有国人,应当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细节上来,研究从什么地方突破,怎样突破?现有做法哪些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和民主法治的要求应予改进,如何改进?有利的方面是事关改革的许多原则和方向早已明确,所缺的只是实现这些原则和方向的细节和具体实施程序。例如,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和方向主要有:共产党依法执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宪法和法律、中央文件和领导人重要讲话为依据,并且这种权威的政治宣示一以贯之。至于细节方面确实缺乏相关的规定,非但如此,实际操作中的细节往往与宪法与法律以及中央文件和领导人讲话所宣示的政治原则背道而驰。所以只有原则没有细节规定,总是使正确的原则流于空谈,而这些细节方面的规定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各方面人士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依照法定程序去制定。这虽不是轻而易举,但也确实是有难有易,由易而难稳步推进,不失为一条稳妥的选择。

  以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为例,可以改革的细节和程序即有若干条。例如是否需要建立竞选制度,这个问题虽然敏感,其实并不值得讨论,因为大前提已经确定,“人民当家作主”,则竞选与否就不成其需要争议的理论问题,而是一种必然的逻辑。既然选民要选举自己信任的人,这样的人当然自己首先要愿意当代表,既愿意当代表了,自己要站出来向选民作出说明,这实际上就是参选的自我宣示,是为竞选的第一步。再次是既然你要当代表,你有什么主张和倾向,是否和选民的意愿一致,就要用各种方式说出来,取得选民的任信和支持,这就是在竞选了。还有第三条,你既要大家选举你,你就必须在选民面前彻底亮相,成为真正的公众人物,让大家洞察你的一切,思想道德行为经历乃至家庭子女财产,事无巨细都要交由选民审查。第四条更是选举的应有之义,任何选举都不应是一个人唱独脚戏,所谓无差额选举让选举人没有任何选择,民意没有自由表达的余地,竞选自然竞不起来。这一条在代表选举中一般不可能出现,但在主要领导人的选举中成为主要方式,与选举这一形式所具有的民主内涵完全相悖。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没有竞选的选举是怎么回事,相信无须要多加说明。所以对于选举制度而言,竞选虽是细节,却是不可或缺的规定。竞选人的条件,资金的筹措,竞选规则等,要有一整套规矩,没有一样是可以少得了的。

  选举制度中除竞选问题以外,还有不少需要改革的细节,有的还涉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修改。比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现在都不是直选而是间接选举,虽是简便易行少费了很多事,但能代表多少民意令人生疑。而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人的选举是否应当引入竞选制度,怎样竞选,又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较深层次的课题,可以先行试点,然后稳步推进。至少应当在中、小城市和县一级作一些尝试,不但实践我们历来提倡的大民主,而且可以培训一大批干部。通过公平正当的程序竞选所产生的领导人与上级任命所产生的领导人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例如,他们的所言所行会诉诸于选民而不是只诉诸于上司,他们会刻意接近选民并倾听其意见和要求,他们会在意自己在选民当中的形象,在涉及大量选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不论是禁摩也好,禁电动车也好,遍地开花的政绩工程也好,他们不会仅凭“出发点是好的”就拍板决策,而是会更加体察民情,谨慎小心,防止激怒那些手握选票的人。简言之,在现行制度下大刀阔斧、一往无前、一言九鼎的领导风格将在民主进程中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官场贪腐的局面也将在新型的社会监督面前受到有力的遏制。

  总之,推进政治文明不要坐而论道,要有扎实的行动。不要大而空。积少成多,积小胜为大胜。即便是讨论,也要着眼于具体实践如何去做。包括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怎么做?怎样在宪政体制内、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要从细节上考虑。例如,怎样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但不妨从改进财政预决算审查的方式方法着手,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威来。

  可以说,从中国的民主法治状况看,我们已经在理论上建立了一个框架,主要依据就是现行宪法,缺乏的是体现其宗旨和内容的细节规定,更缺乏相关的法治实践,显得相当空泛,更给“人治”、“集权专断”等封建官场的一套留下了广阔的活动空间。现在抓好细节问题的完善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广泛发扬民主创造中国特色,二是根据我国国情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应当同时并举两条腿走路。尤其第二条路不可忽视,毕竟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很多问题都是共通的,外国的经验完全可以移植,不必抱残守缺,只要合用即可拿来,如同鲁迅先生当年所说,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中国有句老话说,不怕慢,只怕站。现在我们确实站在一个政治文明发展的临界点上,犹豫彷徨贻误时机没有出路。中国的改革派、老左派和新左派的争议,应当统一于宪法规定的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共同目标,着重在研究如何加强、如何完善的具体细节层面上展开讨论,不应偏离这一主线。总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政治文明从而实现更广泛的人民民主为全中国老百姓所急切期待,整个形势如弯弓待发,正因如此,我们对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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