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日云:民主化浪潮:起源与扩张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一、民主概念分析

  

  一部关于民主的书总要先对民主概念做出解释,这几乎成了八股式的程序。但就民主问题而言,这种八股似乎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对于什么是民主,人们存在着太多的分岐。在政治家之间和学者之间,在普通公众内部,人们所信奉的民主标准差异甚大。翻开谈论民主问题的著述,人们会发现学者们似乎在操着不同的语言。不对民主问题做出大致的说明,便无法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1.民主概念多义性的根源

  

  在民主问题上的混乱和困惑纯粹是现代的产物。在18世纪以前,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并没有受到特别的尊崇。在西方,民主政体是若干可供选择的政体中的一种,是某些特殊历史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其它文化中,非民主的政治居于绝对统治地位,人们几乎不知民主为何物。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典型的政体理论认为:国家最高权力如果由一个人掌握,就是君主政体;
由少数优秀的人掌握,就是贵族政体;
由多数人掌握,就是民主政体。他们直率地探讨各种政体的优劣和利弊得失,公开申明其民主的或反民主的立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或是民意,或是神授,或是天然的家长权威等,其中民意并不比其它基础显得更坚实,更优越。总之,在那个历史时期,民主价值还没有取得占绝对优势的地位,除了在民主传统之上建立的专制独裁(如罗马帝国初期)之外,人们还不需要将水搅混,将独裁专制打扮成民主。

  

  从19世纪起,民主观念在西方世界深入人心,民意成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唯一基础。赤裸裸的个人专制和寡头政治已难以公然行世。所以,各种非民主的政治形式都开始争夺起民主的衣钵,民主概念也被广泛引申,民主的混乱从此开始。

  

  民主观念在19世纪也开始渗入非西方世界,并在20世纪前半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至少在这些地区的政治精英中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到战后,民主价值在理论上已经取得不容争议的统治地位,从正面否定民主的声音已经非常微弱。与民主价值的国际化发展过程相适应,民主也获得了更加多样化的形式,民主的混乱也扩展到了更大的范围。

  

  所以我们说,民主的混乱和困惑源于民主所取得的进步,即民主在当代成了大家一致追求的目标,至少在口头上,大家都成了民主派。即使是那些人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很低的政权,也仍然会以民意的代表者自居,在其宪法上赫然写着最动听的民主信条。这样一来,当代世界便不再有民主与专制在理论上的正面交锋,它已经转换为不同形式的民主之争,真假民主或正统与非正统民主之争,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争,民主的不同释义之争、现在时民主和将来时民主之争[②]等等。到底何为民主,便成了一个无尽无休的争论话题。

  

  可见,民主概念多义性的根源之一,是民主被各种非民主的统治者所滥用。就如一种市场上畅销的商品或享有很高声誉的艺术作品一样,它产生了大量假冒伪劣的仿造品。结果是以假乱真。由于在当代世界上,哪怕是在一些政治发展程度相当低的国家,民意都是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所以,各种非民主的政权就根据自己统治的需要对民主进行任意解释,以民意代表者自居。各种党派都扯起民主的大旗,并将其染上自己党派意识形态的色彩。这样一来,披着民主外衣的各种非民主政治成了民主的不同形式,甚至成了真正的“民主”。原本单纯素朴的“民主”概念被扭曲撑大,变成各色政治制度的“垃圾箱”,容纳着极其多样的政治形式。这种鱼目混珠的做法对民主化进程带来了最坏的影响。不过,如前所说,换个角度看,这恰好是民主所取得的进步的一个标志。至少在理论上、口头上、法律条文上、制度的形式上,民主价值已经被广泛接受,成为时代的潮流。民主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得到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政治目标、宪法原则、美好的政治理想。事实上,这也许是民主在当代所取得的最重要的进步。[③]

  

  民主问题上的混乱还源于对民主的理想化。由于民主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时尚,它得到过高的评价,简直凝聚了人类所有的美好理想。它成了不论时空条件的绝对价值,首选价值,被视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万应灵药,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要求都附着在它之上。过重的负载带来概念的扭曲和无限膨胀,民主概念被无限引申,到处套用,结果是它的本来的政治内涵被模糊、曲解了。

  

  还应该看到,人们总是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中接受外来概念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语义的转换。尤其像民主这样价值色彩和文化意蕴极强的概念,其文化释义不免千差万别。现代民主观念源于西方,当它传播到非西方国家后,经过不同民族文化个性的折射,便出现了民主概念的多元化局面。从此,民主不再仅仅是西方式的民主,不再局限于西方人所理解的民主,它具有了不同民族的特点,穿上了色彩斑斓的民族文化的外装,反映着各民族差异极大的历史传统和发展水平。

  

  民主价值观在非西方国家起初主要对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有吸引力。他们追求民主理想,在自己的国家传播民主观念,力图效仿西方的民主制度。他们主宰着社会舆论,引导着政治走向。这些国家的宪法、法律、纲领、理论文献等文字产品都出自他们之手,政治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创制也是由他们完成的。这些无不首先体现出他们的价值观念。但他们的思想与其广大同胞是脱节的,其追随者或不能理解,或不像他们那样理解民主,结果就会形成虚假的民主气氛、舆论环境,出现制度与程序、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文字上的、法律上的抽象规定在现实中难以落实,或被扭曲。即使是真诚的民主主义者也不得不向现实妥协,他们只能实现一种大大打了折扣的民主。民主在这种场合就变成源于西方的天真的民主理想与现实妥协的一个结果。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就有了反映不同党派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民主,具有各种民族特色和反映各种文化特点的民主。对民主的种种释义令人眼花缭乱。

  

  2.民主概念溯源

  

  现代民主观念和制度都起源于西方世界。虽然民主或准民主的政治形式曾星星点点地存在于世界其它文化区域,民主思想的一些要素程度不同地存在于各民族传统的政治思想之中。1992年12月国际经济学会在巴塞罗纳召开的题为“民主与发展”的圆桌会议上,学者们认为:“在欧洲以外的社会,有过民主思想与实践的悠久传统。它们常披着宗教语言的外衣,需要具有民主头脑的理论家和政治家去分析和利用。我们必须承认,许多社会的和宗教的运动是由对民主的追求推动的,尽管这种追求并不总是带来民主政府。”有的学者分析了伊斯兰教和佛教中的平等思想所包含的社会民主含义。[④]国内一些学者也曾着力挖掘中国上古时代的民主制度和儒家传统中的民主成份。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只是在西方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民主才得到了充分发展,达到相当发达的程度,并在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两个领域,都真正形成一种强劲的传统。其它国家或许有过的民主因素过于微弱,在后来的发展中被专制主义所窒息,而西方却能够在近代将民主传统发扬光大。现代非西方国家的民主都不是原有传统自然成长的结果,而是在西方民主浪潮的冲击下产生或复苏的。

  

  一些学者倾向于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解释民主,将民众对政治生活各种程度和各种形式的参与都视为民主,将民众影响政治权力和政治决策的各种形式都解释为民主,这就很容易模糊民主与非民主的界限。如果采用这种释义,可以说民主到处存在,绝非为西方文化所特有。不同国家和地区民主的差别,只是参与者的范围不同,民众参与政治生活和影响政治决策的程度和方式不同而已。即使我们采用这种非常宽泛的民主概念,那么仍然可以说,只有在西方,民众的政治参与和影响力首次成为刚性的而非柔性和弹性的。也就是说,民众的参与权制度化和程序化了。对公民资格和公民权做出精确严格的法律界定,使公民参政制度化、经常化,参政程序得到法律保障,被严格遵守。它不再是掌权者出于某种动机的主观选择,也不仅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或暴力威胁而偶然为之。在我们看来,这是区分民主与非民主的一个关键性尺度。

  

  现代民主(democracy)概念起源于古代希腊[⑤],是希腊城邦独特的政治结构的产物。希腊人把他们的政体区分为一个人掌权的君主政体或僭主政体;
少数人掌权的贵族政体或寡头政体以及多数人掌权的民主政体(平民政体)。在希腊文中,“民主政治(demokratia)”意为“人民的统治”。按希腊人的一般观念,民主政体是城邦政体形式之一。与其它政体相比,其最高权力不是属于一个人或少数人,而是属于政治共同体的全体成员。在君主制或僭主制下,公共事务由一个统治者所垄断,一般公民只专注于私人事务;
在贵族制或寡头制下,公民资格与参政权取决于出身门第和财富,贵族或富人在公共事务中合法地占有优越地位。而民主政体的特征在于,公民资格扩大到本邦血统的普通平民,公民内部实现了政治权利的平等,通过公民大会等机构讨论和决定城邦重大事务,贵族或富人的特权基本消失,普通公民有资格也有平等的机会担任各种公职。为了体现机会均等的原则,一些城邦还实行城邦公职人员的抽签选举。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甚至把抽签选举视为民主政体的标志。

  

  希腊文中“民主政治”的词根是“demos”。希腊人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它:第一,它指整个公民团体。在民主城邦里,公民大会正式决议开头一句话就是“The demos has decided ”(人民决定)。“demos”在这里就指公民集体。所谓民主,实际上就是公民团体的自治。第二,它特指平民(the common people)、多数人、穷人[⑥]。在平民看来,民主政治的特点在于其全民性,而反对民主政治的人则强调,民主政治即穷人或平民掌权。实际上,这两者并不冲突,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由于在公民团体内部真正实现了人人平等,按人头分配政治权利,结果必然是占多数的平民(穷人)居优势,他们在事实上左右着政治权力,城邦政治决策必然反映他们的意愿。所以,民主政治很自然地被贵族派理解为平民政治。他们不把这种政治称为“人民的统治”,而是称为“平民的统治”;
他们不认为平民掌权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而是“穷人的政府”。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第一年,一个不知名姓的雅典人(今人称“老寡头”)写的一本小册子里,对雅典政治就是这样看的。[⑦] 后世许多政治思想家也是出于这种认识对伯里克利时代的雅典民主给予了尖刻的批评。

  

  在民主概念发源地的古希腊,民主并没有成为社会上占压倒优势的价值。它只是一种政治形式,特别为平民所偏爱。人们率直地讨论各种政体的优劣,反对民主政治的人也毋需将自己非民主的主张装扮成民主。事实上,多数政治思想家倾向于支持贵族民主或介于贵族民主与平民政治之间的一种温和的民主形式,纯粹的平民政治被视为一种极端的形式,很少得到他们的肯定。

  

  在“史学之父”希罗多德的著作中,有一段关于三个波斯人讨论各种政体优劣的生动记述。这三个人分别拥护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直率地阵述自己的根据。[⑧]这是有文字记载的第一场关于民主问题的讨论。这场讨论是否在波斯真正发生过是值得怀疑的,但类似的讨论在希腊城邦政治生活中却是常见的。在希腊人的观念中,各种政体都有其利弊,各种政体都有其公开的拥护者和反对者。主张个人独裁的人不必将其解释为民主,实行独裁的人也不必假借民意。主张民主的人也只能具体阐明民主制的优点来说服人们,而不能仅仅祭起民主的大旗就完事。

  

  也正因为如此,希腊城邦时代还不存在民主问题上的混乱。城邦的民主是有很大局限性的,由于公民权非常狭隘,大多数居民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这是人们所熟知的。民主的程序也非常简单粗糙。但是,在公民内部,希腊人实行民主却是非常真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不是法律上的虚构,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公民通过直接参加公民大会讨论和决定城邦重大事务,选举和监督公职人员,通过选举或抽签充任公职,行使着法律上的权利。民主的实体与程序并不分离。

  

  3.民主概念的现代释义

  

  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的分离,理论上的民主与实践中的民主的分离始于罗马帝国时代。当罗马帝国的专制权力从共和国的基地上成长起来后,它要求强化专制权力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也需要从共和传统中为专制权力寻求合法性基础。于是,集各种大权于一身不受人民监督控制的皇帝在理论上仍只不过是共和国民选长官的继续,是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等的集合体。元老院虽已无足轻重,但理论上仍是罗马国家的代表和化身,似乎仍有权废立皇帝。罗马法学家从法律理论上解释说,“皇帝本人是根据法律而享有最高权力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皇帝的决定都有法律效力,因为人民已经把全部权力通过王权法移转给了他”。[⑨]

  

  中世纪的政治思想继承了罗马的“代表”学说,用它来解释法理上的权力拥有者与权力的实际行使者间的关系。在王权派与教权派的权力斗争中,王权派思想家以“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的理论取代了“一切权力来自上帝”的理论,但它并不是真正赋予人民以权力,而是把世俗君主解释为人民权力的代表,从而维护君主的至上权力。后来的耶稣会士又接过这一理论,否定绝对君主制,并引申出诛杀暴君的权利。但中世纪的“代表”理论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落实到选举程序上。也就是说,“代表”是虚拟的,并不必然通过选举程序产生。这种抽象地承认人民权力而不能具体落实到选举程序上的理论不是民主理论,而是专制理论的一种形态。

  

  但在中世纪,代议制民主无论在政治实践上还是在思想理论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它在继承了日尔曼人的民主传统、吸纳和改造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民主传统、融合了基督教的民主传统的基础上,实现了一系列政治思想上的创新。中世纪典型的政体是所谓混合政体,它不是民主政体,但其中结构性地包含有民主的成分。到中世纪晚期,现代代议制民主的雏形已经出现。[⑩]

  

  如果说罗马帝国时代实体民主与程序民主分离是过时的民主传统与新的帝国现实的专制需要的结合,那么,从19世纪起,特别是在20世纪,这种分离则主要是新产生的超前的民主要求与落后的现实之间的一种妥协。同时,它也与代议制民主自身的缺陷有关。由于国家庞大,人口众多,人民无法直接当场行使权力,所以现代民主一般都采用代议制的形式。由于代议民主的实行,民意只能被“代表”而不是直接表达。如许多学者指出的,代议民主很容易被扭曲。

  

  面对当代民主问题上的混乱和民主概念的歧义重重,西方一些学者开始重新界定民主的内涵。其目的在于使民主不至于成为空洞笼统的口号,避免其含混和多义性,成为精确的、可操作性的甚至是可度量的概念。其思路是由实体性的、唯理论的和理想主义的民主定义转向经验的和程序的民主定义。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19世纪中叶就开始把民主视为一种“政府的形式”。他认为,在政府中由谁来统治是无关紧要的,应关注的是“行使权力的形式”。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在政治领域,“少数人法则”,即少数人控制政治的普遍原则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实行普选权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只不过在民主政治下其发生作用的形式出现了变化。他并不认为当代民主政治的功能是发现和表达“民意”,或实现人民主权,而是选拔政治领袖和监督行政。

  

  在重新界定民主内涵方面的关键性人物是马克斯•韦伯的学术传人约瑟夫•熊彼特(J.Schumpeter)。他在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就“决心强调一种程序方法”来认识民主。他批评“古典的民主理论”把民主解释为“人民的意志”(来源),“共同的善”(目的),嘲笑所谓“人民主权”的虚构。他采用的是精英主义的民主理论。他认为,民主是政治精英竞取权力和人民选择政治领袖的过程。民主的标志是选举。政治精英掌握政治权力,但其合法性源于人民的选择。[11]他给民主下的定义是:“民主的方法是为了做出政治决定而做的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制度下,想获得决策权的人要在人民的选举中通过竞争而产生。”[12]

  

  战后,西方学术界围绕熊彼特的概念展开了热烈的争论,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理论家采取了程序民主概念。到70年代,争论过去了,熊彼特的定义被普遍采纳。理论家们越来越注意区分唯理论的、乌托邦主义的、理想主义的民主定义与经验主义的、描述性的、制度的、程序的定义。这个定义甚至在非西方国家也产生了广泛影响。

  

  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研究民主问题时就表示服膺熊彼特的观点,采用他的定义。他认为:作为政府形式,民主取决于政府权力的来源、政府服务的目的、构建政府的程序。依据前两个因素给民主下定义都会导致含混和不准确,所以他采用程序定义。在其它政治体系中,成为领导人是通过出生、抽签、财富、暴力、委派、知识、任命或考试。民主的核心程序是通过人民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领导人。他说,我所理解的20世纪民主制度是,“最有权力的集体决策者通过公平、正直和定期的选举产生,选举中候选人可以自由竞争,在事实上使所有成年人有资格参加选举。”“全民选举最高决策者是民主的实质”。[13]这个定义对选举又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就显得比熊彼特的定义更明确更具体。

  

  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对民主的定义并不是对民主的完整解释。首先,它完全放弃了回答“什么人的民主”、“为什么人的民主”的问题。无疑,如果仅仅在形式上或口头上承认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的主人地位,没有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和落实,民主就是没有形体的幽灵。而抽去民主的实体性内容,则民主就会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第二,它忽视了人民监督政府的权利这一维度,实际上,它与人民选择政治领袖一样的重要。第三,它把民主权利只限定在公民的选举权上,不能解释直接民主形式下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情况。不仅在古代城邦制度下有过直接民主形式,就是在现代代议制民主下,仍存在着公民直接参与决策的情况。随着民主的发展深入,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地方的层面上,在一些特定的共同体内部,公民是直接参与决策的;
通过大众传媒和民意测验手段,使公民对政治决策的影响不再局限于选举代表上;
当代运用越来越频繁的全民公决,是直接民主的最典型的方式;
正在兴起的电子民主会使直接民主的形式在未来的民主生活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这都是熊彼特的定义难以涵盖的。熊彼特的定义是西方代议制民主成熟时期的产物,在今天,它显得不够了。不过,这个定义的一个突出的优点,是抓住了民主的核心和实质,不易出现歧义,不易被滥用。按这个定义理解民主尽管不全面,但也不会出现大的误差。它不是一个完美的定义,却是迄今最好的定义。

  

  

  二、民主化:世界大趋势

  

  19世纪中叶,当欧洲大陆在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后持续数十年的一阵阵革命痉挛与民主骚动后,民主政治仍未确立起其统治地位的时候,法国学者托克维尔通过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考察发现了世界性的民主大趋势。他预言道:“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他在《论美国的民主》的序言中说,该书的每一页都在向人们庄严宣告 :“社会正在改变面貌,人类正在改变处境,新的际遇即将到来。”[14]他看到,数百年来,每一件大事都在推动身份平等的发展,它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它是普遍的和特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15]

  

  如果说在19世纪,世界性的民主大趋势只有像托克维尔那样目光敏锐的政治观察家才能发现的话,在20世纪末的今天,它已发展得再明显不过,人们不可能视而不见,更没有人能够否认了。

  

  1.民主的历史进程:从微波到巨流

  

  纵观人类历史,民主曾在氏族或部落的层次上存在过,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它在一些文中,还星星点点地长期存在于村镇规模的地方层次。古希腊和罗马人在城市国家的层次上创立了发达的民主生活,但城市国家在规模上与村镇相似,与后来的民族国家无法相比。即使在那样狭小的规模上,古希腊罗马人所创造的民主也是十分有限和狭隘的民主,大多数居民被排斥在外。按当代的标准,它们根本不配称为民主。[16]

  

  古代民主发展的顶峰是雅典的黄金时代。自那以后的二千多年,民主看来已经成为能量耗竭的、普遍失去信誉的政府形式。它被人视为无理性和无原则的,易受一时的激情和狂热的支配,决策和管理水平低劣,特别容易走向暴力、腐败、骚乱和革命,难以实现稳定、统一和高效率。在雅典民主制走向败坏的时代,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对它的描述和评价为它盖棺论定,使它长久地背上了极端政治形式的坏名声。在随后的漫长时代里,雅典式的民主理想不见于西方政治传统。人们宁愿选择一种温和的由贵族主导的民主,受法律限制的君主政体;
或者选择一种混合政体,在这种政体里,民主因素作为一个组成部分被结合进来,其前提是它必须受贵族制和君主制因素的制约。

  

  民主的复兴是在17~18世纪那个革命的时代。它是中世纪末第三等级崛起的结果。直到18世纪末,“民主”一词本身才首次得到流行,它也标志着民主时代的到来。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城市化浪潮,教育的发展和知识的普及,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和发展,等等,带来社会面貌的巨大改观,与之相伴而生的是各种传统的身份差别的消失和平民社会的出现。这是雅典式的平民民主原则得以复活的新的土壤。17~19世纪,是西方社会民主化的过程,20世纪则开始了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到这个世纪末,世界范围的民主化进程已经越过了它的高潮,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

  

  所谓“民主化”,是指以民主为目标的政治变革过程。D.波特尔简洁地概括了“民主化”的内涵。他写道:民主化是指这样一种政治变革过程,即“由较少负责任的政府到较多负责任的政府;
由较少竞争(或干脆没有竞争)的选举到较为自由和公正的竞争性选举;
由严厉限制人权和政治权利到较好地保障这些权利;
由市民社会只有微弱的(或干脆没有)自治团体到享有较充分自治和数量较多的自治团体”。[17]

  

  17~18世纪的英国革命、北美革命和法国革命是现代民主化浪潮的第一波最强劲的冲击,它摧毁了传统的等级制和个人专制的社会结构,平民开始登上政治舞台。[18]

  

  但17~18世纪革命建立起来的民主只是少数人的民主,是有产者的民主。在英国革命后,只有10%的有产者上层享有选举权。在美国,选举权限于有财产的男性白人。而法国则在激进的全体男性公民的普选权与个人专制间摇摆不定。由少数有产者的民主向全民民主的过渡又经过了一、二百年的时间。

  

  在西方,整个19世纪直到20世纪初是民主化改革的时代,改革的目标指向参政权的扩大。通过一次次改革,参政权逐渐向下层扩充,直到最贫穷的下层平民甚至黑奴都获得了选举权。最后,到20世纪初,在西方多数国家,一向被排除在政治之外的妇女一举获得了选举权。[19]在民族国家层面上建立的平民民主亦即全民民主在西方社会确立了起来。[20]也是在19世纪,民主浪潮开始波及西方以外的国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出现了民主的初期躁动。进入20世纪后,民主化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进程,在非西方国家,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民主化浪潮。在西方,经过60年代青年人的造反运动后,一些国家降低了选民的年龄。法国在1969年率先行动,美国也于1971年把选民年龄由20岁降到18周岁。这是继黑人和妇女获得选举权后民主在水平方向上的又一次扩张。[21]

  

  2.世纪末的民主大潮

  

  17~18世纪初创并在后来得到不断发展的现代民主与古希腊特别是雅典型民主的区别在于:

  

  第一,前者是代议制民主,由人民选举代表来管理国家,而后者是直接民主,由集会的全体公民实行直接统治。雅典民主是“人民的统治”,即公民自治,公民们直接参与国家的决策和管理,甚至国家公职人员也按“轮番为治”的原则抽签选举或轮值。而现代民主尽管在理论上确认了人民统治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上,公民并不直接到场,而是选举出代表来管理国家政治事务。民主集中体现在人民选举代表的权利上。这被解释为是在民众不可能直接参与决策的庞大而复杂的社会体系中如何实现民主理想的一种“实际办法”(罗伯特•达尔)。如前所述,在西方影响很大的熊彼特的“精英民主”(Elitism Democracy)理论认为,民主就是人民选择掌握政治权力的政治精英的过程。另一个影响很大的罗伯特•达尔的“多元民主”(Pluralism Democracy)理论更明确主张以“少数人的统治”来补充民主定义。根据这种理论,在民主社会里,公民们通过选举在多元竞争的精英集团间进行选择,或参加有组织的团体而间接地影响政治决策。所以国家决策不一定反映多数人的意愿,而是相互竞争、多元并存的利益集团间的妥协与平衡。

  

  第二,现代民主是在更大的规模上即在民族国家的规模上和范围内实现的,而古代民主局限于狭小的城邦。民族国家与城邦间的区别不仅在于其规模不同,还在于其内在政治结构的不同。由于城邦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发展起来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它被理解为一种具有血缘和宗教同一性的共同体,只有本部落血统的男子才有公民资格,其余的居民被排除在外。而民族国家是以文化和地域的同一性为基础,公民共同体的建立被理解为公民以个人身份参与的社会契约。其内部没有城邦那种血缘和宗教上的同质性。

  

  第三,古代社会是等级身份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在古代希腊和罗马,没有普遍的抽象的人的概念,民主是特定的少数统治者集团的民主。所以,这种民主是很狭隘的,将大多数居民排除在外。现代社会将所有的人视为独立、自由和平等的,每个人都有同等的价值成为共同体一员,都得到同等的尊重成为国家的主人,都有同等的权利参与国家公共事务。所以,现代民主是全民性的,即全体成年居民都享有民主权利。

  

  第四,现代民主是建立在市民社会发育成熟的基础之上的,它的社会基础是组织分化的多元化的社会而不是城邦时代血缘的或虚拟的血缘共同体。城邦时代的公民团体是基于对共同的城市、种族、语言、宗教、神话和历史的依恋情感而结合在一起的相对同质的共同体,而现代民族国家公民内部存在着种族、宗教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它承认和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以及市民社会的独立自主。它实现了市民社会与国家、公民团体与政府机构的鲜明区分,而在古代,两者是同一的,没有分化。

  

  特别需要指出的,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在于,现代西方民主主义的主流派将自由主义的内涵赋予民主,它区分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将“人民的权力”限定于政治领域和公共领域。它强调法治,注意国家权力的分割与相互制衡,反对神化和崇拜人民的权力,将其绝对化。其目的是抵御民主的“极权”倾向,防止出现“多数的暴政”,保障少数派的权利和个人权利。

  

  无疑,现代民主制度的重现在内容上包含着可观的政治再创造过程,在范围和规模上是古代民主无法比拟的。更为重要的是,古代民主是特殊的时空条件造就的,其生命是短暂的。城邦民主最辉煌的时代也仅表现为昙花一现,它很快便如流星般地陨落了。即使在具有强劲民主传统的西方,民主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也只是时断时续的微弱细流。而现代民主表现出持续的扩张力。它真正成为J.伯里斯(James Bryce)所说的“自然潮流”,“社会进步的普遍规律”,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民主化作为历史潮流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当今国际社会已普遍认同民主价值。在理论上,在法律上,几乎所有国家都确认了民主原则或以民主制度为目标。“民主已经成为这个时代唯一受到尊重的政治制度。事实上,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声称自己是民主制度。有时军人以暴力攫取了国家权力,但它缺乏明确的合法性,常常宣称他们清洗国家,为的是制止混乱和腐败,恢复公正的民主。其它政体也装作建立了更高的或更真实的民主。”[22]纯粹的神权政体、“家天下”的政治结构、赤裸裸的个人独裁已基本消失,它们都程度不同地掺上了“民主”的配料,披上民主的彩衣。

  

  现代民主自17~18世纪出现以来的300多年中,呈现出持续扩张的态势。从横向上,它起初由有限的几个欧美国家扩张到大部分西方国家乃至全部西方国家,又由西方国家扩张到越来越多的非西方国家。在纵深方向上,它表现为公民参政的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发展,民主形式的不断变化,直至当代直接民主的再现,电子民主的产生等等。民主的扩张表现为一波波浪潮式的冲击,每一波民主化浪潮后,往往继之以反民主的回潮,但总的趋势是退一步进两步,民主在稳步地扩大其地盘。在反民主的回潮时期,人们易产生悲观情绪,但继之而来的更大规模的民主浪潮又使人们恢复了信心。1940年,当法西斯主义盛行时,林德伯格(A.M.Lindbergh)预言了民主的末日。他宣称,极权主义是“未来的潮流”,它是一个“能使人类获得新生的新概念,甚至可能是终极式的好概念”。60年代冷战高潮时期,一大批非西方国家倒向非民主制度,麦克弗森(Macpherson)在1964年表达了对民主的悲观情绪:“50年前,世界几乎是西方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天下。他们的经济是成功的,理论也是成功的。从那时起,世界上的三分之二拒绝了自由民主的市场社会。”[23]但70年代中期起,民主之潮再起。它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第一,上百个国家先后由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ism)政体转变到民主或半民主政体;
[24]第二,一批权威主义政体采取了自由化政策和实行了部分民主化改革,打开了通向民主的大门;
第三,在一些原本实行民主的国家,进行了深化民主的改革。

  

  许多人都期待着民主的到来,但没有人会料到它来得如此之快,势头如此之猛。拉美国家民主运动几经反复,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十余年间,拉丁美洲的权威政体普遍垮台,包括最穷的和较为发达的国家。“这片大陆看来已经摆脱了权威主义的历史传统。”[25]菲律宾和韩国的民主化运动展现了民主力量令人惊异的强大威势和成熟性。90年代黑非洲的多党民主风潮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一些看起来毫无希望的国家也建立了民主制度。在“中东——伊斯兰教”地区,多数国家实行了自由化和半民主化的改革。对前苏联地区和东欧的变化,不仅左派没有预见,连今天大谈“民主化浪潮”的塞缪尔•亨廷顿在80年代中期还说:“东欧向民主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事实上是零。”[26]

  

  L.达尔蒙德(Larry Diamond)和M.波莱特耐尔(Marc F.Plattner)指出:“当未来历史学家回首20世纪时,他们可能把这个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视为现代文明史上最重要的民主躁动时期。”[27]亨廷顿在1991年出版的著作中认为,从1974~1989年,有30个国家实现了向民主的转变。在那以后,又有数十个国家开始或完成了这种转变。享廷顿的统计已经完全过时了。1992年,一家国际研究机构对世界自由的年度调查确定,到1991年底,有75个国家政治上是自由的。用较为普通的标准,世界上有89个民主国家,几近世界上独立国家的一半,是20年前的二倍。D.波特尔把世界各国的政治体系划分为三类:权威主义的、部分民主的和自由民主的。据他的统计(太平洋和加勒比海上的一些小国除外),在1975年,世界上147个国家中,有101个权威主义政体,11个部分民主政体,35个自由民主政体。到1995年,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在164个国家中,权威主义政体减至43个,部分民主政体增至43个,而自由民主政体增至78个。1975年,全世界至少有68%的国家是权威主义政体,到1995年末,只剩26%了。[28]亨廷顿把70年代中期以来遍及全球的民主化运动称为“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他认为,人类已经经历了三次民主化浪潮,每次民主化浪潮都有一批国家实现了民主化。他的“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概念和三次民主化浪潮的分析模式如今已被学术界普遍接受。[29]今天看来,第三次世界性的民主化浪潮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世纪末的今天,学者们已经能够自信地断言:“我们的世纪是民主的世纪。”[30]自由民主制度已经被广泛视为唯一真正的和充分的现代社会,这在前苏联东欧被称为“正常社会”。还在1989年夏,美国政治学者法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就著文表达了一种对自由民主主义极其乐观的情绪。他宣称,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主义普遍成为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这是意识形态的终结点,也是历史发展的终结点。[31]而后他又出版了《历史的终结》一书,系统阐述了他的思想。在他看来,各种政体完全衰竭后,最终让位于西方自由主义。已经没有其他意识形态能够与它抗衡。这也是“历史的终结”。[32]进入90年代后,这种乐观情绪更是弥漫于西方学术界。人们相信,“民主胜利了”,有关民主的意识形态的争论已经终结,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和平的民主霸权时代——一种民主统治的和平”。[33]

  

  尤其应该强调的是,造成现代民主大潮的基本驱动力,即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力量,具有累积性和定向性特征,除非遇到人类不可抗拒的灾变,它们会以不可逆转的趋势向前发展。它展现出民主继续扩张的无限潜力和光明的前景。人类自身的进化,人的独立性和自我意识的增强,知识水平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和眼界的开阔,社会日益平等化、大众化、人道化等等,都在为民主创造基础,推动着民主的形成和发展。一句话,社会在进步,民主是社会进步的一部分,也是它的必然结果。

  

  

  三、三次民主化浪潮:亨廷顿的描述

  

  1.三次浪潮模式

  

  1991年,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发表了《第三次浪潮:20世纪晚期的民主化》一书,对现代世界的民主化运动提出了新颖独到的描述和分析框架。他的理论在西方产生了广泛影响,对于我们认识民主化问题也有一定的启发性。

  

  亨廷顿在该书中关心的是20世纪晚期(1974~1990)全球政治重要的,或许是最重要的发展,即大约30个国家由非民主政治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的转变。他把这次民主化运动视为一次“民主化浪潮”。他认为,这次民主化浪潮出人意料地开始于1974年4月25日0点25分,葡萄牙里斯本电台开始播送一首名叫《高山颂》的歌曲,该歌曲是推翻独裁者M.卡塔诺(M. Caetano)的军事政变的信号。诚然,推翻专制统治并没有立即带来民主,经过一段时间的动乱,到1975年,葡萄牙已经确立了民主制度。亨廷顿认为,葡萄牙的民主运动虽有戏剧性,但却不是孤立的。不太明显的民主骚动这时在各处都有表现:巴西的政治“减压”(decompression)计划和政治开放;
西班牙的自由化改革和“不流血的、非暴力的民主化进程”;
希腊军人政权的垮台等。在此后的15年中,这个民主化浪潮成为全球性的,约30个国家由权威主义转向民主,至少20个其它国家受到民主化浪潮的影响。[34]

  

  谈论民主化浪潮,首先要明确民主的内涵。如前所述,亨廷顿采用熊彼特的民主定义,并把全民通过“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选举最高决策者”作为民主的本质特征。在具体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时,他采用J.桑山提出的两个标准:第一,百分之五十的成年男子获得了选举权;
第二,一个负责任的行政首脑,他或者由定期的普选产生,或者必须得到民选的议会多数的支持。根据这个标准,他把民主化的起点定在19世纪初。在1828年,美国旧州废除了选举资格的财产限制,新州承认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使1828年的总统选举中实际投票率达到白人男子的百分之五十。各种非民主的制度被他统称为“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政体,包括一党制、极权主义制度、个人专制、军人政体等。[35]这是对权威主义最广泛的一种解释。[36]

  

  对于“民主化浪潮”,亨廷顿解释说:“一次民主化浪潮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发生的由非民主政体向民主政体的成批的转变。”除了完成这种转变的国家外,“它还包括政治体系的自由化或部分民主化,尽管这个进程没有实现充分的民主。”[37]按他的说法,在1750年,西方世界还没有在国家层次上的民主制度,到1900年,这样的民主制度在世界上已经有许多。民主化过程是经过三次浪潮实现的。每一次浪潮都有一批国家实现了民主化,而在民主化浪潮临近终点时,就出现反民主的回潮,一些实行了民主制度的国家又摆回到非民主的道路上,继之又是新一波的民主化浪潮。民主化潮流在经历了两起两落的徘徊之后,到本世纪晚期,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能量,掀起了空前规模的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从1974年到1990年的15年中,民主化潮流横扫南欧,席卷拉美,波及亚洲,摧毁了苏联集团的专制,从而形成一波全球性的民主化浪潮。到90年代初,尽管还有阻力和挫折,民主运动看来成了由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

  

  亨廷顿总结的三次民主化浪潮模式是:

  

  第一次长期的民主化浪潮, 1828~1926年,约33个国家建立了民主。

  

  第一次回潮,1922~1942年,约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

  

  第二次短促的民主化浪潮,1943~1962年,约40个国家建立了民主。

  

  第二次回潮,1958~1975年,约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

  

  第三次民主化浪潮,1974~?,这次浪潮发展到1990年,有33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其中有3个已经摆了回去。[38]出现三个回潮的现象是否新一波回潮的开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亨廷顿在写作本书时还无法肯定。从亨廷顿的著作发表后这几年的发展情况看,第三次浪潮仍在持续,如前所述,又有一大批国家由权威主义政体过渡到民主政体,也有个别国家的民主政体被颠覆,但从总体上看,还没有第三次回潮到来的迹象。

  

  在某种意义上,亨廷顿所描述的民主浪潮和回潮好像是进两步、退一步的模式。他根据几次民主化浪潮和非民主化回潮的发展情况,把有关国家分为自A到L若干组:

  

  A.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冰岛、爱尔兰、新西兰、瑞典、瑞士、英国、美国。

  

  B.智利。

  

  C.奥地利、比利时、哥伦比亚、丹麦、法国、西德、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

  

  D.阿根廷、捷克斯洛伐克、希腊、匈牙利、乌拉圭。

  

  E.东德、波兰、葡萄牙、西班牙。

  

  F.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G.博茨瓦纳、冈比亚、以色列、牙买加、马来西亚、马耳他、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

  

  H.玻利维亚、巴西、厄瓜多尔、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土耳其。

  

  I.尼日利亚。

  

  J.缅甸、斐济、加纳、圭亚那、印度尼西亚、黎巴嫩。

  

  K.保加利亚、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蒙古、纳米比亚、尼加拉瓜、巴拿马、罗马尼亚、塞内加尔。

  

  L.苏丹、苏里南。

  

  其中:

  

  A、B、C、D、E、F组为第一次民主化浪潮国家,C、D、E、F组为第一次回潮的国家。

  

  C、D、G、H、I、J组为第二次民主化浪潮国家,B、D、H、I、J组为第二次回潮的国家。

  

  B、D、E、H、I、K、L组为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国家,其中I、L出现倒退,但还不能确定第三次回潮已经到来。[39]

  

  在亨廷顿的著作出版后,第三次民主化浪潮还在继续扩张。所以亨廷顿对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描述已经显得过时了。D.波特尔主编的《民主化》一书出版于1997年,书中开列出截至1995年世界上自由民主国家和半民主国家的详细名单。这个名单显然也并不完善,这里摘录下来以备参考:

  

  被D.波特尔列为自由民主的国家是:芬兰、挪威、瑞典、丹麦、冰岛、爱尔兰、英国、荷兰、德国、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瑞士、法国、意大利、希腊、马耳他、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格陵兰、西班牙、葡萄牙、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乌拉圭、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巴西、巴拉圭、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尼加拉瓜、牙买加、特立尼达、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韩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日本、蒙古、贝宁、波茨瓦纳、佛得角、刚果、加纳、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舌尔、南非、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以色列、土耳其、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文尼亚。

  

  被列入半民主的国家有:墨西哥、秘鲁、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巴拿马、尼泊尔、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安哥拉、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哥特瓦尔、吉布提、埃塞俄比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毛里塔尼亚、多哥、乌干达、扎伊尔、埃及、约旦、伊朗、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波斯尼亚、克罗地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马其顿、摩尔多瓦、罗马尼亚、俄国、塞尔维亚—黑山、斯洛伐克、乌克兰。[40]

  

  按这个名单,自由民主国家和半民主国家已经达到120个。其中半民主国家一般是走上了民主道路,奠定了民主制度基础的国家,但其民主制度还不稳定、不完善。也就是说,民主化的进程已经越过了关键的阶段,但还没有真正完成。

  

  2.亨廷顿浪潮模式评析

  

  应该说,亨廷顿的三次民主化浪潮的描述模式准确地把握了现代民主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特别是关于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描述和分析,表现了一个理论家的敏锐洞察力。今天,人们对亨廷顿的说法已经无可置疑,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确实存在。亨廷顿的著作出版后,“第三次浪潮”概念已经被政治学家广泛接受,成为90年代最流行的政治术语之一。并且,自从亨廷顿的著作发表以来,这次民主化浪潮又继续扩张,大大超出了亨廷顿所描述的范围。亨廷顿所描述的一些正在迈向民主的国家,几年后完成了向民主的过渡,如前苏联和南非。在“中东—伊斯兰教”国家,海湾战争后又掀起了新一轮自由化和民主化改革的浪潮。在亨廷顿写他的著作时,黑非洲对民主化浪潮的反应还是有限的,但进入90年代以后,多党民主的浪潮几乎席卷了整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贫困落后的黑非洲对民主化潮流反应之敏感,其政治变革的深度和广度,恐怕是亨廷顿也始料不及的。[41]

  

  对于亨廷顿的浪潮模式最易引起争议的恐怕首先是他的民主标准。在我们看来,他把美国成年白人男子的50%获得选举权作为民主化浪潮的起点,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把这看作民主化的开始,那么,17~18世纪的英国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更有资格成为民主化浪潮的起点。在19世纪的某一刻美国过半数的白人男子获得选举权,这在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中并没有特别的意义,民主化进程并不是从此开始。如果把它视为民主化的完成,那么很显然,在下层白人、广大黑人和妇女没有获得选举权或充分的选举权时,民主化还不能说已经完成。使用这样一种奇怪的标准也许与亨廷顿总是以美国为中心考察世界事务的视角有关。

  

  实际上,亨廷顿的三次民主化浪潮理论从整体上是站在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的视角形成的认识。它把西方式的代议制民主作为民主的范型,将民主化视为各非西方国家趋向和接近于西方自由民主标准的政治变革过程。这样,凡是与西方民主不一致的政治制度,都被归结为“权威主义”政体,至多是“半民主”政体,而民主化改革的进步程度或是否完成,就是看一个国家距西方的自由民主政体多远。这种西方中心主义(或美国中心主义)的视角使亨廷顿忽视了各种民族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性,过分地强调多党制和竞争性选举对民主的意义,实际上,多党制和竞争性选举在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中,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它们不是衡量政治现代化水平的唯一标尺,也不是在各种场合都可以作为衡量民众政治参与水平的准确尺度。

  

  由于亨廷顿浪潮模式的潜台词是将西方代议制民主作为终极的民主模式,所以他描述的三次民主化浪潮完全忽略了西方社会民主的发展变化。在他那里,西方国家的民主仿佛是静态的、完成了的形式。它建立起来后,就脱开了“浪潮—回潮”的发展模式。实际上,民主是随着时代而发展的,没有一成不变的僵死的民主模式。西方民主制度建立之初是很不完善的。它在近二百年中不断改革发展的过程,也是世界性民主化浪潮的一部分。不考虑这一方面,对民主化浪潮的描述就是不全面的。本世纪初西方国家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普遍获得选举权;
1971年美国把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年龄从20岁降到18岁,使有选举权的公民扩大了1100万人;
60~70年代兴起的女权运动挑战传统的民主定义,扩大了妇女参政权;
此外还有大众传播媒介成为当代民主生活的有效工具,全民公决等直接民主形式的迅速发展,以及信息时代公民各种政治参与形式的涌现,网络时代电子民主的出现等,都是民主化的里程碑。而亨廷顿对此不置一词。如果把西方民主的发展考虑进来,当代世界的民主化范围就显得更广,来势更猛。但亨廷顿的“浪潮—回潮”模式就不见得还能那样严密和有说服力了。

  

  

  四、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特点

  

  亨廷顿虽然描述了三次民主化浪潮,但三次浪潮并不是简单的重复。他指出,他的“一个主要观点是第三次浪潮的民主化与前两次不同。”[42]其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从民主化开始的政治背景来说,第一次浪潮民主化所取代的政体一般是绝对君主制、残存的贵族政体和大陆帝国的后继国;
第二次浪潮民主化发生在法西斯国家、殖民地、个人军事专制的国家,其中某些国家有过民主经历;
第三次浪潮中转向民主的权威政体分三类:一党制、军人政体和个人专制。

  

  我们是否可以进一步补充亨廷顿的说法,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比较成功和顺利的国家大都是有过民主经历的国家,即所谓“再民主化”国家,或者是经过民主化运动冲击,受到民主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权威主义政体也比前两次浪潮国家更具现代性特征。现代权威主义政权完成了政治现代化的部分使命,如民族的整合,经济的发展,公共权威的建立以及国家政权的世俗化等,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是在这个基础上发生的。标志着政治现代化的一个新阶段。

  

  (2)从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关系上看,第二次浪潮民主化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外部压力和非殖民化实现的,而第三次浪潮除格林纳达、巴拿马和在加勒比海的几个英国小殖民地外,民主化的主要原因来自其内部。如下面我们会看到的,即使是外部影响也多是和平的。

  

  也就是说,第三次浪潮是一大批非西方国家民主条件发育成熟的自然结果。对于这一个特征,亨廷顿没有充分论述。在我们看来,这一点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它在历史上首次证明,民主不再是西方国家的专利,社会的发展已经使一大批非西方国家具备了建立民主制度的条件。前两次民主化浪潮中,建立民主制度的非西方国家大多都没有民主的历史传统,民主政治文化的土壤瘠薄,民主的价值缺失。这些国家的民主属于外塑型的、模仿型的,它们的经历是民主在非西方国家遭到失败的历史,它仿佛证明了民主属于西方文化,在非西方国家没有根基。而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却表明,民主价值是能够超越文化界限,在现代世界得到普遍认同的。

  

  (3)从实现过渡的方式上看,前两次浪潮都以暴力为杠杆。17~18世纪的革命启动了第一次浪潮,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国家的战败为第二次浪潮扫清了障碍。第三次浪潮是在和平的条件下发生的,以“妥协、选举和非暴力”为特征。亨廷顿指出:“民主是怎样产生的?它们由民主的方法所创造,别无它途。它们通过谈判、妥协和协议而创造。它们通过示威、竞选和选举,通过各种非暴力的方式来创造。”概括起来说,“妥协、选举和非暴力是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特征。”[43]

  

  按亨廷顿的意思,创造民主必须以民主的方式,符合民主精神。他说:“纵观历史,武装反抗几乎从未带来民主政体。”他总结出一个规律性的结论是:“温和与妥协创造的政府由温和与妥协来统治,暴力创造的政府由暴力来统治。”前者是民主的,而后者是权威主义的。为了印证这一点,亨廷顿收集了大量的材料证实,“在绝大多数第三次浪潮国家,暴力的总体水平是相当的低。”[44]第三次浪潮有明显的暴力发生,但总的说非常有限。“从1974年到1990年30多个实行民主化的国家中,除尼加拉瓜外,政治死亡的总数可能约20,000人,特别集中于南美和亚洲大陆。”亨廷顿认为,“第三次浪潮付出的生命代价是相当低的。”“第三次浪潮完全是一次和平的浪潮。”[45]

  

  亨廷顿的著作发表后发生的前苏联的解体和向民主化的过渡,也完全符合亨廷顿的说法。与历史上类似的事变相比,苏联的解体及前苏联各国向民主的过渡发生的暴力是相当小的。南非向民主的过渡出人意料地平静,黑非洲大多数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少数国家出现了大规模的暴力。

  

  (4)第三次浪潮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一旦这些国家走上民主化道路,就很少出现强劲的反民主抵抗运动。民意表现出对民主政体一边倒的支持。亨廷顿说:“第三次浪潮前15年的突出特征是,在新生的民主国家,很少出现像样的反民主运动。”“在第三次浪潮的前15年,没有一个国家出现过大规模的群众政治运动,向新生的民主政体的合法性提出挑战,要求以公开的权威政体取代它。”在西班牙,1977年至1983间的5次民意测验中,绝大多数人同意在他们那样的国家,民主政体是最好政体。在秘鲁,1982~1988年的四次民意测验表明,利马公民对民主的支持率在66~88%。1988年的全国抽样调查结果证实,75%的人选择民主政体为他们国家最好的政治制度。[46]

  

  总的说,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起点更高,民主化的条件更成熟。政体过渡较顺利,较少暴力,较少反复。第一次民主化浪潮主要发生在具有悠久民主传统的西方国家或西方移民国家。这些国家有自古希腊罗马城邦时代以来积累的丰厚的民主遗产,在那里,现代民主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古老民主传统的复活和再创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现代民主制度的建立和民主观念的形成,都不是历史发展链条的断裂而是继续。比如英国的议会制度从中世纪就已经发展起来,人们甚至很难断定现代议会制度的起点究竟在什么时候。所以,在第一次浪潮的民主国家,民主属原生型的。其现代民主化道路完全是社会内部各相关因素发育成熟的结果,与其民族性格相契合,有深厚的历史根基。第二次浪潮中一批非西方国家走上民主道路,但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从西方照搬来的,缺少本土文化的支持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这些国家的民主往往是短命的,中途夭折,即便勉强存活下来,也无法健康运作,在实践中只能是大大地打了折扣的民主。只有在在第三次民主化浪潮中,才有一大批非西方国家真正具备了实现民主的前提,在这些国家里,能够和平地顺利地实现向民主的过渡,说明民主在当代世界已经取得了稳定的进步,民主价值获得了超越文化壁垒的普遍适用性,也说明民主在20世纪末真正形成了历史潮流和时代精神。

  

  

  --------------------------------------------------------------------------------

  [①] 本文原为作者所著《当代世界的民主化浪潮》一书的第一章,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这里作了部分修改。

  [②] 即有人认为,现在就应该实行全面的、真正意义的民主,有人认为,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应该通过一定步骤,逐渐实行民主。后一种人承认现实是不民主的,而民主是最终目标。

  [③] 民主在发展中国家取得进步的一般程序是:首先认识和了解西方的民主,如中国人将美国的President 开始译为美国“大皇帝”,而后改译为美国“民主”,最后译为“总统”,这就是中国人认识西方民主的过程。其次是理性上、法理上接受民主价值,辛亥革命建立美国式共和制度和新文化运动中的“德先生”被奉上神坛,便标志着进入这个阶段。与此相伴随的便是形式民主制度的建立或向直实民主过渡的尝试,从辛亥革命至今,中国都处在这个阶段。接下来,是真实的民主制度的确立,民主化在制度层面的完成(这其中还可能包括从卢梭式民主向麦迪逊、洛克式民主的过渡)。而后是普通公民养成民主的行为习惯,培育出民主的政治人格。至此,民主化才真正完成,民主的根基才不可动摇。

  [④] 参见Amiya Kumar Bagchi (ed.), Democracy and Development, Proceedings of the IEA Conference held in Barcelona, St. Martin Press, 1995, Introduction, ⅩⅩⅢ~ⅩⅩⅣ.

  [⑤] 英文democracy是16世纪由法语democratie转译的。

  [⑥] 拉丁文的populus(人民)也有同样双重内涵。

  [⑦] M. I. Finley, Politics in the Ancient World, Cambridge, 1983, pp.1~2.

  [⑧] 参见希罗多德:《历史》,王嘉隽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97~400页。

  [⑨] 盖尤斯:《法学阶梯》,第1章第5节。《学说汇纂》,第1卷,第4章第1节。引自J.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盛癸阳,崔妙因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13页。

  [⑩] 有关中世纪代议制民主思想,请参见丛日云、郑红:《论代议制民主思想的起源》一文,载《世界历史》,2005年第二期。

  [11] Elites(精英)一词的原意是“选出的”或“最好的”。

  [12] Joseph A.Sch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Harper,1947,Chap.21.and p.29. 中译文参见J.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37页。

  [13] Samule P. 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 pp.6~9.

  [14] 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2版序。

  [15] 同上,第7页。

  [16] 当代只承认全体成年居民都享有民主权利的制度为民主。人们可以把古希腊罗马的城邦“民主”与受到国际社会一致声讨的实现民主化前的南非相比。那里,少数白人垄断了政治权力,他们以民主的方式统治国家,而广大黑人被排除在外。古希腊罗马“公民”的地位相当于南非的白人。

  [17] David Potter (ed.), Democratization, Polity Press, 1997, p.6.

  [18] 美国民主是从基层自下而上发育成长的,即由早期移民点和乡镇到州,最后到联邦国家。北美革命推动建立了国家层面的民主。

  [19] 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妇女在战后才获得选举权。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民主化是1974年以后的事。

  [20] 1907年,欧洲移民国家新西兰率先实现了成年男人和妇女的普选权,成为第一个自由民主国家。

  [21] 民主的发展是没有极限的。1998年11月24日,英国女王宣布,将对有600年历史的上院进行改革,废除上院议员的世袭制。最保守的英国人终于向这条拖了几百年的民主体制的“尾巴”动刀了。

  [22] Geraint Parry and Michael Moran (eds.), 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 p.2.

  [23] C. B. Macpherson, Democratic Theory: Essays in Retrieval, Clarendon Press, 1973, pp.183~184.

  [24] 当代政治学界流行的术语“authoritarianism”在国内又译为“威权主义”或“威权政治”。

  [25] Geraint Parry and Michael Moran (eds.), 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 p.9.

  [26] S. P. Huntington, Will more Countries become Democrac?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99, 1984, p.217.

  [27] Geraint Parry and Michael Moran, (eds.) 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 Introduction.

  [28] David Potter(ed.) Democratization,p.9.

  [29] 参见:Larry Diamond and Marc F. Plattner (eds.), 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Democracy,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3, Introduction. Doh chull Shin, On the Third Wave of Democratization, World Politics, Vol.47.

  [30] Geraint Parry and Michael Moran,(eds.) 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 p.264.

  [31] Francis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The National Interest, 1989. Vol. 16. p.3.

  [32] 参见弗兰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远方出版社,1998年。

  [33] Larry Diamond and Marc F.Plattner (eds.), 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Democracy, p.32.

  [34]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pp.3~5.

  [35]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 p.13.

  [36] 与亨廷顿不同,J.林茨从狭义上诠释权威主义。他认为,权威主义政体“是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它权力有限,不负责任,政治上多元化;
没有特定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有它们特定的思想),没有强大和广泛的政治动员(在其发展过程中会有某些例外);
其领导人(偶而是一个小集团)行使的权力在形式上是不规范的,但却完全在可预见的范围内。See Juan Linz, Opposition in and under an Authoritarian Regime, in Robert A.Dahl (ed.), Regimes and Oppositions,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185.

  [37]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p.15.

  [38] Ibid., p.16.

  [39]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pp.14~15.

  [40] David Potter (ed.), Democratization, p.38.

  [41] 根据“自由之家”的统计,至2005年,在192个国家中,“自由的”国家89个,“半自由的”国家58个,“不自由的”国家45个。See www.freedomhouse.org 这里所说的“自由”不等同于民主,但近似于民主。像俄罗斯虽然建立了民主的柜架,但“自由之家”仍将其列为“不自由”的国家。

  [42]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Preface, ⅩⅣ.

  [43] Samule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pp.164~165.

  [44] Ibid., p.194.

  [45] Ibid., pp.194~196.

  [46] Ibid., p.263.

  

相关热词搜索:民主化 起源 浪潮 扩张 丛日云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