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过最美的关于秋的散文,有什么推荐?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朗诵作品:《最美的,是这丰盈的秋》

这是一篇语言优美,心灵恣意奔放的色彩斑斓的散文。

再加上朗诵者情感丰厚的甜美声音,真如锦上添花,使你置身其中,流连忘返,优哉!美哉!

谢邀,秋将逝,怀恋这一《秋》。

红的叶,黄的草,白的霜,啊是秋吗?没有春的生机勃勃,没有夏的炎炎烈日,没有冬的白雪纷纷,只有一片天然的火海。

一片欢笑,迎来了秋的丰收,一种思念,唤起人的心灵,一个问候,盼来了中秋佳节,啊又是一个人生的转折点,又是一个富有诗意的季节。

啊,大地的回馈,月亮的期盼,家人的挂念,引来秋的身影,它为大地盖上花衣,为月亮唤来了明星为家人带来喜讯,带来了一丝凄凉,增添了一份生气。

秋,大大方方,但并不直白,也许遭人厌恶,也许遭人欢喜,也许遭人伤感,但它从不在乎,继续展现风采,继续吐露凄凉,红红火火是秋的颜色,凄凄凉凉是秋的特色,大大方方是秋的季色,死寂沉沉的风让万物沉睡,枯黄的叶让大树死寂沉沉,秋色的雨让风到处漂泊,飘呀飘飘呀飘让沉寂打破生机,让沉寂安抚心灵,让沉寂迎来秋的色彩。

你最喜欢的一篇外国散文是什么?

您好谢邀!我最喜欢的一篇外国散文小说是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部作品实际上是作家自己的自传,作者所描写的很多事情或场景,都是她自己亲身经历的,融情于景,非常真实感人。作者想通过这些告诉读者,即便一个人身体残疾了,依然可以热爱生活,做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希望、激情、爱、光明,这些都是我们在生命得到重生之后需要重新认识的,一旦进入这些生命主题,你就会成为一个对生活充满渴望的人,你会对未来充满信心,时刻准备着把自己交付。站在前行的路上,没有什么困难或一时的失望气馁所带来的负能量能把自己击垮,你将变得战无不胜,最终迎接生命给予你的光辉曙光。这种对自然和人本身的肯定和赞美,胜过一切外在的物质荣耀,体现出作者对生命的深刻理解和对自身命运的超越。

海伦.凯勒是不幸的,因为命运没有给她光明,即便三天也是求之不得,但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对生命的升华感悟,战胜了自己,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并最终由一位残疾的小生命,变为一个具有大爱精神、坚强意志、热爱自然的强者。可见,上帝是公平的,当他为你关上身体的窗,却为你敞开一扇心灵的窗,而这扇窗更有意义,更富远见和价值。

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要靠心灵去感受。

人生最大的灾难,不在于过去的创伤,而在于把未来放弃。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海燕》是我最喜欢的外国散文!

张晓风散文摘抄?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 ——《只因为太年轻》

谁知今日的一个擦身而过,不是明日的一个天涯。 ——《缘豆儿》

我们要一个形象来把自己画给自己看,我们需要一则神话来把我们自己说给自己听:千年不移的真挚深情,阅尽风霜的泰然庄矜,接受一个伤痕便另拓一片苍翠的无限生机,人不知而不愠的怡然自足。

——《在》

生命的红酒永远榨自破碎的葡萄,生命的甜汁永远来自压干的蔗茎。——《初绽的诗篇》

像婴儿喜欢清风拂面的感觉,是不必先研究气流风向的。——《玉想》

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板上的色样。——《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风雨入盏——《爱情篇》

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你非要把你自己保卫得好好的不可吗?”人生世上,一颗心从擦伤、灼伤、冻伤、撞伤、压伤、扭伤,乃至到内伤,那能一点伤害都不受呢?如果关怀和爱就必须包括受伤,那么就不要完整,只要撕裂,基督不同于世人的,岂不正在那双钉痕宛在的受伤手掌吗?小女孩啊,只因年轻,只因一身光灿晶润的肌肤太完整,你就舍不得碰碰撞撞就害怕受创吗!——《只因为太年轻》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心底的一根弦。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1。距离能缩近两人的心,也能割断两人的情 2。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心底的一根弦。

3。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

4。要我去丢掉一样东西,我实在丢不下手

5。我喜、我悲、我贪恋、我舍弃

6。影响我作品最大的两部书是论语和圣经

7。有人问作家张晓风:我们怎样才可以爱一个人而不受伤?张晓风说:“受伤,这种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

8。

如果我们不能相爱,至少我们可以相容;如果我们不能互相谅解,至少我们可以互相理解

9。爱的真正****义词不是恨,而是麻木

10。生命是一项随时可以中止的契约,爱情在最醇美的时候,却可以跨越生死。

11。对一个人,恨并非最残忍的行径,淡漠才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12。

生命如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寞,并且以晴天的幻想度日。

13。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得浪掷”的憾意,何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地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

14。

日子是美丽辉亮的,我爱的是日子的本身;如果日子是黯淡难熬的,我感激的是:‘我竟有那么完好的健康能以承受这一切。

15。水,永远是第一张书笺

16。物理学家可以说,给我一个支点,一根杠杆,我就可以把地球举起来。而我说,给我一个解释,我就可以再相信一次人世,我就可以接纳历史,我就可以又义无****顾地拥抱这荒凉的城市

17。

有没有一种山水是可以和我辗转相互注称的?有没有一种山水是可以和我相互印证的

18。鼻子下面就是路

19。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20。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没有大多绚丽的春花、没有太多飘浮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一样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21。文学有两个可贵的地方,一个是语言,一个是文字,那当然也有语言文字之后的思考方式。如果你不忠诚于你的语言,又不忠诚于你的文字,那就麻烦了

22。我原来就是这样的角色。要紧的是,让我们有一个热闹的戏台,演着美好的戏剧,让我们的这一季,充满发亮的记忆。

23。母子一场,只能看做一把借来的琴弦,能弹多久,便弹多久,但借来的岁月毕竟是有其归还期限的。

24。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

25。我们所有的人,都拖延着不去生活,老是梦想着天边一座奇妙的珠瑰园,却偏偏不去欣赏今天就开放在我们窗口的玫瑰。

26。你们的姐姐虽然离开家,到一个遥远的陌生地去求学,但她从来没有让目光下垂过,让脚步颓唐过,她从来不沮丧,也不灰心,你们都该学她,把眼睛向前看,向好无比远大的前程望去。

27。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尽自己的力,不管他的才分如何,上天并没有划定一批人,准许他们可以单凭才气而成功

28。

站在一个女人的观点来看,男人和孩子之所以可爱,正是由于他们那些一清二楚的无所掩饰的小缺点吧?

29。 生命,何尝不是一样的呢?所有的垂死者几乎都恋栈生命,但我们真正深爱的,是生命中的什么呢?如果生命是一瓮酒,我们爱的不是那百分之几的酒精成分,而是那若隐若现的芬芳。

如果生命是花,我们爱的不是那娇红艳紫,而是那和风丽日的深情的舒放。如果生命是月球,我们爱的不是那些冷硬的岩石,而是在静夜里那正缓缓流下来的温柔的白丝练。如果生命是玉,我们爱的不是它的估价表,而是那暖暖柔光中所透露的讯息。

30。在生命高潮的波峰,享受它;在生命低潮的波谷,享受它;享受生命,使得我感到自己的幸运;忍受生命,使得我了解自己的韧度。

两者皆令我喜悦不尽。

31。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岸

32。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33。你在我们眼中永远杰出,你可以贫穷、可以失败、甚至可以潦倒。

诗诗,如果我们骄傲,是为你本身而骄傲,不是为你的健康美丽或者聪明。你是人,不是我们培养的灌木,我们决不会把你修剪成某种形态来使别人称赞我们的园艺天才。

34。当有一天,生命的潮水退尽,当死亡的冷锋自指端寒起,他的手仍是我最愿握住的,人世间最后的余温。

35。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得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36。“物理学家可以说,给我一个支点,一根杠杆,我就可以把地球举起来。而我说,给我一个解释,我就可以再相信一次人世,我就可以接纳历史,我就可以又义无****顾地拥抱这荒凉的城市。

37。一杆简单的雨荷,可绘出多少形象之外的美善。一片亭亭靑叶,支撑了多少世纪的傲骨。倘有荷在池,倘有荷在心,则长长的雨季何患。 。

张晓风经典散文衣履篇 ――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⒈、羊毛围巾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⒉.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⒊.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⒋.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 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辈子是什么。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⒌.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⒍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⒎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 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 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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