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看的散文?谁的散文比较好?

发布时间:2022-08-1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我个人比较喜欢张爱玲和三毛。三毛叙述哀情的散文有《云青山月在天》《不死鸟》《背影》《似曾相识燕归来》,她写的散文风格沉郁、淡泊,并文字优美,显得炉火纯青,具有耐读性。希望你能喜欢哦!

有什么好看的小说或散文?

如果是散文我首推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这里面文笔比较优美
不过余秋雨的散文集《文化苦旅》也不错!!!!很有内涵,文化底蕴也很深
如过是小说可以看看郭敬明的可以学学他的写作方法。
其实什么书都可以读关键是要学到里面的写作方法,对中学生而言看书最主要的是积累素材和借鉴别人
怎么写。只要是对自己有益的书都可以看,也值得看

经典必读散文

散文是文学中的一种体裁形式,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经典必读散文,仅供参考!

经典必读散文1 在我的故乡,十月便入冬了。雪花是冬季的徽标,它一旦镶嵌在大地上,意味其强悍的统治开始了。虽说年分四季,但由于南北不同和季节差异,四季的长度是不相等的,有的春短,有的秋长。而我们那儿,最长的季节是冬天。它裹挟着寒风,一吹就是半年,把人吹得脸颊通红,口唇干裂,人们在呼号的风中得大声说话,不然对方听不清。东北人的大嗓门,就是寒风吹打的吧。你走在户外,男人的髭须和女人的刘海,都被它染白了,所以北国人在冬天,更接近童话世界的人,他们中谁没扮过白须神翁和白毛仙姑呢。

被寒流折磨久了、被炉火烤得力气弱了、被冬日单一蔬菜弄得食欲寡淡的人,谁不盼着春天呢? 春天的到来是最铺张的,它的前奏和序幕拉得很长。三月中旬吧,就有它隐约的气息了。连续几个晴天后,正午时屋檐会传来滴答滴答的水声,那是春天的第一声呼吸,屋顶的积雪开始融化了。人们看见活生生的水滴,眼里泛着喜悦的光影。但别高兴得太早,春天伸了一下舌头,扮个鬼脸,就不见了。寒流的长鞭子又甩了出来,鞭打得人还不能脱下冬衣。人们眼巴巴地看着屋檐滴水时凝结的冰溜儿,就像望着脆弱的琴弦,不敢把动人的旋律弹奏。到了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全然融化了,家家的白屋顶露出了本色,红瓦的现出热烈的红色,青瓦的现出深沉的钢青色,这时春天的脚步真的近了。雪花隐遁,天空由灰白变成淡蓝,太阳苍白的面庞有了暖色,河岸柳树泛红,林中向阳山坡的达子香花,羞答答地打骨朵了,人们饲养的家禽,开始在冬窝里频频伸展翅膀,想啄春天的第一口湿泥,做自己的口红。这时的春天怎么说呢,是到了婚日的盛装的新娘,呼之欲出了!

春天就是一个宝石库,那里绿翡翠最多。地上的草,林中的树,园田的菜圃,呈现着一派娇嫩的绿;山间原野的花儿,姹紫嫣红,争奇斗艳,蓝的如宝石,红的如玛瑙,白的如珍珠,金黄的如琥珀。这时窗缝的封条撕下来了,门上用于抵御寒风的棉毡也取下来了,人们换下棉衣棉裤,家禽们又可以寻觅园田肥美的虫子,作为它们的小点心了! 到了五月,春天波涛汹涌地来了,所有的生命都荡漾在它明媚的波涛里!

但这样的春色,也许过于寻常,并没有烙印在我心灵深处。我对最美春色的记忆,居然与伤痛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两个年份的春光,分别因身体和心灵的伤痛,而化为了化石,嵌在我骨头缝里,无法忘怀。

我在大兴安岭师专读二年级时,也就是三十四年前,春末时分,突患牙痛。先是一颗牙起义,疼了起来,跟着它周边的牙呼应它。半口牙痛起来的感觉,你甚至想当自己的刽子手,砍下头颅。我还记得童年时目击一个杀猪的因为牙痛,要喝农药,他老婆喊邻人阻止丈夫愚蠢行为的情景。有过牙痛经历的人都知道,那种痛锥心刺骨,尤其是夜深它扰得你不能安眠时。记得我被牙痛连续折磨了两昼夜,一天凌晨,天还没亮,我实在忍耐不住,一个人悄悄穿衣起来,出了集体宿舍,走向校园西侧的原野。那天有雾,我张开嘴,希望雾气能像止痛散,发挥点作用。当我步出宿舍区,接近原野的时候,发现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看,是台用于耕地的拖拉机! 我想起白天时,曾望见它在原野上工作。拖拉机驾驶舱的门,居然一拉就开了。我像发现了一个古堡,兴奋地跳上驾驶室。完全不懂驾驶技术的我,试图开动它。好像拖拉机的履带一转,我的病痛就会被碾碎似的。我不知哪里是油门刹车,双脚乱踏,手抚在方向盘上,振振有词地喊着前进前进,可拖拉机纹丝不动。但这丝毫没有减淡我的热情,我像对付一匹野马似的,执意要驯服它,一直和它战斗,直到雾气野鬼似地在日出中魂飞魄散,我才大汗淋漓地休战。太阳从背后升起来,照亮了我面前的原野。它的绿是那么的鲜润,就像一块刚压好的豆腐,只不过这是块巨大的翡翠豆腐!这片触目惊心的绿震撼了我,我跳下拖拉机。牙痛就在我奔向原野的时刻,突然止息了。病牙撤兵,整个身心都获得了解放。我感恩地看着春天的原野,想着它蛰伏一冬,冲出牢笼后出落得如此动人,可我从未细心打量过它,辜负如此春色,实在不该。

另一片记忆中的至美春色,是与2002年联系在一起的。那年5月3日,爱人在归乡途中车祸罹难,我赶回故乡奔丧。料理完丧事,回到塔河,正是新绿满枝的时候。姐姐见我很少出门,有一天领着孩子,拉着我去堤坝走走。太阳已经很暖了,可走在土路上,我却觉得脊背发凉。堤坝是我和爱人常去的地方,我们曾在河边打水漂,采野花,看两岸的山影、庄稼和牛羊。我走下堤坝,看到几棵嫩绿的柳蒿芽,随手采了,那是我和爱人喜欢吃的野菜,把它用开水焯了,蘸酱吃鲜美无比。我采了柳蒿芽,又看见了野花,白的,粉红的,淡蓝的,星星似的眨眼。我没有采花,因为以往采回的野花,会放到床头桌上,照亮两个人的梦境。想着爱人与这样的春色永别了,想着再无人为我采撷这大好春色,伴我入梦,我忍不住落泪了。“万木皆春色,惟我枝头泪”,这是我为 《白雪乌鸦》 里丧夫的女主人公写的一句内心独白,它其实也是我的内心独白。那天我怕姐姐看见我的泪,便朝茂密的柳树丛走去。泪眼中的春色飞旋起来,像一朵一朵的云,在人间与天堂之间绽放,那么迷离,那么凄美! 四野寂静,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我想一颗依然能感受春光的心,无论怎样悲伤,都不会使她的躯壳成为朽木。爱情的春光抽身离去,让我成为无人点燃的残烛,可生命的春光,依然闪烁!

我最爱的词人辛弃疾,曾写过“春风不染白髭须”的名句。是啊,春风染绿了山,染红了花,染蓝了天,染白了云,可它不能把我们的白须白发染黑,不能让岁月之河倒流。但春风能染红双唇,能让它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吐露心语,在夜深时隔着时空,轻唤你曾爱过的人,问一声:你还好吧?

经典必读散文2 前几天,我陪姥姥回她的老家,姥姥的弟弟,我的小舅姥爷说,小梅回娘家了,你可要去看看她。

“小梅”这个普通的名字,就这样突然地出现,锋芒闪闪,刺穿了二十多年的光阴。我依然记得她当年的消失,那么彻底,那么严实,仿佛永远不会再出现,虽然一两年后,我逐渐听到她的消息,但终究缺乏一场相见,衔接上当时的截断。

我的好奇心,战胜了人际交往上的小小矜持。随着我拉开那个篱笆门的一声吱呀,小梅出现在走廊上。二十多年不见,我们从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变成中年女人,却在第一次对望中,都认出了对方,我们都是模子变化不大的那类人,她些微地发胖,肤色暗沉,眉眼却一如当初,有着刀鞘般的简洁。

房间里没有椅子,我们俩坐在床上,对着一扇小小的,玻璃残破又脏污的窗子,一时间无话可说。她告诉我她丈夫在附近的煤矿,孩子在村里的幼儿园,说着,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对方“赶紧支点钱拿回来”,显然,电话那一端,是她的丈夫。

我们又对坐了一会儿,寡淡地聊了几句,我就告辞出门了。眼前的小梅,一如当初的小梅,始终是让我陌生的存在,我想我能懂的,只有那个消失的她。

我读六年级的那一年,因为某种缘故,休了半年学,我跟姥姥来到她的娘家,一个叫马圩子的村庄。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这个村庄还没有通电,晚上我就和一群刚刚结识的女孩子,在村子中心的那块空地、俗称为“饭场”的地方疯玩。我们唱歌,跳自己瞎编的舞蹈,有时也会集结成一支活泼幼稚的队伍,向着远处进发,还有时,就到小梅家,她家里有一些可爱的东西。

比如那些能把脸搽得雪白的脂粉,镶着闪闪发光的亮片的头饰,夸张的蝙蝠衫和喇叭裤等等,都是当时最时髦的大女孩的装备,即使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也是那样璀璨。小梅很大方,任由我们把脸抹白,扯过蝙蝠衫在胸前比划,她斜斜地靠着房屋正中那个巨大的粮仓,脸上带着说不清是什么意思的淡淡笑容。

当隔壁的房门吱呀一声,院子里响起小梅爸妈的脚步声,我们赶紧把那些花红柳绿的东西一股脑地塞到被子里,小梅说过,千万不要让她爸妈看到。她没说是什么缘故,我们却知道,因为这些东西,是她姐姐春桃留下来的。

春桃比我们大几岁,在我到来的一年前,她离开了这个村庄,和一个偶尔路过的货郎,这是比较近的一个大八卦,因此被村里人茶余饭后咀嚼不已。

据说事发时小梅她爸震怒异常,借了很多钱,找过很多地方,最终颓然而归,对家里人说:“就当她死了”。从此后,他将这个女儿当成耻辱的秘密,缄口不提。如果他发现我们在试春桃留下来的衣物,一定会勃然大怒。

其实他没有必要这么介意,对于私奔这件事,马圩子人并不陌生,当时本村的主要婚姻模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茶六聘,一样样规矩都不含糊,但想要张扬个人意志的年轻人,不甘接受这被安排的命运,当他们在某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跟谁一不小心对上了眼,就有可能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斩断身后所有的人际关系,和心爱的人,远走高飞。

他们通常会在一年半载之后回来,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没准还有了娃,双方父母也只能认命。在这种婚恋模式里,女方其实是吃亏的,挣不到彩礼,惹娘家不快,随随便便就跟男人跑了,遭婆家嫌弃,如若男人再是个不着调的,更是有苦说不出。这样的例子不少,却依旧挡不住少女们的前仆后继。情动于衷时,谁能算得那么分明? 跟自己,都是没商量的。

小梅倒是很愿意提起这个姐姐。她嘴里的春桃,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姑娘,会用火钳烫头,用“门对子”把嘴唇搽红,“人家搽得都跟猴屁股似的,春桃搽得就好看,她长得好看,她看人的眼神,都跟别人不一样。”小梅淡淡地说。我却无法想象,小梅显然跟她姐姐并不一样,她除了神情淡,眉眼也都淡淡的,皮肤很白,整张脸的线条很简洁。

“其实我知道春桃在哪儿。”有一次,我和小梅在树林里割草,她这样对我说。她用镰刀在地上划拉着,一些草叶被割破,冒出白色的浆液,她低着头,说:“春桃给我带信了,让我去她那儿玩,她那儿可好了,你想不想跟我一道去?”她抬起头,嘴唇牙齿上都有着柔润的光,眼睛里却有一点被掩藏得很好的疯狂。我有点愕然,我和小梅并不算很熟,不知道她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邀约。我说:“远吗?”她说:“不太远吧。走路要大半天。”

我没有勇气跟她来一场单程大半天的旅行,我说:“俺姥会骂我的。”小梅沉默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俩一道茫然地看着远方的树行,草地上毛茸茸的,似有绿色的雾,从树与树的间隔里弥漫出来,那一刻是那样静,静得我能听到我心里有谁唱着不成调的歌:“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我来马圩子是在元宵之后,一两个月过去,春天漫漶得一塌糊涂,草长起来了,轻轻松松就能割一大筐,对于村里的孩子,割草不再是繁杂的家务劳动,而变成聚会的理由。我经常和村里的女孩子们坐在草地上,像一群小蘑菇一样聊着天,小梅却不在我们的行列里,她后来又试着跟我提去看望春桃的话题,都被我巧妙或是笨拙地绕开了。她不再和我说话,有好几回,我看到她和村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男孩远远蹲着,她用镰刀在地上划着,说着什么,但不怎么笑。

她会要他陪她去春桃那里吗? 她会和他私奔吧,也许就在这个春天。可是她为什么首先邀请我呢? 我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拒绝了,同时,又为这好奇感到恐惧。

好了,我也不再铺垫了。小梅果然失踪了,在那个春天结束之前。她爸妈在某个深夜走进村子里有女孩的人家,打听小梅最近的动态之后,气势汹汹地冲进那个男孩家里,却惊奇地发现,男孩正在自己床上安睡,他并没有随小梅一块儿消失。

面对一群大人紧张的诘问,他慌慌张张地说,今天小梅是找他一道出走来着,他没有答应,小梅转身就走了,他以为小梅回家了,他也回家了。

那么小梅就是独自一人上路的了? 这个不难推断的答案,让所有大人感到难以置信。如果不是为了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为什么要踏上如此危险的路途? 在大人的震惊里,我却瞬间醍醐灌顶,不只是小梅,还有春桃,以及那许许多多离家出走的女孩们,远方对于她们的诱惑,也许比一个男人更大。

她们生于斯长于斯,然后嫁到本村或是邻村,在这样一个地盘上,过完自己的一生。如果她们此刻留下,她们就将永远留下,爱情是一个最好的借口,让她们对自己解释这源于春天的一场躁动,让她们在众人眼里,变得容易理解。

只有小梅勇气过人,她在一场场邀约失败之后,决然地一个人上路,她真的是去投奔春桃吗? 未必,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总觉得,春桃带信云云,实出于她的虚构。

她投奔的,应该是一整个远方吧,她受到了春天的撺掇。春天这个概念,我是到了马圩子之后才有的,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记得那铺天盖地的金黄的油菜花,某个河沿子上突然就现身的夭夭灼灼的桃花,那些兴奋得昏头昏脑的蜜蜂与粉蝶,被阳光照得无比明亮与蓬勃的树行。在那样的春天里,必须发生点什么,如果错过了,一生都会感到惆怅。

第二年,我听说,小梅姐妹俩都回来了,她俩并不是一道回的,春桃果然抱了个孩子,小梅只身一人归来,对这段消失,绝口不提。她们的生活回到旧有的轨道,成为最普通的妇人。春天只发生一次,而我耳闻目睹过的那个春天,对于小梅,也许是春天里的春天,一旦逝去,就永远逝去,但只要它发生过,也无须惋惜。

经典必读散文3 每到春天,模式化的读书节就会纷纷登场,拜朋友们所托,总要赶几场去应酬一下。或者当个嘉宾,胡乱聊几句读书,或者厚着脸皮,做个专场讲座。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的是坐在台下,听听朗诵,只要朗诵者不是“高、平、空”的播音腔,我很擅长为他们拍拍巴掌。

―――最近的一次,非但让我无法鼓掌,简直是看得惊心动魄。

其实算是见识了一种新花样,就是要孩子们配合着朗诵者表演。孩子们都是十岁左右的样子,女孩白衬衣蓝短裙,男孩子白衬衣蓝长裤,一律清新可爱。朗诵者是个老师模样的二十多岁女孩子,白衬衣,背带裙,麻花辫,这清新可爱因为放大了一号,便有些装的味道。不过也不要紧,上了台就是装,也不在乎这一点儿皮毛。

她朗诵的是朱自清的散文:《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孩子们原来是伏在地上的,这时候就慢慢弓起了腰,抬起了脸,做出了盼望之态。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有两个手搭凉棚,作望穿秋水状。另有两个揉揉眼睛,打个哈欠,然后突然杏眼圆睁,精神起来。

“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小胳膊摇摇摆摆,做出水波荡漾的样子。小手擎着自己的小脸,这就是小太阳的意思吧。

“小草偷偷地从土地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这个难度可是够大的,嫩嫩的,绿绿的,这感觉只能是感觉啊。只见孩子们左晃右晃,两颊的肌肉冻结在某个角度,他们试图努力传达出的,应该是欢快天真的神情吧。朗诵者摸一下这个的脑袋,摸一下那个的脑袋,孩子们随着她的抚摸此起彼伏地接受着恩泽。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

仁慈的动词! 让可怜的孩子们终于有了表演的抓手。嗯,抓手这个词,好像也是时下最流行的吧。

“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

功夫和希望,这两个词的外化难度也是极高的,估计设计者也没什么好办法,就只好让孩子们直接去念。于是孩子们大声重复念了三遍,一遍比一遍高亢,一遍比一遍激昂。听得我鸡皮疙瘩遍布全身。

好在快结束了。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向前去。”

这是最后一句。闭着眼睛我都能推测到,朗诵者在中间,孩子们围着她,他们左腿蹬,右腿弓,一步一步朝前走,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画报上的规定动作一样,走到舞台的前面,定格,等待掌声。

我当然鼓了掌,可是泪水都快落下来了。

这表演,真的很表,真的很演。也真的很让我难过。成人们,装也就装了,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可是孩子们,他们假装笑,微笑,大笑,假装活泼可爱,假装热情奔放,这真的很吓人,很吓人。

看着他们表演,我在下面,作为成人,有负罪感。

向前去。向前去。这样的表演,还怎么向前去呢?

好在,这些孩子终会长大,长成我这样的成人。想到这里,我稍微觉出一种无耻的释然。

经典必读散文4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大草原。

始于上一个秋季,那碧绿的季节渐渐干枯到雪天一色,种子水滴入海一般与泥土同在。冰雪将茫茫草原覆盖,仿佛一片亿万年的大水晶,解析了太阳的光谱,遍地熠熠生辉。这就是草原的春天,明亮,寒冷,空旷,漫长。呼伦贝尔草原不知“清明时节雨纷纷”、“烟花三月下扬州”为何物,沉寂始于十月、十一月,延至次年的五月,直到了六月才肯葳蕤。

呼伦贝尔在北纬53度到北纬47度之间,几近冻土带,一年只有不足一百天的无霜期,春、夏、秋三个季节便挤在这一百天里奔跑,每一种植物都是百米冲刺的运动员,奔跑着发芽,奔跑着开花,奔跑着打籽,奔跑着完成生命基因的使命。你若细看草原上的那些芍药、萱草、百合、野玫瑰,就会发现它们都比内地的同类开得弱小、开得简单;那些毛发一样附在原野上的草类,更是生得低矮硕壮,因为它们没有时间拔高,必须快快成熟。或许是夏日为了争取一次尽情的盛开,或许是秋天为了留下一次矢志不渝的延续,把春天挤到了无霜期的边缘。乍暖还寒,草色遥看近却无,呼伦贝尔的春天在残雪中闪出,酷似如去意已决的爱人,莞尔一笑,转瞬即逝。一夜南风,醒来时百草猛然长高了半尺,草原焕然碧透千里,如深深的海洋,波动在阳光下,泛起绸缎般的华丽。花朵们忙了一夜,终于意烈恍拢佩戴着天上的彩霞和地上的雨露,跟着绿浪摇曳曼舞。好比是沉睡百年只等着一天,游牧纪元的季节盛宴开启,旅游时代的草原LOGO出台,人们醉入花丛,欢喜得忘乎所以,于是浪漫地比照远方的场景,直把这草原夏日叫做草原的春天。他们不曾体验,因此不懂―――草原孕育春天的历程就是春天,草原的春天是一场望眼欲穿的.期盼,而最终让你看到的却永远是结尾的那一瞬。

萨丽娃姐姐和大地一起记忆着春天。

草原的春天是牧业丰收的季节,也是妇女们含辛茹苦的季节。萨丽娃看见老祖母蹒跚在纷扬的春雪中,靴子艰难地从冰泥里拔出来,又踩下去,湿漉漉的蒙古袍大襟冻成硬邦邦的冰片,在冷风中咔咔作响;她看见太阳的手指伸过来,轻轻地梳拢老祖母的银发,落在那只暗红的珊瑚耳环上,老祖母汗水淋漓的脸颊,布满了岁月的光芒。小羊羔总是走在大野芳菲之前,一个接一个降生在冰碴密布的草地上,然后它们站起来,像洁白的云朵一样缭绕着老祖母“咩……咩……”嚷着饥饿。

百代千年,游牧人家在春季里寻找朝阳的地方接羔,一辈辈把长生天的教诲变成了不可更改的习惯,留在了老祖母的银发上。长生天不是传说之中的老天爷,是万物生存的法则,是必须敬畏的大自然。四月接羔,羊羔吃着母乳等待青草,青草和它们的乳牙一起长出来,它们开始奔跑,从此变成了原野的孩子,栉风沐雨,爬冰卧雪,必经几次生死磨难,方能生存。地老天荒,冬去春来,生命就这样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老祖母的腰是在春天累弯腰的,老祖母的劝奶歌是在春天里传给萨丽娃姐姐的。

“陶爱格……陶爱格……你的孩子在哭泣,你这当母亲给它吃奶吧……”老祖母的劝奶歌升起来,回响环绕,哀婉之中,苍穹附以和声,母体般的温暖笼罩草原,万物生灵的母性开始苏醒。母羊含泪站起身来,羊羔纷纷跪乳。饱食的羊羔肆意喧闹嬉戏,洁白的云朵在阳光里打滚儿,然后撒开四蹄奔跑,进入季节的深处。

每年十月之后,老祖母把种公羊放进母羊群,母羊怀胎六个月,到次年四月或者五月分娩,完成一个春天的轮回。那前一年的接下的羊羔,由于仅仅吃过一个夏天的青草,骨头还未坚硬,脂肪仍然豆腐般多汁,头上卷曲的绒毛里才露出细小的犄角。老祖母仍然叫它们羔子,风雪夜里把它们放进蒙古包庇护,为了它们暖和,半夜起来给炉子加牛粪。萨丽娃姐姐依偎在老祖母的怀里说,好像羔子是你的亲孙女。

后来不知道是谁耐不住漫长的等待,决意改写草原的春天。他们八月放种公羊进群,二月接羔,不游牧,给羊羔喂合成饲料,圈养到落雪之前。明知羊羔还没有长成一只真正的羊,还是一车一车地卖出去。只因为电视广告里出现了“羔羊肉”这个词儿,有人想出了这个成本低廉的鬼主意。

后来因为老师说,因为父母说,因为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说,上大学、上大学,到城里去、到城里去……要是谁家的孩子留在家里的马鞍上,没有人会夸奖你。萨丽娃姐姐戴着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离开了家。因为城里的暖气和热水,因为城里的漂亮和时尚,萨丽娃姐姐毕业后曾在发廊里做小工,那气味古怪的染发精,每一天都染红她的眼睛;因为三十元的肯德基一百元的BB霜,萨丽娃姐姐又转到旅游景点用母语卖唱祖宗留下的歌。

城里的楼房虽然很舒适,可那是租来的,不是家;城里的生活今天欢笑复明天,可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萨丽娃姐姐思念阿妈的奶茶、阿爸的手把肉,好想好想骑上骏马变成草原的风,好想好想放开嗓子变成蒙古包前奔流的河。

萨丽娃姐姐总觉得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会说话,一天天在她耳边说个不停,只是那些古老的话,就像飞来飞去的鸟,有点听不懂,想留也留不下。

萨丽娃姐姐终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枕着幽幽的草香,她看见了逝去已久的老祖母,听清了老祖母在她耳边说的话―――河冰不开,天鹅不来;骏马绕不过暴风雪,大雁甩不掉自己的影子……冬长夏短,谁也逆不过长生天的规矩……

萨丽娃姐姐站在草原的春天里,伸出一双手,这手是洁白细致的;萨丽娃姐姐轻轻托出一只小羊羔,把母羊脱落的子宫慢慢送回腹腔内,这双手浸染上羊水和血液,开始在寒风中皴裂,慢慢地,长生天的怀抱里回来了一个顺其自然劳作的人;当这双手终于被牛奶和油脂润透,不再畏惧风霜雨雪的时候,萨丽娃姐姐的牧场已经远近闻名,她出售的羊,是实实在在吃过三次夏牧草、长了六个牙的肥腴的羊。萨丽娃姐姐有了自己的广告词―――养最有品质的羊。

人们没有看见萨丽娃姐姐一车又一车地出售羊,却看见她家的牧场上盖起了铝合金的接羔棚圈,看到她家蒙古包后面停放着现代化的打草机,看到她家草场的高坡上安装着一排排太阳能蓄电池。萨丽娃姐姐的故事像珍珠那般滚动在草原上,人们传说着她那些有品质的羊卖出了好价钱。

当家家户户都像萨丽娃姐姐那样牧养有品质的羊,萨丽娃姐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终于把草原的春天从二月找了回来。

春天依然晚晚地来,快快地走,却把希望和富足留在了呼伦贝尔草原上。萨丽娃姐姐唱的劝奶歌是老祖母在春天里传下来的,草原人那如云的羊群和飞驰的骏马是春天赐予的。是的,萨丽娃姐姐懂得这一点,在这个古老而崭新的时代里成为聪明智慧的人。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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