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立法禁烟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为了达到劝诫消费者禁止吸烟的效果,韩国将从2016年12月23日起强制在烟盒上印制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图案和提醒标语。规定在出售的香烟烟盒前后两面上端印制的警示图案和标语必须占烟盒面积的50%,而且警示标语的字体和颜色要与烟盒整体形成鲜明对比,每24个月对印制的警示图案进行更新。
  韩国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员介绍说,规定在烟盒上印制警告图案和标语是落实2015年6月国会通过的《国民健康增进法》修正案相关内容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倡导国民禁烟而实施的非价格禁烟政策之一。
  在反对吸烟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韩国国会对《国民健康增进法》中第9条中涉及吸烟的条款进行修改,2011年4月正式通过修正案,自2012年12月8日开始执行,被国民称为“禁烟法”。
  公共场所严禁烟
  第9条重点明确了禁烟场所及措施,结合“食品卫生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游戏产业设施、食品餐饮场所、体育设施、休闲场所、公演等所有公共场所的所有者与管理者有义务粘贴禁烟提示、设置吸烟室,并告知来访人员所实施的禁烟措施。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坚决实行禁烟,150平方米以下的公众场所必须划分出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并在公众场所的入口、过道、厕所等明显位置张贴禁烟的提示牌,内容包括:禁烟象征的画面或文字,以及违反时的处罚措施等。如果没按“禁烟令”去做,场所责任人将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款,而违反禁烟令的个人将被处以10万韩元的罚款。
  为取得禁烟效果,韩国逐年扩大禁烟范围。2014年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从2015年元月1日开始,所有公共场所无论其经营面积大小,一律被划定为禁烟范围,全部实行禁烟措施。按照《2015年禁烟区指定与管理业务方针》要求,以前经营场所内设置的吸烟区全面被废除,有实力的公共场所要设立吸烟室。吸烟室有相应的标准。首先,必须是一个独立的空间,为了不使烟雾轻易外泄必须保证密闭性, 通过安装排风系统把烟雾排到室外。第二,吸烟室内除放置烟灰缸等吸烟必需物品外,不得放置与经营相关的任何设施。例如咖啡厅的吸烟室不得放置饭桌贩卖饮料,网吧的吸烟室不得摆放电脑。如果经营的公共场所没有实力在其内部设置吸烟室,那么整个经营场所都被视为禁烟区,有吸烟需求的顾客只能到室外解决。另外,电子香烟也被划归到烟草类里面,在禁烟区域内吸食也将面临同样额度的罚款。
  按照餐饮店面积的大小逐步实现禁烟效果显著。2012年12月7万家1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实施了禁烟,2015年1月份增至8万家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2016年1月份扩大到60万个餐饮店,设置的吸烟席全部被拆除。
  地方政府也在扩大禁烟区范围。例如,首尔市瑞草区政府自2015年元月1日起把江南大道的禁烟区域延长到1489米,2016年4月起将地铁站周边地区也列入禁烟区域。
  香烟提价利控烟
  自2012年开始实施“禁烟法”以来,在一定规模的公众场所内禁烟规定基本上得到了普及,让不吸烟的国民在公众场所减少了吸二手烟的机会。然而韩国保健福祉部的调查显示,烟民人数并未呈现明显减少趋势,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率已接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男子吸烟率的平均水平,是美国青少年吸烟率的两倍之多,并且朝着10~13岁的低龄化发展。
  作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成员国,韩国控烟政策执行不力,处于底层水平。FCTC控烟政策体系标准包括烟草价格政策指标、禁烟地区政策指标、健康警告政策指标、禁烟信息政策指标、禁烟治疗支援指标和广告限制政策指标等6项,按照该体系标准打分,韩国得40.4分,仅仅略高于斯洛伐克(36.8分) 和日本(21.7分)。特别是在烟草价格政策指标这一项中,韩国在34个参与评价的成员国中排名最后。挪威的香烟价格最贵,韩国的烟价只有它的六分之一。不可忽视的是,香烟价格低廉成为韩国禁烟行动难收成效的原因之一。
  韩国政府在2014年9月11日对外发表的《综合禁烟对策》方案中提出,将提高香烟价格。该方案于12月获得国会通过后,韩国保健福祉部、财政企划部和安全行政部联合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每盒提价2000韩元。随着每盒香烟涨至4500韩元,韩国19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估计将会从43.7%降至29%。
  据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4万多家医院提出申请,成为戒烟治疗医院。韩国烟民可利用健康保险在这些医院接受为期12周的戒烟治疗,并与专科医生进行6次洽谈。
  癌症烟民打官司
  近年来,由于吸烟诱发肺癌等疾病,韩国普通民众和相关团体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将烟草公司作为被告送上法庭。
  1999年,7个得了肺癌的烟民对韩国香烟制造公司KT&G和国家提出起诉并索赔,当时正是受害者及其家人罹患肺癌或咽喉癌的初期。烟民诉称被告明知吸烟有损健康,故意隐匿吸烟的危害,没有向原告做出充分的说明和警告,导致他们渐渐对尼古丁上瘾而无法戒除,最后导致癌症。这场官司旷日持久,历时15年。
  法院关注的焦点有三个:第一,这几个癌症患者之所以发病,是否确定就是因为吸烟;第二,厂家在生产和销售香烟的时候,是否按照规定严格标示了吸烟的危害;第三,厂家在做广告和营销的过程中,是否有故意隐匿吸烟的害处。法院经过调查表明:未发现厂家在第二和第三点当中有违反规定的地方。
  韩国癌症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肺癌的种类有几种,有的是直接由吸烟引起的,而有的则有可能来自于空气污染等其他因素。经过精密检查,发现7名原告当中有3人是由于吸烟引起的,剩下的4人则不能确定。韩国大法院参照医学界的意见后指出,吸烟对健康的致命性危害已经是全社会人人皆知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否要吸则是由个人决定的,因而不能自控地长久吸烟属于个人责任。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以“无法证明肺癌和咽喉癌是由吸烟引起的”判处原告败诉。在2011年的二审中,虽然部分认同了吸烟和患癌的因果关系,但仍然维持了“国家和KT&G没有赔偿责任”的判决。2014年4月,韩国大法院最后宣布烟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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