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锥编》论《毛诗正义·卫风·河广》三题

发布时间:2018-06-28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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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钱锺书先生的《管锥编》中有论《毛诗正义·卫风·河广》一节,是其讨论艺术“虚而非伪”的系列论述之一。钱锺书先生在此节中围绕三个方面来论述《卫风·河广》所蕴含的文艺理论:一、“广”“狭”之辨。《汉广》与《河广》,一言其广而长,一言其窄而短,乃是由于人“愿欲强弱”的不同;二、孟子始发之“旨”。理解孟子始发之“旨”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孟子“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论述;三、“诗文之词虚而非伪”。文学作品的虚实诚伪,相连而不相等,接受者要以理性的态度思考文章所述之事、所抒之情、所记之物。
  关键词:钱锺书 《管锥编》 《河广》 三题
  《管锥编》所论述的十部经典著作之首即为《毛诗正义》,《毛诗正义》千百年来一直被读书之人奉为圭臬。钱锺书先生关于《毛诗正义》的论述颇具独到见解,新人耳目,给人启发诸多读书治学之法。在论《卫风·河广》一节中,显示了钱锺书先生对文学“虚”与“实”的研究。兹就《管锥编》论《毛诗正义·卫风·河广》一节,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讨论其中所蕴含的文艺理论与读书之法。
  一、“广”“狭”之辨
  《管锥编》之《毛诗正义》有论《卫风·河广》一节,《卫风·河广》表现的是居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情。全诗无一语直接道及思乡,只是感叹黄河不广,宋国不远,却近而难及,使思乡之情跃然纸上。全诗共两章,用四个“谁谓”领起,反诘而成诗。
  与《管锥编》的论述体例与行文结构相类似,钱先生先是节引《河广》原诗和郑玄之《笺》:“谁谓河广,曾不容刀”;《笺》:“小船曰刀,作‘’,亦作‘’(左舟右周)。”然后加按语:“按解为刀、剑之刀,亦无不可。正如首章‘一苇杭之’,未可厚非,《传》:‘杭,渡也’,《笺》:‘一苇加之,则可以渡之’,亦极言河狭,一苇堪为津梁也。”钱先生又旁征博引了多例古代诗文中的同类笔法,如《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陆机《赠顾交趾公真诗》:“高山安足凌,巨海犹萦带。”《南史·陈本纪下》:“隋文帝谓仆射高曰:‘我为百姓父母,岂可限一衣带水不拯之乎?’”钱先生旨在阐明诸如“一苇杭之”“曾不容刀”“一衣带水”“黄河如带”等,都是以夸张的手法极言江河之狭窄。钱先生又以《诗》解《诗》,《汉广》与《河广》,一言其广而长,一言其窄而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截然相反的情况?钱先生为我们做了精彩的解答:
  虽曰河、汉广狭之异乎,无乃示愿欲强弱之殊耶?盖情思深切,则视河水清浅;企以望宋,觉洋洋者若不能容刀、可以苇杭。
  之所以说河狭或河广,是由“愿欲强弱”不同所决定,当“情思深切”时,河便“曾不容刀”“一苇杭之”了;见难而退时,便感到“不可泳思”了。评定事之难易,当视人心而定。行文至此,可谓涣然冰释。然而:
  苟有人焉,据诗语以考订方舆,丈量幅面,益举汉广于河之证,则痴人耳,不可向之说梦者也。不可与说梦者,亦不足与言诗,惜乎不能劝其毋读诗也。
  在《管锥编》中,钱先生多次批评那些囿于己见、尽信书言之人。如在论述《卫风·淇奥》一节中,钱先生就批评左思犯了“尽信书”而不知事物变迁的错误,在论述《三都赋·序》时,钱先生再一次批评了左思:“左思自夸考信,遂授人以柄。淇澳之竹,已不免尽信书。”在此,钱先生又评论那些依据诗语来考订方舆、丈量幅面之人为“痴人”,恨不得劝这些人勿要读诗。这些寓意深刻的事例足以引起后来人的重视,钱先生的批评指正,足可为训。
  为了充分阐释何为“痴人读诗”,钱先生以文学作品中的“斗酒十千”与“斗酒三百”为例来论述从唐诗中考证酒价之涨落是何等迂腐。如李白《将进酒》:“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表现的是陈思王当年设宴平乐观时痛快豪饮的场面;又如李白《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是说朋友设宴为他送行,表现的是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再如王维《少年行》:“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表现的是游侠的豪爽义气。又王观图《学林》载:“说者谓祖宗朝尝问大臣唐时酒价,大臣对以一斗三百,引杜子美诗:‘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为据。”这是典型的以诗论酒价。不论是“斗酒三百”还是“斗酒十千”,诗中表现的都是人物的穷达及豪窘的处境和心态。如果单纯地依靠诗句来考证诸如酒价涨落之类的社会现实,那就是迂腐之至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酒家胡之上下其手或于沽者之有所厚薄耳”,种种因素影响着真实的酒价,欲以诗句佐证酒价,不是“痴人”又是什么?读书之人应要避免对诗词文章的错误解读。
  不论是“三百”还是“十千”,都不是实指,学者习闻古诗词文章中数有虚实之分,但并未能触类圆览,举一隅以三隅反,未能领悟数之虚实乃修辞之一端耳。推而可知,诗词文章所述之事、所抒之情、所记之物,同样也有虚有实,并不能视为确凿事实,不能囿于文本,试图一一求证落实。
  二、孟子始发之“旨”
  溯源明流是《管锥编》惯常使用的手法,于是钱先生将眼光投向始发端者:“窃谓始发厥旨,当推孟子。”并引錄了孟子的言论《万章》说《诗》曰:“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矣!”《尽心》论《书》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靡有孑遗”是极言其遗民之少,“血流浮杵”是极言其战事之激烈,并非是说真“无遗”,真“浮杵”。虽然“靡有孑遗”与“血流浮杵”都有言过其实的嫌疑,但是这种夸饰的写作手法对于它所要表达的意义并无任何妨害。
  如何来理解钱先生所说的孟子始发之“旨”,其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孟子关于“文”“辞”“志”三者之间关系的论述。
  钱先生在论陆机《文赋》一卷中,讨论“意”“文”“物”之间的不称不逮时,以墨子的“举”“名”“实”,刘勰的“情”“辞”“事”,陆贽的“心”“言”“事”相类比,中国古典文论很早就已经开始论述其中的三角关系了,只是每个人的用词稍有一些不同而已。为了更加清晰地阐释其中的三角关系,钱先生引用了皮尔斯的符号学以及瑞恰兹的语义学,指出“近世西人以表达意旨为三方联系,图解成三角形:‘思想’或‘提示’‘符号’‘所指之事物’三事参互而成鼎足。”表达意旨的正常程序是上述三角关系的互称互逮,三角关系保持稳定,互成鼎足,这样就不会出现理解或阅读障碍,读者也不会产生阅读歧义或错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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