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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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5月18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相关委办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先后深入城关中心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地,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同时,委托乡镇人大对辖区内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养老现状、存在突出问题、建议对策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已建成县福利中心及乡镇中心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6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139个,幸福大院19个,配套床位1560张,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177人,购置活动器材和设施1180套。二是居家养老模式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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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服务台账,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向高龄老人、低保困难老人发放爱心助老卡,充分利用村(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多措并举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和实践灵活多样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了我县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

 (二)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上得到保障。严格落实了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膳食营养等11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日常养老服务。同时,确定“生活照料、卫生保洁、就医陪护、饮食和辅助管理服务”4类购买服务内容,有效提升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二是分散供养人员生活得到保障。今年以来,县政府向60 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医疗保险、养老金627.96万元,对 农村90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政策规定报销常见病、慢性病门诊药 费,对65岁以上老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三)养老模式不断探索完善 一是划片式集中供养。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划分为三片,基本使各辖区老人实现了老有所养、就近供养,探索形成了集中财力人力资源,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集中供养新途径。二是创新养老模式。按照“政府保障、村级主办、社会参与、群众互助”的原则,建成满足老年人吃饭、娱乐、休闲等基本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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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大院、日间照料中心,逐步解决了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并兼顾了农村老年人离不开家乡、离不了耕种的情怀,发挥了养老保障的基础支撑作用,为全省推进乡村养老,完善乡村治理创新了新模式。三是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县中医院与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建立长期稳定协作关系,乡镇卫生院与公办敬老院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对老年人开展义诊、体检服务,为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

 (四)养老服务支持保障比较有力 一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514万元,建 成中心敬老院、城关中心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为全县5个养老服务机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投资128万元为全县139个日间照料中心购买活动器材和设施。为全县6所公办养老机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17人,积极探索依靠社会力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新模式。三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为机构供养人员的安全措施提供保障,投资2.12万元为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县委、县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五位一体”综合考核内容,有力推动了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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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问题。

 一是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我县乡镇敬老院虽为公办养老机构,但服务人员普遍学历低,待遇低,年龄偏大,服务水平低,跟不上养老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二是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 社会和民间投资兴办养老设施的积极性不高,鼓励支持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

 三是养老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县养老机构规模小、档次低,服务范围窄,内容单一,因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致使个别敬老院入驻率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在鼓励多元投入,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上积极探索 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探索运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元化资金投入的方式,建办养老服务机构。县政府要鼓励县、乡、社区医院向养老护理服务延伸,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要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全县老年人电子档案,引领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互联网+服务”模式,开启养老服务新局面。

 (二)在购买社会化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上再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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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养老机构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服务,逐步扩大养老覆 盖面,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完善符合实际的养老机构入驻标准,并建立供养人员信息数据库,经常性开展养老服务需求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同时,在保障医养需求、丰富精神生活、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等方面再下气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让广大老年人生活得更有亲情、更加快乐、更加幸福,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感受到“夕阳红”的美好。

 (三)在合理扩容赋能,不断满足养老需求上再丰富 在城市规划中,要合理布设老年人活动功能区域;在小区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及社区养老中心。同时,丰富老年人活动功能室,扩大活动空间,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带动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要结合乡村振兴和县域发展,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的目标。

 (四)在增强持续动力,办好农村幸福大院上再完善 乡镇建办幸福大院,要总结经验,完善要件,加强监管,扩大规模,抢抓政策机遇,创新养老模式。要协调医疗机构与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幸福大院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服务。要持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对老年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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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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