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宣贯、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宣贯、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防范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宣贯、大督查、大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引领,以推动落实“三个责任”为根本,以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载体,以落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为抓手,紧盯建设、生产、旅游三大旺季,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扎实组织督查检查,持续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一个遏制”目标(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防风险、化危机、保稳定”总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对标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深入宣贯、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边学习边宣传、边排查边推动、边整治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扎扎实实把抓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一) 学习宣贯内容 1.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结合督查检查工作,各督查组带队领导深入各地区、各厂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讲辅导,督促各地将宣讲内容融入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3.利用视频会议系统,举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专题宣讲活动,围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专题宣讲。

 4.结合学习宣贯进程,分期举办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二)督查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 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指示要求和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等情况。

 2.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20〕9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6 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的通知》(青办字〔2020〕14 号)《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20〕84 号)等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和工

 作部署安排情况;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安委〔2020〕1 号)各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实施情况。重点督查《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20〕4 号)印发后,各地各部门方案制定和贯彻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内容不切合实际、工作进度滞后和“政府热企业冷”等现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工作专班配备及各项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定期例会、工作调度及推进实施情况;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查漏补缺情况;“两个清单”制定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情况。

  4.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情况。重点督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党政领导责任和“三个必须”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情况;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部署安排情况;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及重大隐患整改督办落实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工作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开展城镇重点道路、老旧城区、人员密集地区地下管网及地下人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情况;组织对化工园区、物流园区、货场、机场和城镇燃气敷设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和县区交界等区域的出租屋、废旧闲置厂房、仓库、偏僻院落、大型停车场等安全生产监管薄弱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和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方案部署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油气输送管道、消防、特种设备、旅游、城镇燃气、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加强旅游旺季、汛期暑期、道路交通运输

 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曝光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情况。

 7.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防汛抗旱批示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情况;开展防汛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预测预警、应急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水库“三个重点环节”和“三个责任人”工作措施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抢险物资准备情况;水库防洪影响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程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情况;2020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安全宣传“六进”工作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学精神、铸忠诚、强能力、促实践”宣贯活动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 号)《青海省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及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类应急预案修订补充完善情况;应急演练部署安排、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情况;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室及重要岗位 24 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置情况;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情况。

 11.依法依规查处事故情况。重点督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落实,以及相关安全标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事故结案情况;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汲取教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建设等情况。

 (三)综合整治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不掌握、学习领会不深刻、传达贯彻不到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和安全防范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敏感性不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不研究不部署,安全责任措施不健全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滞后、思路不清、组织不力、思想麻痹,存在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到位,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状况了解不深不透,抓不住关键问题,提出的措施要求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组织加强制度化、系统化整改工作不到位。

 3.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煤矿超层越界、整顿关闭及重大灾害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多合一”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措施不落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抢进度、赶工期忽视安全生产;“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未有效解决;用气用煤(洁净型煤)安全措施不落实。

 4.安全监管执法整治失紧失松的问题。对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查而不处、以罚代处、执法不严,存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一些事故隐患不及时查处、不严格查处、只查不处、只罚不处,只挂牌不督办,没有做到盯住不放、跟踪治理;抓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有所减弱、走形式做样子,没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大呼隆、一阵风,问题整改大而化之,集中整治方案照抄照搬,自查自纠停留在表面;相关主管部门推诿扯皮,存在明显的盲区漏洞,重点难点问题拖而不决,停在最后一公里。

  (五)群专结合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安全监督举报制度不落实;没有组织专家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有关专业技术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三、督查范围、时间及方式 (一)督查范围:各市(州)政府、各行业领域及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督查时间:8 月中旬起至 9 月 30 日前结束。

 (三)督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实地督查从 8 月下旬开始,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意见反馈等方式开展督查。

 四、督查安排及任务分工 (一)督查安排:此次督查,由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和协调落实,共成立 4 个综合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综合督查组组长由省应急管理厅厅级领导带队,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每组 5-6 人,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组织及任务分工:

 第一综合督查组:

 组 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月云 成 员: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处处长罗延辉、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副处长王建军、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和教育训练处副处长董海峰、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救援处副处长龚建锋,省商务厅 1 名人员。

 督查地区:海西州、玉树州 第二综合督查组:

 组 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郭显世 成 员: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肖积德、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和教育训练处处长吴万生、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局副局长刘晓峰、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副处长化文军,省水利厅 1 名人员。

 督查地区:海北州、果洛州 第三综合督查组:

 组 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郭勇

 成 员: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基础处处长敏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基础处副处长徐志靓、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四级调研员王青、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张得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名人员。

 督查地区:西宁市、海南州

 第四综合督查组:

 组 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石金友 成 员: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建辉、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陈顺敏、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局干部蔡慧、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干部张伟,省自然资源厅 1 名人员。

 督查地区:海东市、黄南州

 青海煤矿安监局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省安委办适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组成督导组对部分重点地区、省级重点部门和中央驻青企业、省属国有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得力、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事故多发的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进行问责和公开曝光,推动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大宣贯、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当前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汛期暑期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细化检查方案,制定落实措施,夯实安全基础。工信、交通、住建、水利、教育、文旅、消防等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专业督查组,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内的督导检查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二要精准排查,扎实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方案,层层细化实化检查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各督查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坚持重心下移,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指出被督查地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深入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要跟踪问效,夯实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督查组要结合督查检查进程,跟踪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性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反映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的放矢指导各级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

 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节约、严肃执法,确保督查工作高效、客观、公正。各督查组督查工作情况于 10 月 10 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提交厅党委会研究审核后,报送省安委会。省级有关部门配合督查人员请于 8 月 15 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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