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安全隐患 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子(分)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负责。建立有关管理台帐,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六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组织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监护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的技术方案进行审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

 相关方的对应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 八条 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子(分)公司各部门按照区域分工、包干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 九条 条

 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日、部门按周、子(分)公司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总部各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方法参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进行。

 第十条

 子(分)公司各部门和独立区域的班组(站点)均须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 和“安全隐患分类统计分析表”。每月更新并报送同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总部对口职能部门汇总备份。发现三级以上风险隐患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对口职能部门。

 第十 一条 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子(分)公司安监部每月统计汇总本单位隐患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隐患管理台账” 和“安全隐患分类统计分析表”。重大隐患要马上报告总部安监部。

 第四章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 第十 二条 条

 隐患分级管理。

 隐患分类 类 隐患等级 级 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预计

 整改负责人 重大事故隐患 五级 ? 事故可能导致 1 人及其以上死亡 ? 事故可能导致 3 人及以上重伤 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因事故导致经营范围内全面中断燃气供应 ?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20 万元 四级 ? 轻伤 10 人及以上; ? 重伤 1 人以上 3 人以下; ? 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 造成用户总数的50%以上或5000户以上意外停气。

 ? 高压管道及设施泄漏 ? 易造成燃烧、爆炸事故的泄漏 子(分)公司总经理 一般事故隐患 三级 ? 轻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 ? 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 造成用户总数的30%以上或3000户以上 5000 户以下意外停气。

 ? 地下中低压管道泄漏, ? 可以导致高压管道泄漏的隐患 子(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级 ? 轻伤 3 人以下; ? 直接经济损失在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 造成用户总数 500 户以上 3000 户以下意外停气 ? 户外地上中压管道密封点泄漏或其他地上管道设施本体泄漏 ? 以及可以导致地下管道泄漏的隐患 ? 户内低压管道密封点燃气泄漏 子(分)公司部门经理 一级 ? 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在 1 千元以下; ? 造成用户总数 500 户以下以外停气; ? 户外地上低压管道密封点泄漏,以及可以导致地上中压管道泄漏的隐患 ? 其它轻微后果。

 子(分)公司部门经理或站(班组)长

  第十 三条 条

 隐患治理工作要求 隐患分类 类 隐患等级 级 隐患治理要求 整改负责人 重大事故隐患 五级 ? 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 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须立即采取临时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应急处理措施。24 小时内制订书面的重大隐患监护方案和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 一周内必须将整改完成或将风险降低到较低等级。

 ? 隐患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前,禁止人员直接接触隐患的作业,以及撤离周围所有可能受到事故伤害人员。

 四级 ? 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 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在 2 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监控措施。48 小时内制订书面的重大隐患监护方案和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 两周内必须将整改完成或将风险降低到较低等级。

 ? 隐患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人员必须在有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接触隐患部位的作业,撤离周围所有可能受到事故伤害人员。

 子(分)公司总经理 一般事故隐患 三级 ? 立即进行整改。

 ? 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在隐患发现当天内采取临时应急监控措施。72 小时内制订书面的隐患监护方案和隐患整改方案。

 ? 30 日内必须将整改完成或将风险降低到较低等级。

 ? 隐患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前,避免人员单独或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隐患部位的作业,告知周围所有可能受到事故伤害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子(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级 ? 当天内进行整改。

 ? 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在隐患发现当天内采取临时应急监控措施。一周内制订书面的隐患整改方案。

 ? 45 日内必须将整改完成或将风险降低到更低等级。

 隐患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前,避免人员单独或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隐患部位的作业,告知周围所有可能受到事故伤害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子(分)公司部门经理 一级 ? 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

 ? 如不能立即整改的,拟定整改计划,60 日内应完成整改。

 站(班组)长

 第十 四条 条 用户方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治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由客户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 五条 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五到位”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 六条 条

 一般事故隐患:子分公司制定和批准整改方案;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公司安委会审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 七条 条

 重大事故隐患需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业务对口管理部门,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评审方案内容,并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第十 八条 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业务对口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 九条 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隐患级别,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安全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子(分)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检查。

 第 六章 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

 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生产运行部门申报、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一条 条

 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奖惩考核。

 第二十 二条 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安委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章 章

 附则 第二十 三条 条

 本规定由安全技术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 四条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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