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检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29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医院 药检室职责

  一、药检室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质量(包括市售药物和医内制剂)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药品监督制度,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二、药检室按工作内容划分为化学检验岗位、卫生学检验岗位。

 三、化学检验岗位职责

 1.负责自制制剂半成品、成品的化学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应正确书写、签名、盖章。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清晰。

 2. 依据药用原辅料质量标准对制剂室送检的制剂原辅料进行质量检查。

 3.依据《中国药典》(2010 年版)对制剂室送检的制药用水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原始记录(单独保存),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4.药检人员每季度到药房、制剂室抽检自制制剂的质量,将抽检结果记录于制剂质量分析记录本上,并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抽检情况。

 5.发现制剂质量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制剂生产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处理过程记录在质量分析本上,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6.配合制剂生产部门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并记录,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7.配合制剂生产部门完成新制剂及新工艺的研发与认证工作,并记录,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8.负责制剂的稳定性观察并记录结果。操作规程及记录格式见123 号文件。

 9.负责对检验用的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标准溶液等严格按 128 号文件(标准品、标准液、检定菌管理程序)规定进行管理。

 10.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对检验用的设备、仪器等严格按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维护和登记。

 11.制剂化学检验记录每月装订成册,上交科主任检查,科主任核对签字后由药检室保存三年备查。

 12.负责化学室、仪器室的卫生与安全。

 四、卫生学检验岗位职责

 1.负责自制制剂成品的卫生学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应正确书写、签名、盖章。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清晰。

 2. 负责制药用水的卫生学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

 3.负责抽检自制制剂的卫生学检查,将抽检结果记录于制剂质量分析记录本上,并向科主任汇报抽检情况。

 4.负责制剂的稳定性观察中的卫生学检查。

 5.负责对卫生学检查使用的试剂、试液、培养基、菌种等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登记。

 6.发现制剂质量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制剂生产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处理过程记录在质量分析本上,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7.配合制剂生产部门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并记录,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8.配合制剂生产部门完成新制剂及新工艺的研发与认证工作,并记录,定期向科主任及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9.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对卫生学检查使用的设备、仪器等严格按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维护和登记。

 10.卫生学检查记录每月装订成册,保存三年备查。

 11.负责菌检室的卫生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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