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解决涉土地信访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关于解决涉土地信访问题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各地涉及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权属纠纷等方面的矛盾也相对突出,涉土地方面的信访量相对较多。这些矛盾若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和及时解决,往往会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及政府形象等产生负面影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涉土地方面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土地资源的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高质量发展,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涉土地信访的主要问题 涉土地信访问题,概括地看近几年来主要有:反映早期征而未用现在收地问题;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落实问题;反映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反映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出租问题(村干部非法卖地等);反映基层政府违法征地问题;反映征地后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反映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社保等方面);反映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宅基地指标不落实等)。

 比如征地补偿信访问题,群众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质疑征地程序不合法。早期征地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征地程序未严格执行,征地信息未全面公开,引发村民对征地合法性的质疑。二是质疑相关补偿不到位。早期征地补偿标准普遍较低,村民长远生活难以保障,而政府征得土地后有的改变原来用途,将基础设施用地变成工业用地,或将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造成群众对政府收益与自身补偿的巨大落差。三是质疑安置措施不到位。早期征地安

 置措施单一,更多倾向于货币补偿,对留用地安置的落实和安置房的建设监管不够到位。四是质疑预征土地不合法。政府统筹预征的土地有些多年没有开发,随着土地的日益稀缺和不断升值,一些村民强烈要求政府对已被统筹但尚未开发利用的村集体土地追加补偿或退回村集体。

 二、涉土地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问题是深层原因。早年基层政府保障发展过程中没有重视依法行政要求,在宅基地管理、征地补偿、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等方面存在一些手续不完善、程序不合理等问题。甚至有些干部乱作为,出现征地补偿不到位、造假补办违法用地手续的现象。新《土地法》实施之前,土地利用缺乏规划,也造成了很大一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利益驱动是关键症结。土地历来是农村集体和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涉土地利益分配错综复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后,社会各界对土地增值收益预期空前高涨,各种利益主体蠢蠢欲动。同时,在新旧政策交替期,一些群众对过去征地制度的质疑声越来越大,要求收回已被征收的土地,或者按照新标准追溯土地补偿差价。

 三、做好涉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 土地问题往往涉及大量社会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主动促进社会形成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顾问等多向基层群众宣

 讲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历程和土地历史问题,促进全社会形成三种共识:

 一是用历史眼光看待土地问题。必须以历史的眼光看待以往土地管理问题,以当时的法规衡量当初的审批,正视因当时条件所限造成的坐标不准确、资料不完整、监管不到位等遗留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对策,不过度纠结于历史问题,不对这些方面求全责备,更不能因新政策红利释放而否定过去土地管理的事实和成绩。

 二是着眼于未来解决历史问题。成功的改革是对历史的扬弃,是循序渐进而非推倒重来“翻烧饼”的过程,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继承、巩固和发扬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深化改革,才能不断取得新突破,否则只会阻滞改革的进程。必须抓住机遇,着眼于未来,按照“新事新办、旧事旧办”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要引导群众树立契约精神,遵守诚信原则,共同营造尊重历史、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土地管理的共同责任。土地问题历来是社会焦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要求,强化党委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共同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二)妥善处理涉土地诉讼矛盾纠纷和涉土地舆情。近年来,涉土地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其中绝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基层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激化程度较以往更甚。要坚持采取调解优先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对历史土地管理行为充分举证和说明,进一步展现土地管理的公信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

 体的沟通,积极回应媒体质疑,引导媒体记者用历史的眼光辩证看待土地管理和改革中的问题,引导基层群众用合理途径反映诉求。同时,促进律师行业自律,要求律师依法受理和客观调查土地信访、诉讼案件。

 (三)积极研究政策解决历史问题。要在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框架内,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依法解决遗留问题,减轻历史包伏,轻装上阵,深化改革。

 一是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借助政策着力解决一批历史宅基地发证问题,对暂时无法发证的先登记备案。加快制定村居民住宅用地管理新办法,对村居民住房需求实行分类管理。

 二是对集体土地私下流转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和集中清理,重点对非法转让、出租的未批未建地块要求退地退款,将后备土地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进行统筹利用;同时要求及时完善统筹土地的相关手续,避免今后按时交地和入市交易困难。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深入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入股,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租、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三是要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建立土地基金制度,规定征地补偿款必须全部纳入基金核算管理,仅限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福利分配,保障农民征地后的生活来源。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协调机制,平衡好各方利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足够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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