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对口支援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现场驻点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AA 对口支援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现场驻点工作制度 根据《AA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人民政府对口支援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合作协议》要求,AA 市卫生健康委选派专业骨干组成驻点工作队,长期驻凉山州布拖县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为加强对口支援驻点工作队的规范管理,特制定《AA 对口支援凉山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现场驻点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围绕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工作目标,为布拖县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艾滋病防治人才队伍培养。

 二、人员选派 以布拖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需求为导向,分批选派驻点工作队,队员包括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及临床和护理等专业人员。

 驻点工作人员应做好政府决策的技术参谋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导师;具有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5 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业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队员按照驻点工作时间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工作人员 3 人至 5 人,驻点工作时间 1 年;短期工作人员根据对口支援阶段性任务和项目要求选派,驻点工作时间 3 个月至 6 个月。

 三、职责分工 (一)队长 全面负责对口支援的现场驻点工作和驻点工作队员的管理。主要包括:

 1.全面负责驻点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协调布拖县卫生健康局落实《AA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人民政府对口支援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合作协议》;协调布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布拖县人民医院和布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落实对口支援具体工作协议和相关工作计划,推进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作为驻点工作联络员,负责加强与 AA 市对口支援凉山州布拖县艾滋病防控和健康扶贫工作协调组、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办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凉山工作

 站的沟通联系,协调落实驻点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驻点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定期向 AA 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专业机构报告驻点工作动态;每周召集队员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汇总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落实改进措施;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自评,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期推进; 4.负责驻点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协调落实队员住宿、餐饮、交通出行;负责驻点工作经费的使用和规范管理;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资料、会议记录等的归档管理;负责做好驻点工作队员的工作考核和日常考勤;协调做好队员间的工作交接等,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5.完成 AA 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党小组长 驻点工作队成立临时党小组,挂靠在 AA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规结艾党支部,党小组长由党员推选并报上级党支部确认。党小组长负责临时党小组的日常管理,配合队长做好驻点工作队管理,并认真完成具体对口支援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1.定期组织党小组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对象参加党小组活动,并对其在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2.开展与驻点工作队员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驻点工作队员思想动态。配合队长发现和帮助驻点队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布拖县对应专业机构实施对口支援具体工作任务; 4.配合队长做好驻点工作队员的工作考核和日常考勤;协调做好队员间的工作交接等,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队员 按照专业分工,在布拖县对口支援机构开展工作,落实对口支援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1.队员要协调配合布拖县对口专业机构落实 AA 对口支援相关专业机构与布拖县受援机构签订的具体工作协议、工作计划等所确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具体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2.严格遵守驻点工作队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参加工作例会;做好工作日志,每月报送工作小结,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学习情况、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以及工作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驻点工作结束时应完成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等应书面报送队长; 3.完成驻点工作队队长交办的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组织领导 1.AA 市卫生健康委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等共同成立工作协调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统筹落实对口援助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工作协调组下设现场驻点协调小组,负责现场驻点工作的协调。

 2.驻点工作队在现场驻点协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二)工作协调制度 驻点工作队每周与布拖县卫生健康局沟通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参加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办工作会议,每季度参加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工作站例会。

 (三)请示、报告制度 1.驻点工作信息、相关工作建议等应书面逐级上报。相关工作建议应由队长向现场驻点协调小组提出。

 2.驻点工作期间,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随时向 AA 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保密制度 对当地艾滋病疫情、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等,不得擅自对外宣传或妄加评论,不得擅自利用网络论坛、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涉及艾滋病疫情和防治工作的文字、数字、图片等信息。

 (五)生活制度

 1.驻点工作队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干部群众融洽关系、友好相处。

 2.队员在生活上应相互关心,除工作必需外,原则上不得单独出行,必须外出时要2 人以上结伴出行;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谨言慎行,避免和防止出现违反纪律等问题。

 3.驻点期间不驾驶车辆,不夜间乘车。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到自然条件危险的地方开展工作。

 (六)请假制度 1.驻点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缺勤请假须由本人向队长提出并得到同意。

 2.长期工作队员在驻点工作期间原则上可 3 个月一次分批返沪,向 AA 市卫生健康委及派出单位汇报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时间一般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短期工作队员除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离开对口支援工作岗位。

 3.驻点工作人员如因公或因私确需离开的,须由本人向队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经过队长、AA 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方可离开。因公出差的,可在驻点工作经费中报销差旅费用,相关通知及请假单作为报销依据;因私请假离开的,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驻点工作人员离开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沟通。因公或因私请假结束并返回后,应及时向队长销假。

 (七)信息报送 1.驻点工作队每月编撰工作动态,并报送 AA 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专业机构、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办、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工作站、布拖县卫生健康局。

 2.驻点工作队提出的工作建议,须经现场充分调研,并与受援机构充分沟通;涉及对当地防治策略、对口支援具体工作任务等有重大调整的,必须书面逐级提请现场驻点协调小组、对口支援工作协调组审核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向受援方提出。

 3.驻点工作队应按要求向 AA 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年中、年终工作总结。

 (八)工作记录制度 1.驻点工作队应建立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考勤等。

 2.驻点工作队应指定专人做好大事记,及时收集和汇总对口支援相关工作内容,包

 括驻点支援主要工作、党建工作以及典型人物、典型案例、重大活动音视频和文字材料等。

 (九)工作交接制度 根据对口支援工作需要轮换驻点工作人员。AA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驻点工作人员的招募、选派和培训。原驻点工作队应认真做好与新队员的工作交接,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有效衔接。

 (十)经费使用制度 现场驻点工作队应严格按照 AA 市对口支援经费使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日常工作经费预算,并按批复的经费预算执行使用。原则上,相关经费使用应有事由申请、发票等并归档保管;如因特殊原则无法提供发票的应做好书面说明并归档保管。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由驻点工作队集体讨论形成工作方案,由队长向现场驻点协调小组提出,并书面报 AA 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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