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贸企业复工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统一部署,保证商贸流通市场供应,确保市场有序运行,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商贸系统行业特点,特制定商贸企业复工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科学、规范、有序为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做到非必须不复工(承担市场保供职责的超市除外)、非准备充分不复工、非不可替代岗位不上工,对商贸企业复工实行备案管理。通过“外防输入、内控传染”,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商贸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二、复工要求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防控机制到位。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2)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实现班组和个人全覆盖。明确职工上岗前排查、外地返宿人员管理、防疫物资准备、消毒计划、体温测量、进出顾客管理、宣传引导、隔离

 室建设等事项。

 (3)制定处置应急预案。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眼结膜充血等症状的职工,企业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处置等工作,指导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属地,并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区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4)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原则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时刻保证在岗在位(确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位的需授权相关分管负责人明确责任),随时掌握单位职工情况,做好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及应急处置。

 2.人员排查到位。

 (5)逐一登记造册。复工前要全面排查了解预备到岗职工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现“一企业一档案、一班组一台账”,商贸企业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假期生活轨迹、从何处返宿、返宿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6)落实分类管理。对于湖北、温州、睢宁等重点疫区员工(包括近两周有湖北和温州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两周内有与湖北和温州等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的)暂

 不得返岗;已返岗或特殊需要必须返岗的,企业必须对其先行隔离 14 天,并将隔离信息报属地,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员工自有住房的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由企业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期间不得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

 (7)加强人员管理。到岗职工要签订未到过重点疫区、未接触疫区人员等承诺书。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3.信息告知到位。

 (8)多渠道宣传、多措施培训、多方面落实。复工前企业要将疫情情况及防控信息通过宣传栏、宣传页、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形式告知所有职工。并根据员工岗位特点,通过微信群、视频会议学习、问卷测试问答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督促员工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企业要在入场、办公区、食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通过宣传提示等方式督促企业职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加强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

 4.设施物资到位。

 (9)防控物资准备。复工前企业要做好防护口罩、测温计、消杀用品、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

 物资储备要保持不少于 3 天用量。积极筹措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 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物防技防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需求。

 (10)防控场所准备。按照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根据外地员工数量和结构情况,配备符合隔离条件的临时隔离间。

 5.经营场所防疫到位。

 (11)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和场所消毒。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门店、仓库、食堂、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在必要位置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 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6.安全管控到位。

 (12)强化安全管理。复工前企业要加强复工安全管理,做到生产、安全、疫情防控“三到位"。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对业务流程、关键部位、重点岗位等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二)复工后防控措施要求

 1.强化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

 早晚各 1 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体温测量时避免集聚,有序有距离排队,职工较多的企业要采取错峰健康检查制度。体温超过 37.3℃人员禁止入职,对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视情况报属地报备。有班车的企业应认真做好每次出车前的班车消毒,对每位乘坐班车职工在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班车和进入单位;应合理安排乘坐班车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工作期间为全体职工配备防护口罩,未佩戴口罩职工禁止上岗,定期更换口罩,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食品区务必佩戴手套。教育职工注重个人卫生,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2.强化场内整体环境管理。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经营场所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须采用全新风方式或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方可继续运行,运行时应加大新风量和室内外换气次数。加强对公用设施和场地的预防性消毒并作好记录。可使用有效的消毒液,对营业场所的手扶电梯、手推车、门帘、卫生间等公共设施进行擦拭消毒,保持 30 分钟,每天至少 1 次;对营业场所地面,进行拖地或喷洒消毒,每天至少 1 次,并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强化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入场。对未按要求配合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必要时报警处理。

 4.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如采用集体就餐,应实行分批制作、错时就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如果企业有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釆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要保持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

 5.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釆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复工申请流程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申请复工的商贸企业,申请复工审核程序如下:

 1.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向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上报“六个到位”相关材料、复工申请表(附件 1)、企业承诺书(附件 2)和企业复工人员登记表(附件 3)。

 2.乡镇、街道、园区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依据疫情

 防控形势,对照“商贸企业复工要求”条款,对企业现场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及时通知企业复工。企业若未通过审核,则在整改后重新申请。

 3.各乡镇、街道、园区每日将《区商贸企业复工日报表》(附件 4)报至区商务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4.超市、河东苏果平价店、好又多超市 5 个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的复工申请,由区商务局负责审核。

 四、责任追究

 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的商贸企业,或者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和负责人,将对照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五个一律’的通告》相关条款,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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