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6 年 6 月 23 日 14 时左右,在 XX 区 XX 镇灵岩南路 410 弄海阳新村,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XX 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的要求,新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新区监察局、新区总工会、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XX 市公安局浦东分局、XX 镇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承发包情况 XX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 XXXX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开发公司”),总包施工单位为 XXXX 区 XX 桥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桥路公司”);施工脚手架搭拆专业分包单位为 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建筑公司”);监理单位为 XX 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咨询公司”)。

 灵岩南路 410 弄海阳新村综合整治项目是 XX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其中之一。海阳新村物业管理公司是 XX 三杨物业公司(以下简称“三杨物业公司”)。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XX 桥路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5 日,注册地址:XX 区 XX 镇 XX 路 868号,法定代表人:沈文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 安许证字{2010}011577-01。

 2.XX 建筑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注册地址:浦东 XX 路 234 号,法定代表人:闵正根,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等。

 3.百通咨询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1 日。注册地址:浦东长岛路 241 号 180

 室,法定代表人:王大年,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咨询服务,建筑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审价、监理、咨询、代理服务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级资质。

 4.三杨物业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3 月 21 日。注册地址:浦东杨新东路 2 号,法定代表人:谈纪军,经营范围: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业务,房产信息咨询,房屋交换服务,物业管理,动拆迁服务,大楼清洗等。

 (三)合同签订情况 1.2016 年 2 月 16 日,XX 开发公司与 XX 桥路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2016 年 2 月 18 日,XX 桥路公司与 XX 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脚手架搭拆专业分包合同》。

 3.2016 年 3 月 25 日,XX 开发公司与百通咨询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3 时 30 左右,XX 镇灵岩南路 410 弄海阳新村内,XX 建筑公司架子工 XX、张宗福在 1 号楼外的脚手架上给脚手架做加固,XX 看到 1 号楼 201室外搭设的脚手架一个毛竹过长,就用锯子去锯毛竹。大约过了 3、4 分钟,张宗富看到 XX 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坐在脚手架旁悬挂有东方有线的钢绞线上。

 (二)应急救援情况

 张宗富用手去推 XX,发现 XX 身上带电,就用安全帽把 XX 推离悬挂有东方有线的钢绞线上,并叫上其他架子工把 XX 拉到地面。张宗富拨打了 120 电话,将 XX 送东方医院南院抢救,后于 15 时 24 分救治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XX,男,33 岁,贵州省镇远县羊坪镇上寨行政村坳上组,身份证:XX,XX 建筑公司架子工。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善后补偿 93.4 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处位于 1 号楼 201 室外搭设的脚手架处。

 (二)1 号楼 201 室外脚手架旁悬挂有东方有线的钢绞线,从 15 号 1 楼的公用电表中接出来送至门岗的一路单相线和该钢绞线有金属接触点,该单相线直接与悬挂钢绞线的固定挂钩接触。

 (三)浦东供电公司专家技术勘查后认定:钢绞线带电是由从 15 号 1 楼的公用电表中接出的这路单相线与钢绞线固定挂钩接触造成。

 (四)司法鉴定意见:XX 系电击死。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从 15 号 1 楼的公用电表中接出的一路单相线和悬挂有东方有线的钢绞线用金属挂钩固定,而单相线绝缘破损使钢绞线带电,XX 接触了带电的钢绞线。

 2.间接原因:三杨物业公司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临时接线不规范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定,“6.23”事故是一起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谈纪军,三杨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临时接线不规范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浦东安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三杨物业公司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三杨物业公司应对小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三)三杨物业公司应对小区内所有临时接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电线及时进行拆除清理。

 6.23”XX 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

 成 员 工作单位 签 名 组长 XX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员 XX 区总工会

 组员 XX 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组员 XX 区监察局

 组员 XX 区人民检察院

 组员 XX 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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