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信访局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15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1 2020 年省信访局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FC2020-GK-052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招标单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5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53

 3 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省信访局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文件。

  一、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FC2020-GK-052

 项目名称:2020 年省信访局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13750.00 最高限价(元):1413750.00

 2020 年省信访局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采购的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合同签订之日前为过渡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付给原服务单位,具体金额根据服务内容据实结算。对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将该笔费用报入总价并承诺如中标将此笔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 。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宝石一路 3-1 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00

 5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宝石一路 3-1 号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注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gds://zc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地

 址:

 西湖区省府路 10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仕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881652

 6 质疑联系人:张美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03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司

 地

 址:西湖区宝石一路 3-1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康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26892991

 质疑联系人:刘朋

 质疑联系方式:137778580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 37 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gd s:// zc 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 - 881- -0 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A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 - 888- - 4636 ;天谷 CA 400- - 087- - 8198 。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及内容等 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第四章《招标需求》 2 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有关的全部费用。

 3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4 政府采购 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第 16 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小微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8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 注:

 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转包与分包 否 9 联合体投标 否 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gd://zczjzfcg.gov.cn)等相关网站或媒体

 9 1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5份。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

 13 投标文件 密封要求 密封递交 14 投标文件 有效期 90天 15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 16 投标文件 接收时限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开标时间 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 18 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9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0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

 21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八折计收,最终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收。由中标供应商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不论公开招标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

 10 与此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代理服务费支付:

 缴纳形式: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银行账号:3301 0401 6000 9558 480 4.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见附件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2 采购文件 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招标方。

 11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2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 事实依据; e 必要的法律依据; f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通知之日起 2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更正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单独封装或随资质文件一起封装。

 1. 资质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14 2. 技术及商务文件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人情况表; (3)项目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总体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 (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服务期的服务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 (6)服务承诺书(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的响应、处理、人员情况等)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 (8)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9)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15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 将作无效标处理 。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 A4 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类分别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

 16 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 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

 2.投标报价 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7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5.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6. 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 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 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0. 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18 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

 19 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无效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0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7.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8.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确定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

 21 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

 22 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3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 2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六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签发,由中标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邮寄给中标人。中标人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 2%的履约保证金。

 24 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账户。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和商务资信三个项目得分组成,总分为 100 分。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二、分值计算 1.报价得分由评标系统自动评分(系统评分办法详见下表)。

 2.技术和商务资信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3.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资信得分

 26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投标 报价 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技术 9 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要求整体运维方案全面完整,对本项目的风险预见、风险应对措施完善,系统性能调优配置,软硬件缺陷修复升级更新优化方案、安全保障、应急响应、重要时期保障、上云迁移、流程制度落实、预案编制等无漏项。投标方案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明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程度等情况进行比较打分。

 7 日常维护方案(巡检人员、巡检内容、时间安排等)合理性且能落实到实处。要求日常巡检方案全面完整、流程合理规范、文档齐全详细、管理制度完善、巡检人员配置合理。对方案描述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

 7 应急处理方案(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处理流程措施等)合理性且能落实到实处。要求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和措施合理规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人员配备齐全,要求响应时间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方案描述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

 27 7 重大活动、节假日保障方案(保障时间、人员配备、保障措施流程等)合理性且能落实到实处。要求保障人员配备齐全、保障时间满足要求、保障流程和措施合理规范、保障制度完善。对方案描述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

 3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故障,采购人有权寻求第三方协助,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的承诺的得 3 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承诺,无具体承诺的不得分。

 15 备品备件情况:

 1、本地备件库的面积及备件库的管理情况等 5 分

  2、应急备机情况 5 分

  3、具有相关性的备件产品清单(型号、数量)5 分 6 运维质量管理和流程规范程度(管理制度、流程图、记录、表单)。

 要求运维质量管理措施到位、流程清晰规范、管理制度齐全科学、记录完整齐全,符合运维服务的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16 项目运维人员组成及实施要求。包括人员数量、职业资格、项目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相应人员实施经验、本地社保证明(原厂服务在职证明)、从业时间及所在投标人任职时间等:

  1、项目经理;4 分

  2、驻场人员或固定服务团队(根据人员的能力、数量等

 28 情况打分);10 分

  3、后备支持团队;2 分(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商务 资信 3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0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国家高新企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的每项得 1 分,共 3 分。

 2 投标人具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I3 级及以上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扫描件)的得 2 分。

 6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的信息系统保障与运维服务项目等业绩,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具有项目相关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平台、门户系统、工作流开发管理系统、应用开发平台相关产品证明的。每提供 1 个得 1 分,共 4 分。

 29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特别说明:

 1. 根据浙财采监字2 [2007]2 号文件规 定: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 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1. 项目概况

 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资源整合,推动浙江省信访局信息化系统保障与维护往纵深发展,满足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信访业务不断创新的需要,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为推进政府治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浙江省信访局信息化系统是由应用软件、支撑系统、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组成的庞大的集成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的保障和运维项目,能保证系统能稳定、正常的运行,让统一平台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依据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类核心业务都逐步地迁移到 IT 平台上来,对 IT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IT 需要管理,向 IT 管理要效率,保证 IT 的有序化发展成为省信访局的一种共识。

 目前基于政务云的统一平台新架构已完成上线,涉及到的有信访系统、网上大厅、热线坐席、网上智能客服、热线智能客服、1+N 知识库、智能分派、政务数据助手,咨询投诉流程简化、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业务经办管理系统)、办公系统、移动办公、统计分析、用户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大数据应用、互联网视频接访系统等。横向联通党政、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并向事

 30 业单位、国有企业拓展,与省协同平台、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平安建设系统、110 报警服务台等系统打通,实现协同互动。

 基于新架构的大集中模式,带来了整个信访信息化管理模式的改变,为了保证以上各平台和应用系统的平稳运行和长效的管理,将建设运维管理平台,充分提高我局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业务系统的办理流程,全面推进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为信访局打造一套快速反应、高效智能的运行保障平台。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省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异构对接,横向联通党政、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并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拓展,与省协同平台、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平安建设系统、110 报警服务台等系统打通,实现协同互动。省市县乡四级共有 10211 个机构接入(其中,省级 100 个、市级 1394 个、县级 7293 个、乡级 1424个),业务人员 32733 人。

 经过多年的应用,省统一平台已积累了大量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数据,事项总量达 2628 万,其中信访事项总量达 996 万。目前结构化数据达 1.2G,非结构化数据达2.9T。网上智能客服每天咨询量超过 5000 件,热线智能客服话务量超过 3000 件,智能分派信件量超过 2000 件,系统整合后的业务增长量是爆发式的。

 省统一平台涉及 40 台应用服务器、64 个应用;14 个 PPAS 数据库、2 个 GP 数据库、3 个 Mysql。

 为了保证以上各平台和应用系统的平稳运行和长效的管理,需要开发商提供日常维护服务,包括异常事件处理、故障恢复、缺陷修复等。

 3. 建设目标与运维内容

 3.1. 建设目标

 3.1.1. 业务目标

 对系统运行日常运维,帮助维护人员及时发现各类告警和性能异常,进行数据分析和整合,同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呈现,并协助进行处理。

 31 3.1.2. 技术目标

 在项目的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程中,遵循国家信访局、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规划的数据指标体系和技术架构体系,做到数据指标、技术体系结构、开发模式、代码规范和风格四个一致。增加平台的易用性、兼容性、可靠性和健壮性,实现与现有系统的良好对接。

 硬件环境建设采用云计算数据中心技术,通过虚拟化平台实现。

 平台对外提供的服务采用 Webservice 技术开发,利用 Webservice 技术具有跨平台、可互操作性的特点,与各地不同平台、不同技术路线的应用系统实现良好的对接。

  3.2. 运维内容

 本项目具体运维内容包含:

 序号 运维事项 主要内容 人员要求 服务期 1 子系统列表 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1 人驻场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咨询投诉受理子系统 热线坐席子系统 自助终端子系统 信访事项办理子系统 判重服务子系统 专项列表查看子系统 满意度评价子系统 回访核实子系统 复查复核子系统 重点人员稳控子系统 督查督办子系统 行业线管理子系统 监测预警管理子系统 用户权限管理子系统

 32 组织机构管理子系统 省政府机构绑定子系统 网民留言选登管理子系统 依法分类处理子系统 来访人员登记子系统(单机版)

 信访业务考试系统 地市/区县坐席交换子系统 省政府数据归集子系统 信访工作考核子系统 专项业务报表子系统 2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智能系统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智能应用维护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3 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系统 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系统维护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4 安全产品 建立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 内容三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形成在同一安全策略的指导下,应用系统建立综合的控制措施,形成检测、防护、响应和恢复的保障体系。能实现:网站安全评估服务、渗透测试服务、安全协助加固服务、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33 网站后门木马检查、安全巡检服务、应急响应服务及安全培训、玄武盾、安全审计等。

 5 VPN 维护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能连通至省、市、县各级部门的传输网络,并建立针对此网络的安全系统和安全运维体系。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6 短信平台维护 提供省信访局信息化系统运行中所有短信发送服务,包含短信平台建设维护、短信流量费用。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7 日志考核系统维护 日志式日常管理考核系统技术维护:电话咨询、程序错误修改、异常数据处理、程序效率优化。不包括系统软件、主机系统、网络系统和新增功能修改。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8 局机关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维护 局机关网络:

 1)建立与维护省信访局机关内计算机网络系统; 各种软件调试安装,维护; 2)防病毒软件电脑查毒杀毒防毒; 3)建立单位的网络安全系统与备份系统,保障单位的安全备份及时到位; 4)引导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网络设备定期清洁维护; 5)硬件更新升级的购置、安装、1 人驻场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34 配置; 6)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等; 办公自动化维护:

 1)对日常办公所需的电脑配件及周边耗材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主要包含,像主板,内存键盘、鼠标、鼓粉、墨盒、色带、网线、路由器、交换机、打印机等。

 2)对计算机各种故障排除及软、硬件的维护升级。

 9 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负责省信访局会议室会场、视频接访室的国家信访局视频接访系统、省政府视联网和应急视频会议系统等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联调、会中保障、升级改造等。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10 数据运营服务 统一平台所有数据的清洗、管理、运营服务 无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11 项目整体管理与协调 负责上述所有事项及信息化设备的协调、管理和推进 1 人驻场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35 4. 保障与运维服务技术方案要求

 4.1. 总体思路

 4.1.1. 维护原则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政务服务统一投诉服务、管理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将遵循以下原则:

 保密性原则: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采购方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采购方系统的行为。

 规范性原则: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

相关热词搜索:信息系统 招标文件 服务项目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