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范本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民主生活会 点击:

  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范本

  练兵内容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唱、跳、动、讲、乐”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科目三部分。下面蒲公英文摘网小编准备了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范本,欢迎查阅。

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范本

  一、练兵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法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全员大练兵的常态化。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展示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练兵原则

  本着“全员参与、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岗位练兵竞赛、集中强化训练、争创标兵能手”三个载体,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运行、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四项机制,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求真务实、真抓实练,既要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训练,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又要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到人人练兵、人人参训、人人提高,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练兵对象

  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练兵内容

  练兵内容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唱、跳、动、讲、乐”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科目三部分。公共科目和文体活动要求人人参与训练,

  专业科目要求对照所在岗位参与训练。

  (一)公共科目(全警必训科目)

  1、政治理念及法律知识训练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重要文件,学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许可法,侵权责任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兴远负责。

  2、舆论宣传训练

  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的相关规定,学习掌握媒体沟通、网络运作、舆论宣传、社会热点剖析和新闻发布等基本知识及相关纪律。抓好安全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举办一次专题讲座,由党组成员孙岱俊负责实施。

  3、信息化实战训练

  切实强化计算机基本操作和网络知识的普及教育。学习机算机应用、公文电子传输、网络信息发布、网络安全管理,熟练掌握社会管理、

  执法执纪和法律服务信息的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切实提升信息化实战应用水平。

  举办一次电脑培训,由局办公室人员杜寿和负责实施。

  4、表达能力训练

  开展“说、写、创”活动,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说,主要是在机关推行说普通话,在基层学习“群众话”,在工作中能说“内行话”;写,主要是练好公文写作、信息写作、新闻写作基本功。在全局选评年度“十佳调研成果”,“十佳党政新闻信息”;创,主要是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特色、亮点,争创“学习型”机关,树立一批法律法规“问不倒”的业务尖兵。

  (二)专业科目

  1、领导类岗位

  重点进行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政策研究、舆论引导、班子建设、宏观协调等技能训练。负责人:何修德

  2、政治工作类岗位

  重点进行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政治工作、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劳资管理、群团组织管理的技能训练。负责人:梁兴远

  3、行政后勤服务类岗位

  重点进行综合研究、公文处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车辆管理、财务会计、后勤服务等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负责人:孙岱俊

  4、司法助理员岗位

  司法助理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着力强化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文书写作、法律服务和沟通协调等业务基本功。负责人:梁兴远

  5、法律服务类岗位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在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辩、比、讲”活动,解决“辩不清、比不赢、讲不明”的问题。辩,主要是练好代理词、辩护词写作等基本功,在全县开展“服务大交通辩论赛”;比,主要是进行人民调解书、要素式公证书质量大评比,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评查;讲,主要把法制宣传贯穿于法律服务大体系,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宣传进工地”、“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树立一批“讲得准、讲得透、讲得活”的优秀法制宣传员、法制副校长典型。负责人:刘卫东

  (三)文体活动科目(全警必训的科目)

  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唱、跳、动、讲、乐系列群众文体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经典歌曲唱起来,欢乐舞蹈跳起来,运动场上动起来,身边故事讲起来,一家老小乐起来”等活动,通过唱歌跳舞、运动健身、读书看报、书法绘画等方式弘扬时代旋律,展示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风貌,切实提升人文素质。每周二、五下班前一小时进行。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建强负责。

  五、练兵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3月)。2010年6月上旬进行大练兵总动员,全体干警提高对练兵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大造社会宣传声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训练阶段(每年4-8月)。各单位要按照练兵方案的统一安排,采取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上实践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三)检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每年9-11月)。在练兵的基础上,分级分批组织全系统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组织参加省市的汇报表演等活动。

  (四)竞赛总评阶段(每年12月)。对全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技术能手、练兵积极分子。

  六、考核奖励

  (一)考核考评

  1、基础知识考核:由县局统一命题,公共基础知识为40%,岗位业务知识为60%;分闭卷和开卷(45岁以上),共计100分。考核成绩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4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

  2、业务知识考核:根据各股室所应掌握的考核内容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

  (二)表彰奖励

  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设综合考评先进单位1个,练兵优秀单位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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