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现状
  
  ——主管部门公布的重要数据。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是央企的主管部门。最近,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财务统计年报。年报显示,2006年1—6月,利润排名前40家企业,瓜分了6000多亿元央企利润中的95%,其中有12家企业利润超过了100亿元。这“十二豪门”囊括了央企总利润的78.8%。从报表中来看,“十二豪门”主要来自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即传统的煤、电、油、运等垄断行业。中石油集团继续保持其央企“大佬”地位——以1756亿元的盈利拔得头筹,人工成本最高人均12万元。
  “十二豪门”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至7万元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万元不到。“十二豪门”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至4倍。在全部169家央企中,人工成本同比增幅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幅的企业有72家,人工成本同比增长超过30%的企业有23家。
  ——高层官员介绍的实际情况。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5月中旬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说,当前中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
  ——统计部门提供的权威资料。国家统计局年初公布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新闻媒体曝光的高薪实例。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和两份商业保险。这是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的真实收入状况。虽然他所在的电厂已倒闭,但不妨碍他领取10万元年薪。而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一天抄四次电表。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称,国有发电企业的人工成本确实大大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补贴名目繁多,数额不菲。
  ——劳动纠纷带出的惊人收入。7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场由劳动纠纷引起的索赔案,意外爆出烟草行业的惊人收入:杭州烟草中层干部年收入30万元。本案原告赵某是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分公司的一名中层干部。据其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的杭州市烟草职工工资表显示,在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一年间,赵某的年工资收入约24.7万元,平均月工资收入两万余元。其中最高一个月的收入为近3万元,最低一个月也有1.1万余元。此外,赵某还有每月2756元由单位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收入和打入银行卡中的全年工资外福利收入1.28万元,其年总收入达到30万元。
  ——平民百姓编的形象化民谣。“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的也拿不少。”连看门的都拿不少,抄表工年薪10万当在预料之中。年薪10万是啥概念?如加上福利,电力、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5—10倍。
  
  声音
  
  ——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垄断行业对员工实行高福利、高工资,是行政权力被滥用的结果,反映的是群体性腐败,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和社会公平。可以说,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巧取豪夺,是牺牲公共利益的渔利自肥之举,说白了就是非法所得,是“群体性腐败”。既然是腐败,就要上升到反腐败的高度,用反腐败的法律手段加以惩治。
  ——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电力、燃气、电信、金融、供水、铁路、烟草、民航等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至少有三大危害:一是转嫁福利成本,以亏损为由,以涨价的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二是加剧社会不公平,最终吃亏的是普通市民,农民等弱势群体;三是加剧国有资产流失。水价、油价、燃气价上涨,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种种民生难题的背后,处处可见垄断阴影。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福利的本义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是福利产生了腐败,还是福利等同于腐败?要准确定义恐怕还比较困难,实际上,公众是透过福利,认为国家机关权力背后或垄断行业可能有腐败。公用企、事业单位与一般公司不同,联想等企业的职工如果享有高福利,恐怕没人会讲他们存在“福利腐败”,这是因为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性质就是为社会公众服务,不能随意用纳税人的钱来发福利。利用垄断地位和优势,以福利的名义将本行业掌握的资源分给职工,将损害公众利益。把高成本转嫁给社会,必然招致人们的不满,进而使公众怀疑社会公平、平等的价值体系。但是,取消所有福利,也并非上选。福利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要看它的理由是否正当,法律框架内的福利是合理的。
  ——法学家刘凯湘:福利本自无所谓好坏,它只是一个制度安排。但是,福利发放权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大家为寻求好的福利待遇的同时,腐败关系网也搭建起来了。公共资源可以分为非经营性资源和经营性资源。前者如教育、交通等,这部分资源要由全社会公平享有,因为它最能反映社会公平。而经营性资源以营利为目的,如矿山、土地等。土地出让后就不再是公共资源了,但它由公共资源向非公用资源转化的过程,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研究员:按劳取酬,一直是社会理顺分配秩序和分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可在行业垄断下,却是谁拥有垄断权、掌握垄断资源,谁的工资福利就高、待遇就好,这已是工资分配秩序的“潜规则”。尤为严重的是,垄断行业因其垄断地位,随意抬高垄断价格的行为与国家低廉的、有效的保障公众生活必需品供给的初衷背道而驰。国家将一些重要的关于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垄断的初衷是为了维持价格稳定,控制超额利润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有效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国家对于这些行业的要求是低利润收入或不亏损即可,为了维持这些行业的发展,国家财政都要适当补贴扶持。但现在这些垄断行业却在挤占国家财政支出的同时随意涨价,垄断成本转嫁为社会“买单”,由此形成的是垄断行业价格高涨、机构臃肿,同样30万千瓦机组的企业,民营电厂一般只需要300人左右,而国有电厂就要1000人。在这种情况下,岗位津贴的高额发放就成了变相将财政收入转移给个人。
  
  举措
  
  ——国务院文件预示垄断行业坚冰将破。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颁布。这是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这标志着束缚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枷锁被进一步打破,从而让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在同一起跑线上即同样的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
  ——收入分配改革摆上中央政治局重要议事日程。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指出“要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名列其中。会议提出“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强调“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收入分配问题还是第一次。这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即中央政府将把解决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作为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反垄断法》草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06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困扰中国经济和谐发展的垄断竞争等不正当经济行为将得到控制。这是继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分配制度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本文资料引自《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国际金融报》、《第一财经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文责自负)
  编辑:孙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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