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部农村崛起的战略选择

发布时间:2019-08-21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从外部入手、加大以工促农的力度,对促进农村发展是必要的,但是从农村人口众多这个现实出发,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还必须在农村社会内部做文章,推动农村经济走内源性发展道路。社会分工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社会中已经分化出了许多群体,只要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并辅之以相应的保障措施,在一定的区域内实现有限的但却是有效的社会分工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文章从分析中部农村的现状入手,指出了推动乡村社会转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转型;社会分工;内源性发展
  [作者简介]安祥仁,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宣传干事;胡文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宣传科长,硕士,安徽 蚌埠233011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7—0073—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实现农村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的和谐。中部农村由于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的限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发展一直处于落后状态,促进中部崛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大力推进中部农村的社会转型,使其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共同体向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有机共同体转变。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发展为推进乡村社会转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产生的乡村社会分化在上个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经过90年代民工潮的加速,到目前分化的结果已经初露端倪,大体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群体,群体问有了一定的社会分工。虽然这种界限现在还不够清晰,家庭间的经济活动还有很多交叉,但是构建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异质性很强的新型社会结构的基础已经具备。
  笔者在2001年对安徽中部农村进行调查时发现,以收入来源划分,乡村社会已经初步分化出了六大群体,即农村商人,主要是在农村集市中经商的农民;纯农业户,主要是种田大户;打工者,主要指长期打工并以打工收入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人;手艺人,主要是建筑工、木工、乡村医生等;半公务人员,主要是乡村教师、未脱产的乡村干部;极少数闲散人员。经过5年多的发展,乡村社会的分化进一步加剧,原有的群体在质上发生了许多变化,并且已经由个体间的分化转向家庭间的分化,许多家庭整体上实现了经济活动重心的转移,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群体。例如,从打工者和农村商人中分化出了一批民营企业主,相应地也出现了一批进厂不离村的“工人”;同时,随着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部转移,农村家庭开始承揽越来越多的来料加工,虽然目前规模还不大,但从农户对这项工作的欢迎程度看,其扩大的趋势是必然的。
  从目前乡村社会的分化程度看,推动乡村社会结构向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有机共同体转变的基础已经具备,具体表现在:一是单个或几个纯农户的联合体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独立完成村庄全部农业生产的程度,但是缺少对整块土地的经营权。二是其他群体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农业收入在其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其对土地的依赖更多的是心理的,而非经济的。三是从原有乡村社会中分化出来的各个群体在经济上有很强的相互依赖性,在功能上有互补性,可以在乡村社会内部实现一定的交换,以满足生活的需要。比如民营企业需要的劳动力可以由村民提供,手艺人的服务对象也大都是本村或邻村的人,人们生活消费品则大部分是从农村商人那里购买等等。四是人们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异质性的态度更加宽容,推动乡村社会向新的异质性强的共同体转变的思想基础已经具备。
  
  二、推进乡村社会转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中部农村崛起的必由之路
  
  传统的乡村社会是建立在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基础上的同质性社会,村庄一般都是由一个姓或几个姓聚居而成,同姓之间在血缘上大都存在或远或近的联系,异姓之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长期共同生活,也有很强的传统纽带。这使得邻近的人在观念上奉行着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生活上保持着相同的行为方式,保持相互间联系的是血缘或传统,相互信任的基础是“习惯”式的而不是“契约”式的。传统乡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家庭集生产、保障功能于一身,每个家庭的经济活动在质上没有区别。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单个家庭无法面对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甚至也无力承担基本的农业劳动,因此,出于共同的需要,家庭相互间的依存度高。这在维持传统农村的稳定、抵御各种灾难过程中曾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伴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家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家庭经济的独立化倾向日益明显,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大部分家庭都可以单独应付农业生产所需的全部劳动,在生产互助过程中产生的经济联系基本不存在了。同时,随着社会管理的松动,尤其是农民工的兴起,乡村社会的短期流动频繁,外出的农民工尤其是青年人在经过城市生活的洗礼后,对传统农村社会所积淀下来的习俗、价值观、生活方式基本持否定态度,他们对家庭以外的同村人的认同感已经弱化,维系传统乡村社会存在的血缘地缘纽带对他们已经不再具有约束力了。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村庄不再是作为一个共同体而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传统乡村的社会结构,造成了相互之间的冷漠和不信任,既不利于乡村社会的整合,也不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
  另外,由于乡村社会的分化是自发的,因而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这突出表现在乡村社会有分化无分工。一方面是单个家庭的生产能力不断地提高,另一方面是大量生产能力的闲置。就笔者调查的情况看,中部农村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拖拉机,有的家庭甚至拥有两三台,并且这些拖拉机一年只能用几天,大部分时间是闲置的。农村社会分化的盲目性,造成了两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大量生产能力的闲置占用了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造成投资、消费需求的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大量生产能力的购置对农民放弃农业而从事其他行业产生了消极影响,成为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其他产业的拖累,这严重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的速度和程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分工的发展。
  因此,要加强农民之间的联系,维护农村的稳定,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对乡村社会的分化进行引导,推进乡村社会结构转型,建立新的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乡村社会共同体。一方面通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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