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反贪“打虎”战役】反贪打虎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三反”运动不能在权力与金钱之间建立起一道理想的屏障,“绝对权力”还是会“绝对腐败”。      1951年底至1952年6月,在中国正在轰轰烈烈地展开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同时,毛泽东又发动了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三大运动所针对的分别是农村地主、敌国美国、国内敌对分子, “五反”运动(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所针对的是亦敌亦友的资本家, “三反”运动的斗争矛头则是主要指向共产党内部以及党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工作人员。
  中共入城执政不过两年左右时问,干部队伍中贪污腐化的情况已经开始变得触目惊心。“三反”运动,旨在通过肃清和惩戒一切政权内部的贪污腐败分子的办法,来消除中共进城掌权以来,在干部中间出现的日趋严重的拜金主义思潮和权力寻租现象,避免重蹈明末李白成农民起义军进城后迅速腐化瓦解,惨遭失败的覆辙。
  今天面对几乎同样却严重无数倍的贪污腐败现象,一些人寄希望于再来一次“三反”运动。而事实上,这场运动没有也不能在权力与金钱之间建立起一道理想的屏障。
  
  坏人好人一齐整
  
  最早提出反贪污问题的是中共东北局书记高岗。他于1951年8月31日在东北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率先发表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讲话。东北局的报告对党政工作人员贪污腐化情况的估计还不是十分严重,1950年8个月中虽然处理了贪污分子3258人,其中党员干部因贪污受处分者,不过十分之二上下。
  但是这时发现了更为严重的案件,身为高级干部的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书记兼专员张子善被人揭发,暗中与私商勾结,“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其作法不仅使“私商从中贪污中饱”,而且“二人私用达四五亿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据有帐可查者,达一亿三千万元。”刘青山还长期吸食鸦片。事情披露后,经华北局报周恩来批准,11月29日,河北省公安厅依法逮捕了张子善(刘青山当时在国外,12月2日归国后当即逮捕归案)。
  就在12月1日当晚,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草案时,特别加写了这样一段话,即:“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三反”运动就在这样背景下发动起来了。
  “三反”运动的部署刚一下达,中央各部就率先向中共中央提出了报告。据中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轻工业部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部门的党组报称,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贪污者“一般是新干部多于老干部,下级多于上级,但严重程度是上级严重于下级”。贪污的方式,有“出卖财经情报(如将税率变动、物资底价密告资本家)”的;有“勾结私商盗卖国家资财”的;有贵买贱卖从中牟利的;有“侵吞公物,监守自盗”的;有“造假账目、假单据”的;有“大斗秤人小斗秤出,开税票大头小尾”的;有假借职位“敲诈勒索”的;有“受贿赂,吃回扣”的;有“报假账,吃空额”的;有“公私不分,损公肥私”韵。更多的则是“造假预算、搞两套账、打埋伏、虚报开支、下级套上级、损大公肥小公、以及藉口‘改善生活’挪用公款等”行为。
  自入城以来,毛泽东最担心的就是党的各级干部会在金钱和享乐的巨大诱惑面前打败仗。一下子看到各级机关中竟有如此多的干部贪污受贿,损公肥私,自然让他颇为焦虑。随着报来的贪污案例越来越多,毛泽东明显地沉不住气了。注意到贪污问题如此严重,他认为“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
  1950年12月31日上午,毛泽东召开会议讲话称:“三反不反,党就会变质。从二中全会算起,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过去整党整风只是整坏人,不整好人,这次是坏人好人一齐整,好人整得更好……有多少反多少,开除四百万党员还有一百八十万……”有人问:怎样算是达到标准?毛泽东明确讲:“就是‘发烧发热,上吐下泻’,否则火力不够。”“办法就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比作战还紧张。还有就是限期发动,点名反省,放手发动群众,成绩就是要交数字,要大的,越多越大越光荣,应有尽有。” 毛泽东当场问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所有机关都有大老虎,党中央机关就没有?”杨当即答应交出50个。毛强调:“出大虎的地方是那些有金、木、水、火、土的地方。”所谓的水主要是指轮船运输,火指油、电部门,土指建筑工程。
  在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下,“三反”运动开始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动起来了。北京市甚至率先把运动推向了对腐蚀干部负有重大责任的工商界。据报: “在一个多星期中,各行业开会已达三千一百二十五次……现在公务人员和公营企业员工中,已有七千余人坦白了有贪污或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
  由于扩大了斗争范围,北京市委发现“斗争的内容和规模,比运动开始时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和大得多”。“在公务人员方面,有各种侵吞、盗窃、骗取公家财物、吃‘回扣’、吃‘底子钱’和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有私设工厂、商店、假公济私利用公家各种条件图暴利的变相盗窃行为;有利用职权地位敲诈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为,有各种接受贿赂、勾结包庇商人盗窃骗取公家财物的行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浪费和违犯制度、化大公为小公等行为……贪污现象最严重的是税务人员(已坦白者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四十)、合作社人员(已坦白的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十七)、贸易机关和各种采购人员。敲诈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下级警员,敲诈对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徒等。”
  这个时候,中共进城不久,许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仅供给制和工资制并行就引发许多问题,更不用说从抗战时期带过来的各部门各机关用于为本单位谋福利的所谓机关生产及其单位小金库(又称“小家当”),各级主管干部大多都有涉嫌非法牟利、偷税漏税、挪用公款、损公肥私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哪些算是贪污,哪些算是浪费,贪污浪费的政策界限如何,一时间谁也说不清。负责领导华东 军区“三反”斗争的陈毅说: “华东三反运动一月六日实行主席限期、点名、清查的办法,已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但是,我们“深深感觉到各级领导人,特别是中级以上,硬是推不动。以前什么运动只要毛主席一喊便千唤万灵,而这次三反硬喊不起来”。根本问题就是领导人“一部分不干净,首先害怕”。
  
   层层分配打“虎”数字
  
  负责指导全国“三反”运动的薄一波同时还兼任中共华北局书记和华北军区政委。1 952年1月9日薄一波专门召集华北军区各部队各军区首长开会,具体部署下一周的“战役”目标:“集中力量捉大老虎”。其策略是对自动坦白,酌情退赃,决心悔过,不再重犯,贪污款在一千万元以下,情节不严重的贪污犯,减轻或免予刑事处分,使之放下包袱。进而“分配任务”,即“根据重点单位和已有线索由各单位自报公议,于一周内交贪污一千万的多少人的任务,并力求超过”。
  而层层分配打“虎”数字,也正是毛泽东这时用以突破“三反”发动瓶颈的一种办法。薄一波19日报告之后,再加上毛泽东的一连串批示,多数机关部队都迅速做出了响应。毛泽东明显地对那些数字大、比例大的报告格外欣赏。他对志愿军十九兵团党委报告关于该部“一般财经管理干部中,有些单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有贪污,有的单位甚至达到百分之百”的说法,非常满意。他明确批示: “这种认识是合乎事实的。”可惜, “从我手头已经收到的志愿军各兵团各军师有关三反的报告看来,有这样认识的还是少数,多数还没有这种认识。”事实上,“不仅财经部门有贪污,司令部政治部等部门也有贪污”。 “必须从各级机关和一切部门中……坦白检举和检查出惊人的成百成千的中小贪污分子。”“照我推测,在一百多万志愿军中很可能捉到几百个大老虎,你们应为此目标而奋斗。这些大小老虎是资产阶级安置在我军内部的堡垒,他们已经是资产阶级分子,是叛变人民的敌人,如不清出惩办,必将为患无穷。”
  毛泽东的三令五申终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中央机关已打出和认定能打出的贪污上亿元的“大老虎”,几天就达到400只。为了有利于乘胜追击,掀起更大的打“虎”浪潮,1952年2月1日中共中央专门批准在北京召开了公审大贪污犯大会。中节检委主任薄一波、中央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等都在大会上讲了话。会议当场宣布了公安部行政处宋德贵和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薛昆山等人死刑。
  毛泽东给各地规定打“虎”数目,各地又是如何具体消化分解的呢?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华东局是一次次提高打“虎”数字,2月8日最终确定不含军队、学校、工商界和区乡一级,要打“大老虎”5000只,中小“虎”2万只。华东局创造了这一各大行政区“最高数字”,随即分派任务给各省市地区。具体分派指标如下: “山东四千三百只(内大虎八百只,中小虎三千五百只);浙江三千七百只(内大虎七百只,中小虎三千只);苏南三千一百只(内大虎六百只,中小虎二千五百只),安徽三千二百只(内大虎五百只,中小虎二千七百只);苏北二千七百只(内大虎四百只,中小虎二千三百只);福建二千一百只(内大虎三百只,中小虎一千八百只);上海三千五百五十只(内大虎七百五十只,中小虎二千八百只);南京七百五十只(内大虎一百五十只,中小虎六百只);华东直属机关一千六百只(内大虎八百只,中小虎八百只)。”毫无疑问,具体到各个省市地区,自然也是一样将自己得到的打“虎”数字进一步向下分派,最后分摊到具体单位或部门的头上。
  由于“老虎”的数字来自于上级的估算,甚至是相互攀比层层加码的结果,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一些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大开了方便之门。而把诸多不是“老虎”打成“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更是不能不诉诸“逼”、“供”、“信”。
  如此打“虎”的结果可想而知。运动高潮之时,“老虎”的数字扶摇直上,到处报捷。同时,众多被冤打者,亦痛苦难耐,不少自寻短见。比较典型者如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在打“虎”高潮时,因打“虎”队手法简单粗暴,依靠肉刑甚至用火筷烙手,以致自杀者即有9人,“其中上吊者五人,刀割者三人,跳楼一人,已死者三人,未死者六人。”上海及华东在沪一些单位因使用“逼”、“供”、“信”办法,仅在3月13日至23日10天的时间里,就造成60人自杀。
  全国性的“三反”运动及其打“虎”战役,至1952年3-4月间先后结束,定案和追赃工作持续时间较长,但至6~7月间多数地方和单位也渐告一段落。1952年的“三反”运动刚一结束,中共中央就在1953年不得不紧接着发动了以反对干部违法乱纪为主要内容的所谓“新三反”运动。
  “三反”运动之后,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中的贪污腐败问题明显地较前减少了。然而,这并不等于权力机关贪污腐败的问题会因此得以解决。事实上,真正使此后政权内部的贪污腐败现象没有再像建国初期那样恶性发展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三反”运动本身具有多久的持续效力,而是因为中国很快就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取消了市场经济,包括一切可以被联想到“奢侈”二字的生产和服务行业,确立起计划经济体制、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和闭关锁国的政策。正是这些制度和政策强制性地在权力和金钱之间设置了障碍,使党政工作人员大笔贪污公款和进行奢侈性消费的难度大大增加。然而,一旦市场经济重新启动,国门大开,而权力结构和权力制度却毫无改变时,权力寻租、权钱勾结乃至于权力腐败的现象就会卷土重来,并且会随着开放程度以及整个经济规模的日渐扩大愈演愈烈以至一发而不可收拾。 “绝对权力”还是会“绝对腐败”。
  归根到底,毛泽东发动“三反”运动的动机无可指摘,其效果却利弊可见。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腐化的问题,只有在成熟的法制体制内,使权力受到必要的制约,并且只有在公民对行使权力的人员以及行使权力的过程能够保持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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