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招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摘 要 结合我国目前招投标现状,对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几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对问题解决办法做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 招投标;问题;管理;建议      进入21世纪的今天,招标采购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购方式,已经广泛的用于国际国内的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类项目。实践证明,作为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投资成本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法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致使当前的招投标过程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本人在从事招投标工作几年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论述。
  1.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招投标工作“陪标,承包单位转包,高资质投标、低资质承包、无资质施工,招标走形式”等词语,已经不是很新鲜的名次。究其原因,招投标过程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2.对完善招投标过程管理的建议
  2.1 重视招投标监督的重要性,加大监督范围、力度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我认为,监督管理部门首先应重视自身招投标监督的重要性,明细监督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保护正当竞争,对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监督部门应从形式上的监督转换为对整个招投标过程,从发标到定标,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资质审查、标书内容、答辩情况等全范围的详细、认真的监督审查。本人从多年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发现,陪标、低资质中标、甚至不满足招标要求中标,往往是招投标双方私下达成共识,即所谓“内定、走形式”产生的现象。在这些现象中,如果细心观察,总会发现投标单位“露狐狸尾巴“之处,例如:在一次招投标过程中,监督人员参与详细查看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发现两家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居然为同一人,通过对身份证号再次核对后,确定存在涉嫌窜标嫌疑,从而宣布提出废标意见并最终被采纳。其实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存在窜标或者陪标现象,往往不难发现伴随的都是标书质量差,粗制滥造,答辩无质量,甚至一问三不知等情况。
  如果监督管理部门都能加大监督范围、力度、深度,将监督内容规律化,系统化,从监督层面上是可以发现陪标、窜标等现象,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从而确保招投标的公正、合法进行。
  2.2 建立招投标相关方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狠刹“暗箱操作”风气
  招标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负责人,投资多为国有资金,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项目关键因素与自己切身利益基本没有关系。由此让一些施工单位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得到好处,便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产生了麻痹思想,缺乏了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双方进行隐蔽性很大的“暗箱操作”,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
  要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建立招标相关方负责制、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惩严罚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者工程造价明显超出市场行情等从招投标开始审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高资质投标、低资质承包、无资质施工等现象”,有利于减少工程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程建设效益。
  2.3 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2.4 修正法律法规中的漏洞与冲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
  我国正处于法制建设的转型期和过渡期,有一个制定、实施、完善、修订的过程,但从现阶段招投标所产生的问题来看,应该加快法规建设步伐,同时主动与国际惯例接轨,借鉴国际招标优秀做法,尽早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从而保证招投标的正常开展,促进招投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其次,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法律、建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招投标相关方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要对他们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教育,以预防为主,对违法者给予狠狠打击,强化处罚措施,依法规范交易行为,预防不正之风的蔓延。
  2.5 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训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2.6 保证招投标“三公原则”透明操作,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保证招投标“三公原则”,透明操作,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透明操作,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改善建筑市场的对外平等竞争机会与环境,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投标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结论
  要完善招标采购工作,必须熟悉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等内容,对招标采购活动按项目进行系统的、有规律的管理。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透明、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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