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要活命钱】 如何讨要农民工工资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惨祸,“锅”中铁水兜头降      农民工张洪昌是四川省都江堰市石羊镇人,因为家里修房欠了1万多元,父亲去世前又欠下几千元医药费,张洪昌便外出打工,挣钱还债。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同是在外打工的藏族姑娘尹才兰,并于2004年结了婚。尹才兰嫁给张洪昌后,因为说汉语困难,就留在家做农活干家务,照顾张洪昌的母亲。2005年9月,尹才兰生下了儿子,为这个困顿的家庭增添了一抹亮色。
  2005年12月14日,尹才兰突然接到通知,说张洪昌出了事故,正在雅安人民医院抢救,叫她赶快去医院。尹才兰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眼前的丈夫,实在是惨不忍睹。张洪昌全身55%的面积被烫伤,面目全非,昏迷不醒。
  原来,2005年9月,张洪昌经朋友介绍,到芦山县一家机砖厂打工。工厂老板叫王平。王平在经营过程中,私购炼钢设备,冶炼生产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因为不敢公开生产,往往都在夜间工作。12月14日凌晨2时许,张洪昌被安排检修锅炉,忽听“轰”的一声巨响,另一台正在冶炼铁水的锅炉发生爆炸,喷溅出的铁水“天女散花”一样满天飘洒。在另一口锅炉里进行检修的张洪昌,被炉体困住,火花雨一样的铁水兜头泼下。几声凄厉的惨叫后,张洪昌昏倒在锅炉里。
  事故发生后,张洪昌被紧急送到雅安市人民医院抢救。
  
  可怜,4万元私了残身
  
  尹才兰与张洪昌的哥哥张开洪及舅舅赶到雅安医院后,老板王平不是积极采取救治措施,而是“规劝”尹才兰赶紧把张洪昌转院。尹才兰不知道该不该转院,便问医生。医生告诉她,病人伤情严重,转院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因此,尹才兰起初不同意转院。
  然而,王平怕在“大医院”的治疗费用会是“无底洞”,便给张开洪和舅舅“做工作”,谎称雅安医院条件不好,要把张洪昌转到成都的大医院医治。张开洪和舅舅认为王老板说得在理,都极力动员尹才兰把张洪昌转去成都。尹才兰也就同意了转院。
  然而谁都没有料到,王平并没有把张洪昌转到成都的大医院,而是转到双流县彭镇一家个体诊所,王平付给医院5000元医疗费,又甩给尹才兰500元生活费,扬长而去。
  一个全身大面积烧伤的重症患者,生命尚未脱离危险,区区几千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一个镇上的个体诊所,医疗条件有限,哪里奈何得了张洪昌的伤情。尹才兰痛苦不已,整日以泪洗面。
  因尹才兰汉语不好,不便交涉,张开洪便与舅舅去芦山找到老板王平,希望他支付医疗费。王平却告诉他们,冶炼厂真正的老板不是他而是他的朋友,事故发生以后,老板已逃跑了,找不到人了。王平说,看到张洪昌的惨状,他发善心,可以代替他朋友给张洪昌一点资助,不过得签订一个协议,完事以后再不能找他了。如果同意就马上签协议,不同意的话,他就撒手不管了。
  真正的老板是谁,张开洪和他舅舅问了不少人,都是异口同声“不晓得”。张洪昌生命垂危,等着钱救命。迫不得已,张开洪就同意了王平“发善心”的意见,双方签订了协议:由王平一次性付给张洪昌4.25万元“买断”这件事,此后再与王平无关。
  扣除在雅安医院的1万多元的抢救费和在彭镇给的几千元后,张开洪实际上拿到2万余元。回到彭镇,张开洪给了尹才兰5000元作为生活费,其余则全部交给了诊所。
  就这样,一桩性命攸关的伤害事故,在老板的“发善心”下,4.25万元就给打发了。
  
  无助,费用无着停医等死
  
  还好,医了一个多月,张洪昌终于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不醒倒还罢了,一醒来,他感到全身烧伤部位感染化脓,痒痛钻心。诊所却不断地催促尹才兰快去准备医疗费用,因为张开洪给诊所的费用已经不多了,不交费就要停药。
  张家本已欠债一万多元,根本拿不出钱。尹才兰就请大哥张开洪想办法,张开洪说他也没办法。
  尹才兰实在没法,只好向娘家人求助。娘家父母来看女婿,见到张洪昌的惨状,除了悲伤掉泪,经济上也是无能为力。
  尹才兰在西藏打工的姐姐妹妹及姐夫妹夫,听说了张洪昌的惨状,就从西藏赶了回来。妹夫李银寿懂得一些法律知识,决定去找老板讨说法。于是,李银寿便和姨姐夫唐建东一起去芦山,找到王平,要他继续支付医疗费。王平却说,他不是老板,老板逃跑了,找不到人。
  李银寿认为,王平和张开洪签的协议,就说明王平代表老板,他们来,就要找王平讨说法。王平说,已经签了协议,你们能怎么样!我到处都有人,你如果拿得出10万元打官司,我就拿100万奉陪,你拿100万,我就拿1000万。你别认为是法治社会,到时候看法律是帮你还是帮我!
  王平还说,他和张开洪签订的协议,钱也给了张开洪,要找,找张开洪要钱去!他王平发善心做好事已经做到头了,再也找不着他了。
  李银寿、唐建东气得咬牙切齿,却毫无办法。兄弟俩回到诊所,把张开洪和舅舅叫来商量。张开洪说,没得办法,只好听天由命。
  李银寿责备张开洪不该与王平签那样的协议,双方为此大吵起来。张开洪最后说,伤的是他的亲弟弟,是死是活是他们张家的事,用不着外人来管!尹才兰的亲属见张洪昌的亲哥哥那么绝情,既气愤又无奈,一个个离开了。
  尹才兰陪在丈夫身边,为了节约钱,就去捡垃圾,卖了钱做生活费。捡得多,一天可以卖五六元;捡得少,则只能卖二三元。无论多少,这都是她和张洪昌两人一天的生活费。有时候,两个人一天就只能合吃一碗面条。即便是这样,不久之后,诊所仍然下了最后通牒:没钱了,再不交钱就走人!尹才兰实在拿不出钱,诊所说,这里不是慈善机构,诊所的人也要吃饭,没钱就请离开。
  哭天无路,求助无门,2006年3月4日,尹才兰只好请了两个三轮师傅,把张洪昌抬出诊所,住进了一家个体旅馆。停止治疗,张洪昌只有等死一条路了。
  
  维权,老板“显形”赔钱来
  
  张洪昌在旅馆里住着,伤情还在恶化,烫伤处化脓,既痒痛又恶臭。旅馆老板看不下去,叫走人。尹才兰走投无路,坐在旅馆门口大哭。过往行人询问她的情况,有好心人同情她,就向四川电视台拨打了新闻热线。
  2006年3月9日,四川电视台专题节目报道了张洪昌的不幸遭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总工会法律工作事务部部长杨小红看了报道,非常震惊。3月11日,杨小红和副部长张莹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双流县彭镇,经三轮车夫的指引,在一家小旅馆见到了痛苦不堪的张洪昌。杨小红对张洪昌的遭遇非常同情,当即以省总工会的名义向张洪昌捐助1000元现金,并与四川省武警消防总队医院联系,当即把张洪昌转到了武警消防总队医院。在没有付费的情况下,总队医院先行给张洪昌做了抗感染治疗、抑制疤痕增生及嘴部整形术。
  杨小红决心为张洪昌维权讨回公道。随即,她与四川省司法厅取得联系,希望提供法律援助。省司法厅随即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四川维康律师事务所指派钟瑾律师、省总工会法律事务部则指派恒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与省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组成工作组,开始了历时一年多的艰苦维权。
  联合工作组到芦山县调查了解到,某监狱所属的苗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7月,将其所属机砖厂承包给自然人王平,承包期为15年。王平在承包期限内,使用苗溪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因此,王平只有对机砖厂的经营权,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苗溪责任公司承担。因此,公司依法应承担张洪昌的工伤待遇。
  然而当工作组与苗溪公司领导及机砖厂承包人王平交涉时,公司及机砖厂一口咬定,根本就没有聘用过张洪昌,既没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机砖厂也根本没有冶炼锅炉这一生产设施。他们说王平的一个朋友在其承包的砖厂旁开了一个冶炼厂,张洪昌是在冶炼厂上班受的伤,与公司及机砖厂没有任何关系。工作组询问“冶炼厂”负责人的情况,公司和机砖厂却拒绝提供。
  对责任公司和机砖厂的恶劣态度,杨小红及工作组成员都很气愤,大家商议认为,必须抓住铁的证据,才能为张洪昌讨回公道。
  于是,工作组从营业执照入手,查清冶炼厂的来龙去脉。他们在芦山县工商局查到了2005年7月8日一份《关于对王平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处罚决定》。这个处罚决定证明,冶炼厂的老板就是王平。接着,工作组又受张洪昌委托,向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6年4月14日,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洪昌为工伤。但苗溪公司及王平仍然拒绝支付治疗费。
  在张洪昌的治疗费用达到3万余元时,工作组二次奔赴芦山,于8月21日通过芦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责任公司先予支付拖欠的医疗费30288元,后续治疗费5万元。之后,张洪昌在消防总队医院继续治疗近3个月,于2006年11月3日初步治愈出院。
  张洪昌出院后,工作组领着他第三次赶赴雅安,申请伤残劳动能力鉴定。12月23日,雅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工作组又多次协商要求苗溪公司与王平按相关工伤规定支付张洪昌的医疗补助和伤残补助金,但对方仍置之不理。
  2007年6月29日,工作组第四次奔赴芦山县,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主持下,经过一整天的协商,王平终于答应再一次性支付张洪昌补助金6.2万元。当天,张洪昌即从王平处拿到了6.2万元现金。至此,在四川省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桩艰难的维权活动落下了帷幕。
  不得不说,张洪昌事件是不幸中的大幸,因为他的不幸偶然中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从而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襄助,争取到了自己应有的权益。然而,这种“幸运”,更让人感到心情沉重。如果说劳动者正常的合法权益的维护,都需要寄希望于这种彩票中奖式的“运气”,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又是何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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