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文化与腐败:圈子文化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圈子”内部的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着这个“小团体”,使之成为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甚至是“生死同盟”,彼此间都坚守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原则,“丢车保帅”是应对变故的常用策略。这使得铲除这类腐败现象异常艰难。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注到文化对腐败的影响,文化因素说越来越为众人所认可和接受。纵观腐败的发展史,现代社会诸多腐败大案与历史上发生过的腐败大案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它们之间存在太多共性的东西。这说明,腐败不仅是现有制度的问题,还与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有关。
  就我国而言,对当今腐败影响较大的是传统社会的“圈子”文化,可以说,它是我国众多腐败形式的文化根源。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不同,我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逐渐从“个人”延展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人际关系网络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差序格局”是传统社会人际关系样式在文化上的表现,也是现代社会腐败的文化推手。
  “圈子”是如何结成的
  传统人际关系网络是在诸多关系纽带基础上形成的,其中,最基本的纽带是血缘关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又衍生出其他诸多关系形式。在“差序格局”中,人们正是以这些不同的关系为纽带,将社会成员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个人际关系网络,进而结成一个完整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大联盟。
  这些圈子逐渐成为少数腐败分子从事腐败的重要手段。一些人为了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开发利用这些传统资源,将其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甚至从事腐败的重要手段。他们运用血缘关系、乡缘关系、业缘关系和学缘关系等各种纽带,将掌握着各种资源的“利益相关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结成“精英同盟”,然后通过“政商合作”、“学商合作”、“政学合作”等各种形式共同瓜分有限的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圈子”内成员谋取各种合乎人情但不合法理的额外收益,造成腐败。
  “圈子”是如何维系的
  传统社会的交往“圈子”之所以能够长期维持,经久不衰,根本原因在于传统伦理在发挥作用,这是 “圈子” 得以维系、巩固和强化的精神纽带。
  传统伦理是“圈子”存在和发展的核心意识形态。它主要包括:一是等级制度。在“圈子”内部,严格信奉并遵守“上下有等、尊卑有序、贵贱有别”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基本教义。二是家长制。这是“圈子”中最重要的一种秩序,也是一种共性现象。“圈子”内部按照伦理秩序组成一个核心层,核心层再按照既定的规则产生一个核心人物,他就是整个“圈子”当之无愧的最高统治者,掌控着“圈子”外部资源的获取和内部资源的分配权,拥有对各类重大事项的裁决权,其他成员必须服从。小到家庭、家族,大到国家,都是如此。三是奴化与效忠。传统社会主张圣贤之治,即有德行的政治家治理国家。为强化这种统治,重视对社会成员进行精神控制,就形成了诸如“君权神授”、“君权至上”以及“天人感应”之类的理论。这是传统社会政治统治的一般原则,也是实现“圈子”稳定的重要手段。四是庇护原则。“圈子”的最高领导者对其成员有庇护的义务,这种庇护往往是在不同“圈子”成员之间发生冲突时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大家还坚守着“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基本信条。
  “圈子”伦理的演化使团体意识逐渐内化为其成员的一种心理习惯和思维方式,从而有效实现“圈子”的稳定与发展。“圈子”文化的一个致命弊端就是极易导致权力崇拜,尤其是个人崇拜,这种崇拜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不受任何制约的绝对权力,诱发腐败。
  “圈子”是如何运行的
  资源的获取和分配则是“圈子”实现有效运行的物质基础。“圈子”的运行同样遵守传统伦理所确立的基本秩序,服从服务于“圈子”稳定和发展的需要。
  “圈子”内部的运行秩序包括:第一是分层原则。“圈子”内的社会分层既表现在传统伦理之中,又表现在资源分配上。传统伦理标明每一个成员在“圈子”里的等级序列,这种序列是相对固定的,它的提升主要遵循“论资排辈”。而资源分配既取决于成员在“圈子”中的序列,又取决于最高领导者的意志。
  第二是人身控制。传统伦理是实现对“圈子”成员进行人身控制的精神手段,而资源配置则是对成员进行人身控制的物质手段。这里所说的资源既包括生活必需品等有形资源,也包括人际交往和升迁机会等无形资源,这是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些资源的配置权一般都掌握在“圈子”的最高领导人手中,内资源配置自然就成为对其成员进行人身控制的有效手段。
  第三是内部调解。由于有“家丑不可外扬”训诫,“圈子”内部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矛盾调处机制,一旦出现矛盾,就按照这一机制进行调处,内部无法解决的,才交由相关外部(政府)机构解决。因此,“圈子”一般奉行“乡土自治”的基本理念。
  “圈子”运行的基本规则既遵循了“圈子”伦理的基本要求,又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伦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就使“圈子”在精神力量和物质手段的共同作用下越发牢固,成为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力量。“圈子”运行的规则也成为现代社会成员交往的基本规则。这种文化现象在腐败中同样起作用,正是凭借各种纽带,各类掌握实际权力的社会成员结成小的交往团体,这些团体之间依靠“圈子”的交往规则实现联合而不断扩展,形成更大的“圈子”。“圈子”内部的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着这个“小团体”,使之成为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甚至是“生死同盟”,彼此间都坚守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原则,“丢车保帅”是应对变故的常用策略。这使得铲除这类腐败现象变得异常艰难。
  
  如何防止“圈子”腐败
  由上述分析可知,血缘关系是“圈子”文化形成的情感基础,家长制是其行政基础,对各类资源的绝对垄断是其物质基础,奴化与效忠是其生存的社会基础,传统伦理是其心理基础。正是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圈子”文化得以形成、运转、发展和演化。当然,“圈子”文化的负面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这种文化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必然危及公共利益。从根源上看,当前频发的腐败案件,尤其是串案窝案,与“圈子”文化息息相关,“圈子”文化既是腐败文化源头,又是腐败的重要推手。这种以血缘为基础、以人情为纽带结成的“腐败团体”是一个能量巨大的“利益共同体”,其强大的攻击能力可谓是“锐不可当”,一旦瞄准任何一个他们感兴趣的领域,再完美的制度也会被攻击得千疮百孔。
  值得注意的是,“圈子”文化的“基因”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一旦外部条件对它不利,它就会“潜伏”下来,一旦外部条件适宜,它就会产生适应性“变种”,引发各种形式的腐败。在反腐败斗争中,这是我们不得不认真面对的“历史遗产”。因此,如何在“圈子”文化中注入现代政治文明的“基因”而推动其现代转型,自然是我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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