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组建工会记_分析组建工会的原因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北京出租车行业的内幕已是众人皆知,在今年的出租车换车过程中,等待那些积极维权的出租车司机们的将是什么?   开了11年半出租车、做子6年“刁民”、在出租车司机维权事业中一直站在最前排的司机董昕,在的哥中颇有名气。和许多维权者不同的是,他很少流露出“苦大仇深”的表情,不担心未来,还时不时地用几句法律术语描一描灿烂的未来。他组建工会维权的经历听起来竟像是一出现代传奇,令人颇感唏嘘。
  
  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
  
  一切都要从创办工会说起。时至今日,北京市有工会的出租车公司也不多,而早在1998年,董昕便开始尝试建立工会。
  当时,董昕所在的天运公司原本隶属通州区检察院,份钱不高,政策平稳,的哥们都按部就班地开着车。董昕却因为一个谣言,开始学起《工会法》来。
  根据当时中央“政法机关与企业脱钩”的精神,天运公司将被移交给通州区旅游局。有传闻说,公司要被卖掉,车要被收回。传闻涉及每个司机的根本利益,董昕等人开始积极四处奔波寻求帮助。通州区工会一名姓王的同志赠给他们一本《工会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这给了他们最大的鼓舞。
  “原来集体企业的最高决策权力掌握在职工大会手中,经理也是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我们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厂拿着这两份文件非常当真的董昕,读了之后激动万分。
  这个消息激活了小小的天运公司,几乎每个司机都热心参与组织职工大会的事情。虽然职工代表们多次递交关于成立工会的申请没被批准,但他们依然找到了一个机会召开职工大会。
  1998年12月25日,在检察院批准召开职工大会后,司机们在自己攒钱租好的场地中举行了他们的第一次职工大会,全公司75人,到会62人,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11名职工代表,几名积极分子都当选,董昕得票最多,61票。会上还通过于一项提案“关于不同意与其他企业合并、转卖”,并提交给管理部门。
  不久,公司被正式移交给旅游局,公司并没有被卖掉,收车的规定也暂未出台,但的哥成立工会的积极性丝毫不减。职工们组建的工会筹备小组为了成立工会的事,奔波于各个部门之间,递申请、咨询、投诉、上访,得到了五花八门令他们无法满意的答复。
  最后,他们想到了行政诉讼。区法院的院长仔细研究后答复:“法律上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工会。但是不建怎么办,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没法判!”此后企业收车的规定渐渐浮出水面,更激化了司机们的不满情绪。情绪最高涨时,有人提议扣押管理人员,强行要求他们答应司机的请求。对此董昕坚持不同意,虽然事后被有的司机骂为受招安的宋江,但是他认为这样做不合法,也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毁了大家的努力。今天,大多数司机都认为老董当时的冷静是对的。
  为建立工会奔波近一年后,《工人日报》的大力介入极大地鼓舞了一直没看到希望的的哥们,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领导、专家在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支持董昕等人的合法要求。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来到天运公司宣讲《工会法》,然而在会上却大力批判起波兰的团结工会云云。
  之后的事情更让董昕感觉好笑,的哥被要求人人过关,签保证书声明不参与职工大会,同时单独找董昕谈话,宣读一份文件:你们职工代表组织的工会筹备小组立即解散,工会组织是群众组织,但是不能由群众来组织,要由党来组织。要求他立即停止筹备工会活动,否则后果自负。公司随即迅速组建子―个工会,派发了会员证,指派了未经选举的主席和委员,工会“宣告成立”。
  除了少数坚定相信法律、相信中央政策的司机还公开支持他外,绝大多数同事至少表面上都刻意与他保持距离。最让他痛心的是,一天晚上,他爱人接到一个张姓工友打来的电话,张某破口大骂,骂他搞非法组织害得他们也要被抓。
  由于很多次都是由他挑头反对上面侵犯职工权利的做法,气氛最紧张的时候风传有关部门组织了小公共司机,要偷偷“收拾”董昕。一些的哥兄弟也自发准备起来保护董昕。万幸的是,据说小公共司机没有听从安排,董听也算躲过了一劫。
  “当时非常盼望外界的支持,我觉得自己就像伍子胥过韶关,一夜间白了头,真是刻骨铭心的经历啊。”董听回忆说,“工会的故事就这样轰轰烈烈地结束了,现在再来组织,就不好办了。大家虽然盼着现状改变,可是都不愿意出头行动。法律怎么形成的,老百姓意见比较集中、比较大了之后才能形成。权利不争取,怎么能得到?”
  一年多的工会之梦,虽然没有完全破灭,但也不得不束之高阁。很多司机变得心灰意冷,可以算作成果的唯一亮点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影响了《工会法》的修订,比如增加了追究不建立工会的处理办法等。对此,董昕既觉欣慰,又备感无奈。
  
  全北京独一份的合同
  
  董昕这个让管理者严重头疼的“刺头”,后来非但没有被穿“小鞋”,反而得到了同行所没有的各种“优待”,其中的故事颇为有意味。
  他没有被收过车。
  公司移交旅游局后第二年,公司开始收车,并拿出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文件凡是变相买车,必须清理。董昕不急不慢地回应道:“收车可以,先拿出有效文件证明原来公司把车卖给我们了,有发票吗,有合同吗?卖车卖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把公有制生产资料卖给个人的依据是什么?宪法上写着‘生产资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把经济基础卖了,社会主义怎么搞?集体企业是公有制,出租车就是公有制生产资料,把出租车卖给司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来天运公司时,说的就是融资。把公有制生产资料卖给个人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情我不干。我没买,谁买了,收谁的车。”
  原来早在传言要收车时,他就找检察院的有关同志开了一个他是融资形式参与公司的证明。由于他对相关法律了如指掌,又有证据,旅游局一个副局长主动找到他,说:“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就不收车了。”
  董昕在2003年末和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合同。
  一般来说续聘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无固定期合同一直到退休,永远生效,除非企业倒闭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解聘。董昕介绍说,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职工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的,经过双方协商后,企业必须签署。这里面的空子就在于,企业将“经过双方协商”解释为企业同意继续雇用。
  于是董昕先把企业打电话找他续签合同的电话录音,作为企业同意雇用的证据,然后将10年中交份钱的收据全部整理齐全,用于证明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随后,他带着一个学法律的朋友找到领导:“我要签无固定期合同。”领导大吃―惊:“出租行业哪有签这个的,你董昕怎么老出新鲜主意。”董昕也不多争辩,拿着各种证据扭头就去劳动仲裁。过了3天,单位领导打电话给他说,来签吧,签了得了。
  董昕依然心细,给学法律的朋友写了一份委托代理书,然后两人―起来到公司,和领导一起写了个关于企业继续签约的证词,于是铁板钉钉,无固定期合同不签都不行了。签完后,经理也忍不住感慨,全北京市的的哥,可能就这么一份无固定期合同。
  在他成功签下之后,其他同事也找到管理部门,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结果刚提出要求,就被经理轰了出去,从此便再无尝试者。事后董昕分析,其他司机对相关法律不熟悉,也没有坚定地相信法律,被领导一诈唬一威吓,就没了主意,退缩了,不敢继续坚持合法合理的要求。客观地说,法律本身的空子,的确让这种合同很难签成,尤其在领导吸取了董昕的“教训”之后。
  对这份合同的经济利益,董昕并不特别看重,因为他年近50,干不了多少年丁。他认为他争取到的是社会效应上的胜利,让其他的哥看到:老董可以做到,我们也能行。以前由于筹建工会、积极参与维权,不时有传言说公安局要抓他了,董昕挺自豪地说:“现在不仅没有被抓,还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只要我不违章、无投诉、按点到、不缺份钱,只要公司不倒闭,即使企业裁员也得给我安排工作。如果强制违约,我就上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
  而在北京积极维权的其他司机,很多人在合同到期后便再也找不到可以签约的出租车公司。曾经组织90多辆出租车一起宣传减车份的车光殿就是一个,今年老车等人开始通过行政诉讼,推动打破行政垄断,允许个体户进入出租运营市场。
  董昕虽然有了无固定期合同,但从一开始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动。按他的话说,“我清楚,维权的路不好走。现在只要是维权的事情,大家就一起合理合法地做。”
  
  组工会就是“虎口拔牙”?
  
  尽管相信工会的的哥越来越少,曾经并肩奋斗过的同事相信上级的命令更甚过相信法律,但老董还是相信终有一天能够建立起一个对工人负责的工会。
  “我理解《工会法》,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集体企业中,工会是最重要的,是维权的根本。没有民主管理权利,什么利益也保不住。
  董昕将几年来的思考整理成一篇两万字的文章,发表在搜狐网上。那以后不仅是北京的维权司机找到他讨论维权问题,全国各地的维权的哥纷纷联系他谈维权。他也不厌其烦地推荐大家学习《工会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或许因为第一次进入出租车司机维权时,董昕的角度就与众不同,他对出租车行业的诸多问题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提到第一次读《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时候,董昕的表情格外激动:“这不是为我们工人阶级打造的天堂吗?”接着,他引用《集体企业条例实施办法》:上级主管机关,不能把所属集体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不能向企业摊派财力物力人力,不能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干涉企业的民主选举。“好多人说公司是我注册的,就是个人的。公司是按照集体企业条例注册的,我们才是公司的主体。”
  他还曾提交申请,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司机在公司的投资,进行股份合作制。要求当然没有被批准,但他却常以股东自居。在与管理人员争论涉及司机权益的问题时,他的股东身份非常好用,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揭掉他自封的这顶帽子。
  董听非常反感公司管理人员用“管理”一词来和司机对话。他会毫不客气地反驳:“公司都是司机的钱和积累,你管得着吗?管理人员是聘请的管家,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作为职工代表,应该监督你的工作。”他解释说,国营企业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大会和厂长意见相左时,以厂长意见为准。而集体企业中职工大会是企业权力机构,决定生产经营重大事务,谁出资,谁作主,准受益。
  他不承认上级任命的管理人员的地位,他经常直接对管理人员说:“国家法规没让你负责,我们也没选举你负责,如果你要负责的话,就先把1000多万的集体积累向检察院说清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天运公司最近要划拨给国有资产管理局。旅游局的领导找董昕谈话,希望他加盟公司管理层,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对于以前的一切问题不再追究。公司的两个副经理也找到他,邀请他做副经理。多年宣传民主选举,多年坚持经理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除此以外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权力任命经理的董昕婉拒道:“我做人做到这份上,不能这样当经理。当然,如果职工大会选举,我当仁不让。”对于“特赦”的问题,他也一笑而过,“二战劳工时隔 50年还可以要求赔偿,何况这还10年都没有到,集体积累―定要算清楚。
  董昕对出租车改革没有太多建议,公司模式也可以,个体模式也行。减份钱、免押金被他形容为“虎口脱险”,只是暂时缓解一些具体困难,没有从体制上根本改变。他认为更该“虎口拔牙”,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切实落实职工大会才是集体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保障职工的权益永不受侵害。
  6年来一直走在风口浪尖上,多次被人预言要蹲班房的董昕,并没有失去自由,反而成为了北京的哥维权的带头人、法律专家。他自己总结的经验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冲击机关,不罢工,开职工代表大会期间份钱照交,一切依法而言,依法而行,只要坚持,总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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