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宪法 [以宪法的名义]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医疗保险改革难。在中国难,在美国也难。    奥巴马几乎拼上了他的所有政治老本,才通过了医疗保险改革法(“医保法”),要在2014年的时候让所有美国人都享有医疗保险。但医保法通过不久,便有人通过诉讼向其提出挑战。截至2010年年底,已有三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受理了相关诉讼。
   奥巴马行政当局二胜一负。两位民主党背景的联邦法官分别认定,医保法完全符合美国宪法。
   2010年12月20日,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判医保改革法违反宪法。
   不用问,这是一位共和党背景的联邦法官。
   哈德逊为联邦一审法官,2002年由小布什任命。哈德逊法官当过地方警察,主管过联邦法警,还当过检察官。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哈德逊曾经说过:“我活着就是要把人打入牢房。”当上检察官之后,更是出手狠,得了一个绰号叫“送人上绞架的亨利”。共和党的一位众议员赞扬哈德逊法官特别能战斗,说他“是条凶猛的斗犬,绝对不是一条温顺的小狗”。
   美国执法官员中很多人支持共和党,而共和党也高举打击犯罪的大旗。矛盾的是,共和党坚决反对枪支管制。
   但哈德逊法官为什么要反对医保法呢?判决书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哈德逊法官甚至没有评论全民医保本身的是非曲直。哈德逊法官就是一口咬定,国会无权硬性要求全民医保。如果是全国统筹医疗保险,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都会大大降低:保险行业是规模经济。
   当然,这样一来,医疗保险公司也就无钱可赚了。美国的医院不会见死不救,患者如果拿不出钱来,医院可以回头从政府那里实报实销,有时还可以揩些小油。所以医院并不担心有人没有医疗保险。但看病让政府报销,就是对其他人的不公,而且会增加政府开支。这个问题哈德逊法官不管。
   美国的任何一位法官,都可以依据美国宪法来审查美国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表面上是要统一思想,但其实是以宪法的名义明争暗斗。美国法哲学家德沃金说过,在美国宪法貌似统一的标准之下,美国各利益集团展开各种各样的争论。医保法是美国国会指定的联邦法律,所以由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美国重要的法律诉讼大多由联邦法官审理。这样一来,联邦法官的职位就争抢的比较厉害。
   美国联邦法官颇受尊敬。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基本上是被视为圣人,而其他联邦法官至少是半个圣人。联邦法官的选拔比较严格,号称宁缺勿滥。美国共有876个联邦法官职位,但2010年年底时110个空缺。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再由参议院核准。按照美国宪法,联邦法官虽说是由总统提名,但实际上总统只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和上诉法院法官的人选,而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则由参议员先提名。如果总统和参议员来自不同的党派,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到2010年年底,奥巴马总统所提名的联邦法官只有46%得到参议院的核准。自由派的报纸《纽约时报》急了,批评共和党参议员是在“阻挠”。
   奥巴马总统就任后任命了两位自由派的大法官,但他们只是取代了原来的两位自由派的大法官,并没有改变美国法院的力量对比――保守派5人,自由派4人。保守派略占优势,但5比4的简单多数就可以通过判决,使其成为美国的大法。
   医保法诉讼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共和党人似乎有较大的胜算。弗吉尼亚州州长是共和党人,他就敦促奥巴马行政当局将哈德逊法官的一审判决直接提交美国最高法院。但奥巴马行政当局表示,此案他们很有耐心,愿意走完上诉的每一个程序。如果运气好,美国最高法院再空出一个位置,奥巴马总统就可以再任命一位自由派大法官,增加自己的胜算可能。
   而另一方面,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美国最高法院也愿意让当事各方和下级法院先有机会充分表演,然后再在适当的时候受理适当的诉讼,通过判例表态,以达到一锤定音的效果。其实,拖有拖的好处。金融危机之后,许多西方国家都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群众示威活动。具有巴黎公社光荣传统的法国工人阶级和法国人民不断上街,强烈抗议以萨科奇为首的右派政府的许多政策――当然,没有金融危机,法国人也喜欢上街游行。在马克思的第二故乡英国,愤怒的群众围堵查尔士王子的座车,吓的车内的王子太太索索发抖。希腊、爱尔兰和西班牙等国也有大规模的群众抗议和罢工。
  但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上街游行的人少而又少。美国在维稳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不能不承认,美国司法制度在化解民怨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美国各派不仅将诉讼作为政治讨论形式,而且也将其作为吵架出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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