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发展出现哪些新趋势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新趋势及影响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公司投资作为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形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随着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资本流动进一步加快,跨国公司投资已经成为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逾190个,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近480家在华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中国加入WTO后,国家先后发布实施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外商投资电信、民航、银行、保险、证券、船舶、创投、租赁以及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向外商转让、QFII等多项法规,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提升了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信心。相比人世前后,跨国公司对中国进行的产业转移和直接投资出现了若干新动向、新趋势。
  
  投资力度加大,结构优化
  
  1979―1984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仅为41.04亿美元,1995年达到375.21美元,2005年达到603.25亿美元,2006年达到694.68亿美元,在全球东道国中排第四位,发展中国家中排名第一。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球总额的6.72%,与2005年所占比重相比下降了大约1.5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底,全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7666.65亿美元,其中2007年新批外资项目37871个,比2006年减少8.69%,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47.68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13.59%。比1985年的19.56亿美元增加了3722%,且2007年的增速比2006年明显提高。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资本、技术、知识等要素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增强,以寻求知识创新为导向的高级形式,即高资本、高技术、高知识型投资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在国际直接投资急剧增长的同时,在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加工制造业中,出现了投资从初级产业和资源加工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转移,高新技术产业、研发领域、高端制造环节和环保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进一步提升,投资结构表现出明显的高级化特征。截至2006年在累积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农林牧渔业占不到3%,制造业占71%,服务业占约26%。由于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和外资的大量涌入,近两年,外商投资结构有了明显的变化。2006年,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0.77亿美元,占全部的比重为57.69%,在上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了2.03个百分点。其中,宏观调控主要行业的外商投资得到有效控制,钢铁、水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分别为1.41亿美元和1.09亿美元,降幅为66.67%和55.67%。服务业贸易领域(含金融、保险、证券)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141家,同比下降4.31%,实际使用外资211.39亿美元,同比下降11.03%,占全部的比重为30.43%;其中非金融领域的实际使用外资146.92亿美元,同比增长25.79%。在具体行业方面表现差异很大:金融、保险、证券领域实际使用外资64.47亿美元,尽管比上年下降46.64%,但仍保持较高的水平,占全国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总量的30.5%;旅馆业实际使用外资3.99亿美元,同比增长84.57%;除银行、保险、证券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2.94亿美元,也实现了33.68%的增长;房地产业实际使用外资82.3亿美元,同比增长51.89%,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总量的38.9%,其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占90%,另外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和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企业投资约占10%;娱乐、文化、体育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大幅度下降了50.58%,金额为1.03亿美元。
  
  投资方式更加多样化
  
  入世后,跨国公司加快进入中国的同时,投资方式逐步突破了传统的“三资”模式,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新局面。从合资、合作到并购中国企业,从单个项目投资扩展到整个产业链,或在中国建立健全产业配套体系。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农业市场、教育市场成为投资新的“亮点”。
  1、外商独资方式发展迅速。在2007年新批准的37871个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独资企业为29543个,占78%,而合资、合作等其他形式仅占22%。由于管理模式、观念、法律政策、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差异,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及跨国公司的“日渐成熟”,跨国公司设立独资企业的迹象日益明显,实行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对企业的控制及技术保密是其内在的原因。随着中国利用外资体系融入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实行完全控股或独资的倾向将进一步强化。
  2、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越来越占有主要地位,跨国并购投资在FDI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高。1990年全球跨国并购额为1510亿美元,1999年增长至7201亿美元,占全球国际直接投资额的比重由72%上升到83%。1991―1999年全球并购额年均增长19%,远高于同期全球FDI的增长速度。相应地,绿地投资地位不断弱化,从1990年到1999年,绿地投资占FDI的比重由28%降至17%。
  外资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通过资本市场的买卖行为来实现。二是在国有企业转轨改制过程中,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三是跨国公司开始将新的合作伙伴锁定在日益成长壮大的中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采用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与跨国公司的磨合相对容易。
  
  跨国公司“中心”和总部落户中国进程加快
  
  1、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速度加快。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中国已成为“世界工厂”。中国加入WTO,为跨国公司投资中国制造业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跨国公司对于制造业领域的投资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他们对已有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整合,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加大投资和增资,对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则停止经营或者转产经营,有的索性关掉或者出售给别的公司。
  2、投资研究与开发――使中国成为地区研发中心。在转移制造业的基础上,跨国公司加快了研发本土化的战略调整,到中国入世前,已经有数十个独立的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中国入世后,这个发展趋势得到加强。过去,主要是IT行业在中国投资研究开发中心,现在,其他制造业企业也积极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这些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信息通信、生物制药、精细化工、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从地区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等外商投资集中的地区。
  3、为了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降低采购成本,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在华设立全球采购中心。因为在不少消费品制造领域,中国企业已经拥有了相当强的竞争力,跨国公司往往不需再投资建立新的制造厂,只要下订单进行采购,或者对某些制造业项目进行收购便可以达到目的。 这也是最近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纷纷加强在华采购力度的原因。
  4、投资生产服务业――使中国成为地区管理营运中心。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跨国公司逐步进入中国服务业领域。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在内的金融业,包括批发、零售、外贸、物流在内的流通业,包括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在内的电信服务业以及包括法律、会计、管理、公关等业务在内的专业咨询业,都成为跨国公司进入的热点。
  随着跨国公司进入这些新开放领域,他们有可能在中国实现投资业务的横向一体化。在此基础上,跨国公司有可能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最近,不少跨国公司正在酝酿把在中国的投资性公司(俗称伞形公司)升格为公司在中国或者在大中华区的地区总部。有的公司则把中国地区总部作为亚太总部。他们在地区总部之下,往往还设有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研究开发中心、培训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政府事务中心、媒体事务中心等。根据公司运营需要,跨国公司主要在中国华南、华东和华北设立这些运营中心。
  
  投资区域发生变化
  
  据商务部研究院对《商业周刊》全球1000强跨国公司的调查统计来看,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将是跨国公司未来三年直接投资的首选地区。从选择投资区域企业数量分布来看,长三角经济圈占47%,环渤海经济圈占22%,珠三角经济圈占21%,中西部地区占8%。环渤海经济圈对跨国公司投资的吸引力首次超过珠三角经济圈。如按中东西三大板块分类,东部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86.18%,中部为9.22%,西部仅为4.6%(1999)。研究还表明,92%的跨国公司选择在开发区投资,这说明开发区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期,珠三角一些传统制造业正处在生死攸关的十字路口,受到汇率、出口退税和各种成本上升的影响,不断有企业停产倒闭或转移到内地。超过一万家港台企业撤资离去。据调查,大量企业将迁往其他省区甚至东南亚国家。据亚洲鞋业协会的统计,关闭的鞋厂中,有约50%迁到新特区武汉、长沙和江西、广西等地,25%迁到东南亚的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或印度等地,另有25%在观望中。据记者了解,不仅仅是制鞋业,著名的日本精密电子生产商奥林巴斯也已撤离东莞,将工厂迁往越南。而富士康也是将10亿美元的投资项目提前于2007年投向了武汉,5万名广东富士康员工也将撤往内地多个分部。
  
  优惠政策的吸引作用逐渐降低
  
  在加大对中国投资的同时,跨国公司对投资环境的认识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对着眼于中国市场长期发展的跨国公司而言,优惠的外资政策在其区位投资决策中的重要性正在不断下降,跨国公司更为关注的是当地的综合投资环境。对投资环境的认识已从最早的“三通一平”硬件环境和税收等优惠政策,转变到对当地产业配套能力、人力资本、政府效率进而扩展到当地经济、制度、法规和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迄今,中国已两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严格控制外商投资“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领域。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合二为一,对境内企业税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定为25%,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新税制对现有企业给予过渡期的照顾,外资若进入中国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领域(如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项目),仍有政策优惠。在政策明朗之后,许多现在采取观望态度的企业尤其是产品面向中国本土的投资企业反而开始进入中国。
  
  服务外包将成为投资的重要形式
  
  当前,以现代服务业以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
  2003年以来,大型跨国公司开始加速向中国转移服务外包业务。《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2007》显示,2006年中国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市场容量为13.8亿美元,是1999年的7倍,比2005年增长48.4%,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70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50%,未来5年复合平均增长率将达到37.9%。在软件、数据处理、商务中介、动漫制作设计、研发等领域,我国承接的国际服务外包都已颇具规模,正在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全球外包中心。
  国家商务部于2006年推出了“千百十工程”,并和信息产业部共同认定了两批共11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第一批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包括上海、西安、大连、深圳和成都,第二批为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武汉、济南。所谓“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个亿的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
  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发展服务外包是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重要方式,同时,服务外包也为我国优化吸收外资结构提供了新的机遇。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还仍有较大的空间。目前,美国、日本和欧洲作为世界三大软件外资方,在2005年分别向国外发176亿美元、106亿美元和60亿美元的业务,而中国只分别承担了其中的2.38亿美元、5.68亿美元和0.15亿美元的业务。因此,要不断创新投资促进的理念和方式,在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将高端制造环节和研发环节转入中国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中国打造成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地,引导跨国公司将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放在中国,从而形成中国吸引外资新的增长点。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本文系天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新趋势及天津面临的新机遇分析”(20062403)的中期成果)
  (责任编辑:肖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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