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级党委大换届] 党委换届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2005年12月24日,精华社向外界公布了小共中央对四省市一把手的任命决定:钱运录同志任黑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贵州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宋法棠同志不再担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石宗源同志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张春贤同志任湖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杨正午同志不再担任湖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汪洋同志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黄镇东同志不再担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在此后的地方两会中,上述人员陆续当选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据悉。自十六大以来,各地方党政―把手调整一直在持续,至今已有近三分之二发生了变动;三年来,只有西北的甘肃、宁夏,中部的湖北、江西,和西南的云南,这五省区党政一把手均未变动。此次任命,拉开了2006年中国四级党委大换届的序幕
  
  综合考核领导实绩
  
  2006年,中国共产党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之―,就是将启动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
  据悉,这次换届要改进和完善考察办法,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换届人选考察中,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其中,“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引人关注。
  在此次调整中。从如何进一步改进考察的方式方法看,将会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特别是注重对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宁福范认为,对干部的综合评价强调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既是执政党的特点和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近几年来,我们对执政党的特点和执政规律深刻认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了落实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复兴增添新力量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现从革命思维向执政思维的转变,强化党的社会整合方面的功能,妥善处理好各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高执政能力,用兼顾各种利益诉求的辩证思维,正确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两难问题的挑战。
  前一段时期,在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增长速度、轻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显性政绩、轻隐性政绩;重短期效果、轻长远发展的倾向。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做表面文章,搞各种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这些问题固然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同以往的干部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不够完善、不够科学也有很大关系。
  
  严查“买官卖官”
  
  为保证干部考核的公正、公开和公平。1月2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止之风,确保地方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十以胜通报了有关案情。干以胜说,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事组织人事部门坚决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跑官要官” 、“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经查,四川省财政厅投资处原处长雷应全、黑龙江省鸡西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刘振树、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原副县长尹黎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刘二海等人,分别因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被查处,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法制化已成为反腐新动向
  
  2006年,中国反腐进入关键年。着力于“标本兼治”的反腐工作己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中纪委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更称“推进反腐败政策的法制化”是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动向之一。过去,反腐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较多,国家立法偏少,法律规范真空太多,对反腐败专门机构授权和职责规定不够,加大了反腐败难度。
  “推进反腐败政策的法制化”并非简单将“政策”上升为“法律”一些反腐政策收效甚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政策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缺乏可操作性。长期以来,在立法和建制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理念一度占据了主流。成为防腐工作的首要障碍。正是这种“宜粗不宜细”的粗放型政策或“交差式”规章造就了“有法必依,有制必循”的人为阻力。一张稀疏的法网非但不能实现反腐的预期目标。反而令政策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苛条必须密制才能让腐败者“不能腐”,粗放的“政策”如果小上升为“法律”,必将疲于填补漏洞,而反腐政策法制化试图以法律调整社会。并对法律的施行可能遇到的阻碍有充分考量,从而避免法律一经施行就面临调整的尴尬。
  保证精心“密制”的“苛条”的有效执行。必须对责任人有清晰的权利义务界定。如果执行人游离于法律责任之外,再精心密制的法也只能成为一个可能被随意打扮的“小女孩”。需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的反腐斗争中一直存在两套人马。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这两大机构虽各司其责,但在实际中。却有所重叠。从反腐法制化层面上,整合官方反腐资源,建立统一反腐机构,并保证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已日渐显重要。

相关热词搜索:换届 四级 中国 中国四级党委大换届 中国地方四级党委集中换届 四级党委换届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