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伪冒《中国报道》案成功宣判 伪冒卡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全国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厦门、宁波、深圳等地查处了一批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案。   近期,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胡兰芳、张东海等人伪冒并非法出版发行《中国报道》杂志案公开宣判,两名主要案犯被分别判处1年6个月和8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20万元和10万元的罚金。
  2005年12月初,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接到全国“扫黄打非”办转来群众举报,反映胡兰芳、张东海等人在深圳市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并伪冒《中国报道》杂志社进行诈骗。2005年12月8日,执法一队会同深圳市公安局香蜜湖派出所辖区民警,同时对海珊阁5F、海莲庭8A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作案证据。收缴伪冒《中国报道》杂志264本,“知识经济出版社”、“中国报道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财务专用章”等伪造印章8枚,记账凭证12本,发票和收据各2本,用于非法出版、编辑的电脑主机2台及其它两套作案设施。
  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表明,胡兰芳、张东海等人长期以知识经济出版集团的名义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并谎称其伪冒并非法出版的期刊《中国报道》向国家领导人、国务院各部委等派送,骗取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巨额广告费。鉴于胡兰芳、张东海等人从事伪冒、非法出版活动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照《出版管理条例》和刑法中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与香蜜湖派出所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迅速采取了打击行动。2005年12月12日晚6时许,总队领导亲自指挥,抽调3个执法队,兵分3路,同时对3家印刷伪冒《中国报道》杂志的印刷厂进行了突击检查。与此同时,香蜜湖派出所刑警队与文化执法人员赶往海景花园,将胡兰芳夫妇、张东海夫妇等4名涉案人员抓获,第二天凌晨1时许正式对胡兰芳、张东海2人予以刑事拘留,并再次对海景花园海珊阁5F、海莲庭8A进行了搜查,获取了更多证据。在完成了对胡兰芳、张东海的刑事拘留后,专案组人员马不停蹄,奔赴湖北武汉汉川,安徽合肥,浙江宁波、宁海、台州、杭州、绍兴,上海等地调查取证,进一步查实了二人犯罪事实,全面掌握了其违法所得数额等证据。2006年1月18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胡兰芳、张东海等2人执行了逮捕。2006年4月3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第一次开庭进行了审理。5月25日,又对此案的相关补充证据进行了第二次开庭。6月14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胡兰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张东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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