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垄断之辩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垄断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商务部给出的理由过于简单而又显得不够专业,这是本次反垄断司法实践中一个最大的遗憾。      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禁止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可口可乐)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果汁)。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3月24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向媒体披露,“市场进入问题是反垄断审查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所谓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因此,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
  早在2008年9月,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曾联合发布公告,称前者将以179.2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后者发行在外的所有股份。公告前,在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股票价格为每股4.14元,而可口可乐的出价则相当于每股12.2元,溢价达到1.95倍,可口可乐对收购汇源果汁志在必得的决心可见一斑。
  由于是迄今为止外资公司在中国最大的一次收购要约,且有较高的收购溢价,消息一经发布就吸引了足够的公众注意力,网络上更是对汇源果汁是否当卖发起了激烈的争论。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压倒性的声音反对汇源被外资收购,理由主要是从保护“民族品牌”的角度展开,至于是否可能会造成垄断,则是公众考虑较少的问题。其间,为了减少针对收购交易的舆论压力,汇源果汁的创力、人兼大股东朱新礼以“企业要当儿养,但也要当猪卖”这一著名言论来“答谢”公众的过度关注,由此也不难看出汇源果汁对达成此项交易的渴望程度。
  然而,此项收购能否顺利实现,则取决于它能否通过商务部依据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对其进行的反垄断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商务部须在2009年3月20日以前给出审查意见。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对外宣布,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申请,并给出三条理由: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他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由于反垄断的司法实践在各国都普遍存在着较大争议,千差万别的各行各业也很难用划一的标准来裁定多高的市场集中度或什么样的市场行为就构成了毫无争议的垄断。而本案涉及到的是反垄断实践极少涉及的竞争或者潜在竞争较为明显的饮料行业,但同时又是在中国的碳酸饮料和纯果汁饮料两个细分市场里的“领头羊”之间的并购,因此在本案中,无论商务部给出何种判决结果,都不会太出乎公众的预料,但与判决结果相对应的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合理性以及判决程序完备性等方面却显得尤为重要。
  遗憾的是,商务部给出的三条理由都显得似是而非,经不住仔细推敲。而且可能会令商务部尴尬的是,如果上述理由成立,那商务部接下来应该做的就是针对可口可乐中国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因为以上表述中暗含的前提是可口可乐已经在碳酸饮料行业获得了支配地位,从而使得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也已经抑制了其他企业参与碳酸饮料市场的竞争。这在事实上已经认定,可口可乐在中国的碳酸饮料市场上是一个垄断者,因为没有这个前提,也就无法得到收购成功后,可口可乐会在果汁市场成为垄断者的这一结论。
  可以说,由于商务部给出的理由过于简单而又显得不够专业,从而也就显得不够权威,这是本次反垄断司法实践中一个最大的遗憾。另一个重要的遗憾是,对于这样一个有较多空前纪录且备受瞩目的收购案,商务部在审查和裁决意见形成的过程中,竟然没有采用召开类似听证会这样公开、透明的信息和意见搜集平台或机制,从而使得在程序上显得不够完备。上述两个遗憾,使得我国《反垄断法》生效后裁决的首个重要并购案例,没能获得宝贵的标杆价值和意义。
  原本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的并购是你情我愿的事,并不关乎民族尊严和国家安危,但是在此之前,苏泊尔、南孚电池、中华牙膏等大批民族品牌被外资并购,每次收购中都遭遇大量的公众反对。此次可口可乐汇源果汁收购案中,也有超过80%的被调查者以保护民族品牌为由加以反对,并祭起反对垄断的大旗,以致收购方不得不就此向中国商务部递交反垄断申请。而且,自传出可口可乐将收购汇源果汁的消息后,朱新礼就面对着部分公众称其“卖国”的舆论压力。尽管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3月22日指出,汇源果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外国公司,所以,该收购案只是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兼并,只涉及到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的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该消息发布后,坊间对汇源果汁突然变身外企有诸多舆论,但权衡之下,公众仍愿将其视为民族品牌和中国企业。
  类似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部分公众有典型的民族品牌情结,将商业行为情感化;将国外品牌在国内的成功与强势看做是掠夺或者剥削,将技术问题道德化。而实际上,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我国更好地融入到无法阻挡的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去,也不利于在我国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文明。跨国公司的并购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是出于自身扩张或求生的需要,虽然买卖双方都有各自的战略目标,但谁都不会把民族情绪和政治阴谋牵扯进来。而在理性消费者眼中,品牌也应该只有好坏之分或者是否值得信赖之分,不应当有“民族”和“非民族”之分,任何企业或者品牌,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在遵从商业法则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商业行为的最终归宿,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不管是“民族品牌”还是“外国品牌”。
  也许,早在2008年9月6日,朱新礼第一次回应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事件时说的,“我认为我们要有底气,要把它看成就是一个商业行为,不要打上太多的民族色彩,中国现在是开放的时代,开放才能发展。在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有开放的姿态去做这个事。”如今,可借以使我们的民族品牌情结得以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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