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台湾”ECFA提速】大陆停止对台湾让利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在总体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温家宝总理关于“让利台湾”的善意表态,使这些问题得到务实解决变得更为乐观。      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是2010年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头戏。“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让利台湾,因为我们是兄弟”的善意表达,使人们对年内达成协议予以更乐观的期待。
  
  为什么要签ECFA
  
  2008年以来,两岸经济关系由过去的“间接、单向”的不正常局面快速向“直接、双向”的正常化发展。这种发展势头,对于进一步提升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层次提出了更高需求,即随着两岸经济交流规模、领域的不断扩大,两岸迫切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化、机制化平台与架构,以便更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两岸共同面临的经济事务,突破现有制度与政策性瓶颈,推动两岸经济关系进一步向全面正常化、自由化方向发展。签订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就是建立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满足和顺应新形势下两岸经济关系发展需求的重要步骤。
  同时,区域经济合作势头加快和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及两岸经济的深刻变化,也要求两岸加快商签ECFA的进程。尤其的2010年东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实施,对台湾部分产品在大陆的市场竞争力产生新的压力,台湾相关产业要求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要求更为迫切。同时,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及两岸经济将发生一系列重大而深刻变化,对现行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方式也会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实现两岸经济的机制化、制度化,有助于两岸进行全面经济合作,加快两岸经济关系的转型升级。
  
  具有两岸特色的协议
  
  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质上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之一。按照区域经济合作方式及一体化内容,大体包括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议(FTA)、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等不同形式与阶段,其中FTA是现行主流合作方式。FTA最重要的意义是成员间可实现超越现行WTO规则更为紧密的经济安排,即所谓“WTO plus”;而且当前FTA的内容已远远超越自由贸易的范围,大都涵盖了经济体之间的主要经济活动。
  但是,两岸经济合作协议不同于一般性质的FTA,而是具有两岸特色,主要体现在:
  第一,两岸协商是通过两会制度化平台而进行,其协商与谈判主体显然与一般政府间签订的FTA不同。
  第二,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起点不同。一般FTA是在双方经济关系正常化基础进行的,更侧重于包括贸易自由化等更紧密关系安排。而两岸大陆货品、资金入岛仍受很多限制,因此,通过协议加快实现两岸经济关系的全面正常化也是重要目标。
  第三,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方式推进。由于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涉内容广泛,按照一般方式全面完成商签将旷日持久。因此两岸形成共识,即先达成框架性协议,然后按框架协议确定的内容与时程循序推动。按照今年1月两岸第一次专家工作商谈达成的共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将包括货物与服务贸易、贸易规则制订、经济技术合作等广泛内容。对于双方具迫切性的项目,提前以“早期收获”方式实现超越WTO的关税减让与市场准入条件。
  第四,在平等互利上基础上充分照顾对方需求。由于两岸经济规模、市场承受能力等有所不同,框架协议的商签一方面要尽可能使双方获取最大程度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有关领域的实际承受能力及其它复杂因素,尽量降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ECFA是重要起点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毕竟是迄今两岸最具综合性、涵盖两岸主要经济活动的重要协议。在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如何务实处理一些相关议题和减少复杂因素干扰,尤其是如何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充分照顾对方的实际需求,是影响两岸商签进程的主要因素。
  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商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涉及两岸有关领域的经济利益问题。虽然依据两岸各自研究和共同研究得出的结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会对两岸经济增长、贸易福利、扩大就业等有明显帮助,但两岸经济关系的正常化和自由化进程也不可避免对双方相对弱势产业形成一定冲击和影响。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两岸经济关系尚未实现正常化,大陆专家更倾向于通过协议先行推动正常化进程,同时对双方迫切项目以早期收获方式推动局部自由化;台湾方面则更希望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实施后,岛内受影响的机械、石化、金融等产业先以“早期收获”方式获得进入大陆市场的关税减让和更优惠的市场准入,并坚持农产品与劳工问题不开放。但总体上,在总体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温家宝总理关于“让利台湾”的善意表态,使这些问题得到务实解决变得更为乐观。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是建立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起点。

相关热词搜索:台湾 让利 提速 “让利台湾”ECFA提速 ecfa大陆让利台湾 让利台湾同胞说到做到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