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09 来源: 日记大全 点击:


  在发达国家,相互保险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是保险市场上的主流组织形式之一。2015年,原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对其的定义是: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交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和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末,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在一些国家,相互保险的规模占保险市场总额的比例很高,在法国、日本、德国、美国的占比分别为46%、45%、43%和37%。20世纪60年代,相互制保险公司在日本保险市场的占比高达76%,在美国占比也超过60%。由这些国家的行业发展经验可知,相互保险这一彰显保险本质的传统保险形式,在我国仍具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我国的3家相互保险社


  由于政策限制,我国此前并没有市场自发形成的相互制保险组织。直至2015年1月,原保监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酝酿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正式对相互保险公司这一组织机构开闸,以期促进相互保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2016年6月,原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相互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首批3家相互保险机构牌照正式下发,分别是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由于股东背景不同,这3家相互保险社的战略发展和路径也存在一些差异。
  众惠相互:专注产业链和相互场景
  众惠相互提出了在我国如何开展相互保险的“相互场景论”。和场景保险一样,众惠相互规划的路径是先找到能够发挥相互保险优势的典型场景,并以“一条一块”的方式将场景具象化。众惠相互所谓的“一条”是指面向一条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提供服务;“一块”则是面向特定人群,为其填补保障的空白点。
  具体而言,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融资保证相互保险计划从现金流角度切入,基于对国际贸易产业的洞察,为链条上下游主体普遍存在的资金周转需求提供融资服务。
  信美相互:主打区块链和机器人
  信美相互表示,其将聚焦用户的养老和健康两大需求,不会设计和销售任何理财型保险产品。同时,信美相互也没有保险代理人,主要依靠科技的力量来推动业务发展。背靠蚂蚁金服,信美相互打出了区块链和机器人的概念,目前,近一半员工是技术人员,运用区块链技术增加透明度。
  此外,其将聚焦特定人群,走定制化路线,具体的模式是精算师与用户面对面,通过访谈、调研的方式,根据用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用户设计产品。此外,信美相互将采取“乐高式”产品模式,把保单模块化,尽量避免复杂的、大块头的保单,将单个保险简单化、透明化,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产品组合。
  汇友建工:聚焦建工领域风险
  汇友建工的战略定位是“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利用建工领域相关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机遇,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履约、工程监理、工程延保等风险管理领域,发挥保险机制的优势,解决相应矛盾纠纷及风险保障问题。

相互保险的优劣


  相较于市场上其他形式的保险机构,相互保险社因其独特的组织架构而具有天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风控能力较强 相互保险组织没有外部股东,由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够较好地实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并由客户参与管理,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经营成本较低 发起成立相互保险社的会员及其所在的产业链条共同为相互保险社营造出一个强相关的、风险种类较为集中的需求场景,相对减少了相互保险社的外部营销费用投放。展业费用较低,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保险费率较低 由于经营成本较低,从而保费较低,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与股份保险公司相比,相互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业务收入增长率、赔付率都较高,而综合成本率相对较低。
  经营更加灵活 相互保险与普通的保险公司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以利润为追求目标,个人与企业在相互保险机构投保后成为会员,而不是普通保险公司的客户。相互保险社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借助“互联网+”的东风,相互保险在我国掀起了一股热潮。然而,根据全球的发展经验,相互保险也存在一些发展上的短板。首先,这一模式无法进行股权融资,营运资金募集相对困难、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在经营过程中主要依靠留存盈余来扩大资本规模,因而其资本量远不能与股份有限公司展开竞争。其次,相互保险保障程度以基金总额为限,保障能力有限。例如,相互意外保险的保费往往采取课赋制或确定保费制,使得赔付意外保险金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旦经营不善,可能将无法获得足额赔偿。最后,由于其组织架构的特点,相互保险经营成果和内控制度的透明度会低于股份制公司。

发展相互保险的意义


  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相互保险的萌芽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首批相互保险组织批筹的意义,原保监会表示,我国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其定位是现有市场主体的合理和必要补充,相互保险可以促进股份制保险更加注重长期利益,股份制保險则带动相互保险更加注重提高经营效率,两者始终在共同推动保险业不断向前发展。两者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补短板、填空白”。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未知的挑战。如何利用股东优势、牌照优势发展,是相互保险接下来要面临的课题。
  短期内,相互保险的发展也许会对现阶段互联网非车险业务的创新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应该看到,相互保险的强场景营造、定制化展业模式的创新、区块链等技术制度的应用、风险管控能力的做法,值得行业借鉴和学习。
  本文作者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业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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