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5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附件 8.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大全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 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所有工业企业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四类企业以外,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时(正月十六)。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在国家Ⅰ级响应期间,所有要求复工复业的企业必须提前两天上报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签订复工复业责任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复工复业实施细则(须报市防控办审核),对企业复工复业要求进行具体明确,指导企业做好疾控预案,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疾控要求及相关实施细则做好各项工作。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9日之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报生产所在地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或科工信局审批后复工。凡未经审批擅自复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 2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 2020年 2 月 9 日 24 时之规定,自 2 月 10 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14 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三、审批流程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 APP 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2、复工复业审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 24 小时内分级审批。3***人以上企业复工复业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复核。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模板 3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沧州经济开发区区内企业延迟复工复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内各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 2020 年 2 月 9 日(正月十六)24 时前复工复业。

  二、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冀政办传 4号)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确需提前复工复业的,须报请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企业必须提供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经发局备案,严防出现疫情,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异常身体情况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区经发局。

  附件 8.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会议精神,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及重大节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努力预防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包括用户自查)

  1、主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1)、开展用电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劣质电线或电器,是否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线路、插头、插座、开关是否与用电容量相匹配,是否有乱搭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存在,每家每户进户主线是否安装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有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现象,电火箱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是否装有自动断电、自动控温装置等等。(2)、开展用火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户炉灶、火塘周围、灶台烟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烘烤衣服、实物的不安全行为等等。(3)、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性能是否正常等等。(4)、对特殊人员进行排查。着重检查对智残智障人员、留守儿童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实行重点看护。(5)、开展其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村寨内是否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摆放是否安全、规范等等。

 在开展大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整治酒吧、KTV、游艺厅、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宾馆饭店、烟花爆竹储存场所等,同时着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分组带队,深入各村各户逐一开展排查整治,要将排查整治情况登记造册,由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被查,并报镇消防队,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在整改期间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不漏一村一寨一户。

  2、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派出所要对公安部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安监站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中心学校要对学校和幼儿园、民政办要对敬老院、文化站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3、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村(居)民楼院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要节会期间,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区域,实行巡查看守。

  4、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社会单位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5、加强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重要节会期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重点围绕火灾高危单位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大力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1、整合社会宣传教育力量,针对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系列消防

 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着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黄金时段利用各门店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联合通信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

  2、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队伍进村、进社区宣传,要在乡村主干道和路口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赶集时段,设立消防宣传咨询台,发放消防宣传单,使消防安全触角延伸至农村每个角落,深入团寨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并组织消防志愿者对孤寡老人开展面对面的帮扶活动。

  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村支“两委”任职期间的必学内容。

  4、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工作。健全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认真落实《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积极开展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疏散逃生自救应急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疏散逃生自救演练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假庆、会议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形势规律,提前分析研判预防和处置措施,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安排专人现场值守,重点值守重大会议、节日庆典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及农村大团寨,加强火灾隐患动态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辖相关单位要开展火灾形势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

  (二)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火灾防控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形成

 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片区负责人要针对当前严峻形势,亲自安排和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突出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公众聚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大型城市综合体、在建施工工地等九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严防严管严控措施,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社区要按照属地划分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九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针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小单位、小场所,各社区要明确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由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台账。

  (二)推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蓝村派出所和南泉派出所派出所要分别对

 蓝村、南泉片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照《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整改时限,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相关单位,各社区、业务科室、站所督导本行业领域、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消防安全合格标准且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企业,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会同上级消防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对其停止各类生产经营性活动,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

  (三)切实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各社区、村庄要根据《**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大力推进辖区内企业及村庄的微型消防站建设。12 月**日前,全镇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和村庄要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四)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镇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各村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12 月**日前,各村庄要实现消防网格化工作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各社区要成立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小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消防管理模式格局。通过报纸、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推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深入孤寡、失能、独居老人家里去宣传消防常识、讲授灭火及逃生技能,指导村庄、企业组织消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6 日)。各社区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掌握检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年 12 月 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 日。各社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详细登记,建立分类台账,督促整改消除,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镇综治办将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整治。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对火灾高危单位组织培训,全力推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分类排查整治。结合实际,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各班子成员每月要带队对所包联的重点企业和分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详见附件 2)上报至镇综治办。

  (三)严格督导考评。镇综治办负责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督导工作,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的安全生产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导致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策划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

 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四类场所、四大领域、四大根基、四类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基层基础水平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月—**日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四类场所”排查整治。

  1.推进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巩固深化“大拆大整”整治成果和经验,于 12 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开展全面“回头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和技防提升,对***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结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公办〔**〕144号)和五项改造提升措施,严格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应用,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2 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高层建筑内的出租房,要全面整治擅自改变最小设计单元分隔出租等行为,并于 11 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厂中房、厂改房,要按照《温州市“厂改房”消防改造指导意见》要求,12 月 20 日前,完成整改;对***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定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不同等级,落实相关的检查方法和频率。同时要强化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推行“旅馆式”出租房管理做法,推广“平安管理”“统租管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 月底前,“两类场所”登记备案率达到**%,培育一批“旅

 馆式”出租房示范点。

  2.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以商(市)场、医院、教堂、寺庙、民宿(农家乐)、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冬防期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学区、社会事务办、住建所、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计办、统战办、市场监管所等科室站所,要针对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防控特点,11 月 15 日前,召开各行业条线的冬防工作会议,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业单位

  “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

  3.推进腾空房、拆迁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按照蒲岐镇“七大”消防安全重点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当前腾空房、拆迁房火灾频发的现状,将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纳入监管视线,特别是对不能立即拆除的建筑,应及时腾空可燃物、封堵门窗,并在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集中区域设立微型消防站,落实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巡逻巡防措施。

  4.推进易燃易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组织对我镇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11 月底前,要组织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12 月底前,易燃易爆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单位应急预案,落实“一厂一策”要求,12 月底前,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全面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突出抓好“四大领域”专项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分析总结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整治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要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对于维修资金总额的 5%不满足整改要求或资金难以保障的,要督促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资金保障;12 月底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低于**%;对排查出的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组织相关科室(站所)和建筑产权单位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资金,立即开展整改。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12 月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村居、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的电气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按照“政府补一点、部门贴一点、户主出一点”的原则,推动居(村)民家庭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安装“漏保”装置。供电所、住建所、边防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消防站等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集中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纳入物业管理以及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的常态化检查内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管控的通告发布、禁停标志张贴。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控,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12 月底前,对居住***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企业集团宿舍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要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巡防巡查”措施。

 4.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紧盯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 11 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挂牌的原则,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排摸,2018 年 1 月上旬前,论证判定一批新的镇四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地排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不少于 3 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不少 1 处。

  (三)全面打牢基层基础“四大根基”。

  1.固化重大活动(节日)安保巡防驻守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十九大消防安保经验,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发动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在重要时段,启动火灾及隐患每日督查、通报、研判机制;对于居住***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不放心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2.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全面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2 月底前要完成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12 月底前,**%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平台管理,**%的火灾高危单位推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APP。全国“两会”前,督促各类单位开展 1 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 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2 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全面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消火栓完好率达到**%以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住建所、消防站等站所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村(居)”创建达标验收,综治办将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纳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村(居)集中开展 2 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新建、配齐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并落实小型消防站建设的规划选址、土地划拨、经费保障等,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四)有序推进“四类重点”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居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消防宣传示范村居,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村居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确保**%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组织各职能站所、镇属各科室、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驻村干部、村居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在镇公众微信号、公开宣传栏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镇消防曝光台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3.开展提示性宣传。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畅一懂两会”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宾馆客房电视和平安视频网等户内外屏媒资源,将消防安全提醒、常识字幕、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纳入滚动播放内容。

  4.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集中组织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

 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码头、村居及商场市场、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村居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年11月8日至10日)。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消防安全。12 月底前,镇政府将结合消防安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 2 日内)。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及时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镇里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科室(站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我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

 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对辖区网格内的单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台账;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牵头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有关科室(站所)要严格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确保实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两类场所、高层建筑和人密场所发生火灾的要实施责任倒查,未排查到位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发生火灾的,一律倒查连片领导、驻村干部和网格协管员和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镇消安委将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严肃事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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