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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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康巴什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基层惠民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ORDOSKBSCG- - G20180192

  2018 年 12 月 14 日

 目

 录

 目

 录

 ................................ ..........................

 2 2

 第一 章

 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4 4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 ...............

 15

 第四章

 服务需求

 ................................ .................

 18

 第五章投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

 26

 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2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 .......

 32

 温馨提示

 ................................ ........................

 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关于为康巴什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基层惠民信息平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康巴什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基层惠民信息平台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康财购准字 [2018]02 192 号 采购文件编号:ORDOSKBSCG-G20180192 2. 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康巴什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建设基层惠民信息平台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880000 二.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登录网站页面,在“盟市旗县采购公告”中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下方的“相关附件”即可浏览、下载谈判文件。

 2.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ordos.gov.cn)

 )。登陆网站页面,点击“旗区政府采购公告”,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bs.gov.cn)。登录网站页面,进入“信息公开”找到“政府采购”板块,即可浏览、下载采购文件; 内容如有变更,将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变更补充公告,请投标供应商在封装标书之前留意该网站,拟中标结果将在上诉两个网站上发布。

 四. . 报名须知

 1.报名时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另外开标现场需携带的其他相关资料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分别体现在投标文件中。

 2.报名方式:

 (1).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和报名登记表后将提供的资料发扫描件传至366588886@qq.com 邮箱。(注: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邮件标题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联系人:武

 磊

  报名处联系电话:0477-8599815 (2).报名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分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3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30 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创新创业中心 710 开标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政府大楼东侧)

 五. . 采购文件售价. .

 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六.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7-8599815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创新创业中心 709A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李向阳

 联系电话:

 18591802023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2 月 14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

 李向阳

 联系电话:

 1859180202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477-8599815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创新创业中心 709A(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多日纳路)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 采购预算 880000 元 5 分包情况 整包 6 付款方式 ?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自行支付、□其他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评标委员会数量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5 人以上单数。

 10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3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14 时 30 分 14 开标时间 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整 15 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创新创业中心 710 开标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大楼东侧)

 16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光盘 1 份(标明投标人名称)

 17 实物样品(现场演示)

 有 18 现场踏勘 无 19 备选方案 不允许 20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1 履约保证金 无 22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不收取 23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17000 元整 开户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行号:320205000022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账号:248010100100015500

 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人:张小娟

  联系电话:0477-8599811 康巴什村镇银行:0477-2781097 注 :

 保证金在 2018 8 年 年 2 12 月 月 7 27 日 日 1 17 70 :00 前交纳

 二. . 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成功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366588886@qq.com 或书面送达)通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通报。

 三. . 说明

 1. 总则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2.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 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集中采购机构特指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

 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5 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需提供其法人给予的年度授权经营证明书,或者提供相应授权。

 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6.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 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 踏勘现场

 8.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 投标现场演示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开标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内容、演示环境、演示人员),自行提供演示设备。

 1 1 0. 其他条款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不足 15 日的,顺延投标截止之日,同时在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 .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

 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 投标报价的范围: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含本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约需要及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2.4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1 纸质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用 A4 纸书写、打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

 3.2 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PDF 和 word 格式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各 1 份(内容必须一致),在电子文档上标明投标人全称。

 3.3 投标文件正、副本中要求签署盖章的应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3.4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进行装订;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包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分包密封。

 3.5 投标文件的密封。密封封面应注明条上需分别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或《电子版》字样。(电子文档可密封至投标文件中也可单独密封)

 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政府采购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 投标有效期

 4.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1 本次投标 保证金为 0 17000 元 整; 5.12 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中的要求的方式提交; 5.1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提交,本中心拒绝一切以现金方式提交; 5.1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放弃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14 时 30 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创新创业中心 710 开标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政府大楼东侧)。

 7.4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中心拒收。

 六. . 开标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2. 开标程序

 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投标人签字确认; (5)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在开标记录上对应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投标文件移交评标委员会。

 2.2 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3 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七. .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 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 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 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4. 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第六章评审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凡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废标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 3 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6 6. . 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 7. . 中标结果公告

 7.1 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7.2 中标人须将中标货物报价明细表(WORD 格式电子版,格式下载地址:鄂尔多斯市

 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采购动态—政府采购相关范本)(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于评标结束后当天发送在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邮箱内(366588886@qq.com,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477-8599815),并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中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8 8. . 中标通知书发放

 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中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709A 领取。

 八. . 询问、质疑与投诉

 1.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中心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 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且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5 投标人在提出质疑时,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质疑函范本要求提出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2.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到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

 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

 3.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 . 合同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4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达至康巴什政府采购中心 709A 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77-8599811)存档,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时交回合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2.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 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 . 验收

 中标人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格式下载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采购动态—政府采购相关范本)。验收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送达至康巴什政府采购中心 709A 室(联系电话:0477-8599811)存档。逾期未验收或未按时交回验收单,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名称(采购人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名称(中标人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填写签订合同一次性告知书中合同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服务要求为主。后附主要服务内容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提供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2、服务地点: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七、验收 1、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服务方案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服务。

 九、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国库

 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签字)

  供应商法人代表: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名称 服务内容简述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

 第四章

 服务需求

 一. . 主要商务要求

 主要商务条款 具体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880000 元。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 3 年。

 服务地点 康巴什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40%,其余 10%作为质保金 1 年后付清。。

 主要商务条款 主要包含以下 二. .

 服务需求:

 1.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康巴什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内卫计规划〔2017〕475 号)文件精神,“我区要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康巴什区建设康巴什区基层惠民健康信息平台,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通过重组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业务流程,实现各级医疗卫生居民健康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全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最终建成全行业实用、共享、安全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体系,有效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2.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品

 数量

 模块及功能

 备注

 1 1

  * 综合管理平台

  综合管理平台V1.0

 1 套

 模块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数据监测(健康档案总览、孕产妇数据分析、新生儿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2 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病健康管理)。*2.基层医疗数据监测(基层门诊数据分析、基层门诊费用分析、基层门诊基础数据)。3.医院数据监测(员工数据分析、门诊费用分析、住院数据分析、医疗质量分析、门诊数据分析、住院简报)。4.电子病例中心(电子病历存储服务、索引服务、业务服务、数据服务); *综合管理平台要与康巴什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对接,并实现医疗数据在平台进行展示、监测。同时要与全市统一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对接,将公卫数据在平台展示,实

 现随时调阅和查阅。

 以上要求提供现场演示

 2 2

 云平台S LIS 系统 实验室(检验科)信息系统

 云平台实验室(检验科)信息系统

 6 个站点

 一、检验申请 1.支持自动从 HIS 接收检验申请,自动获取包括申请科室、申请医生、申请日期、检验项目、标本类型、费用及是否急诊等检验申请信息。

 2.支持自动从 HIS 获取包括诊疗卡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病区、床号、临床诊断、用药信息、治疗信息等患者基本信息。

 3.支持由 LIS 生成检验申请,包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病区、床号、申请科室、申请医生、申请日期、检验项目、标本类型、费用等信息,支持输入代码、简拼等形式快速添加检验项目。

 4.LIS 系统向 HIS 返回标本检验状态,以及记费状态、确认费用、退费信息。

 5.LIS 系统向 HIS 返回检验结果信息。

 二、标本检验 1.支持自动从实验仪器或单机实验系统获取结果数据,自动生成计算项目的结果值。

 2.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等因素自动给出相应的参考范围,并自动判断当前结果状态,并能以显著的颜色加以区分。

 3.达到或超过危急值范围的结果以特殊、显著标识加以区分。

 4.具备多种形式的报告模板和常用术语字典录入工具,辅助书写检验报告。

 5.支持手工输入检验结果、自定义输入默认结果,可以自定义常见结果。

 6.可以进行批量录入、批量删除和修改结果。

 7.对于如电解质等未连接 LIS 的设备,支持自定义模板,快速连续录入。

 8.支持以文字、数据和图形(如血常规和尿常规图形)和图像(如骨髓图片)显示检验结果。

 三、审核发布 1.能够实现既往检验结果查询和比较功能,支持数值型检验历史结果的图形化展现,支持文字型检验历史结果的对照显示; 2.自动显示同一患者的最近一次结果,也可以直接查看单个或者全部项目的历次结果。

 3.实现记录和比对标本复查前后的结果的功能。

 4.支持手工更改结果,支持显示修改前后所有内容。

 5.可查看对应项目的检验仪器及其提示的

 异常信息等。

 6.可查看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包括项目的高低值代表的不同意义,新开展的项目信息等情况,能随时提供给临床,便于查询。

 四、报告打印 1.支持多种格式的纸张,如 A4、A5、B5 等,可在一张 A4 纸上打印一张、两张、甚至三张检验报告,系统提供多种检验报告格式模板,供实验室选择。

 2.可以根据打印检验项目的多少自动变换单打印或者双列打印模式,使报表整体更美观、更协调。

 3.打印模版储存在数据库中,实现只需调整、修改一次,无需每个工作站都做修改,实现任意一个工作站调用并打印其他工作站的检验报告。

 4.实现能单个或者批量打印检验报告; 5.实现可以通过查询门诊号(病历号)或者姓名的方式批量打印该患者一定时间段内的所有检验报告。

 五、统计查询 1.支持快速查询昨天的、近三天的全部结果,支持模糊查询某一姓氏或者名字中包含某个字的情况。

 2.实现查询一段时间内检验科的总收入、已检项目金额、未检项目金额。

 3.实现以数据、趋势图的方式统计某一项目的开展情况。

 六、质控管理 1.实现设置仪器当前使用的质控品、质控批号、质控水平、质控代码以及当前质控品的有效期限。

 2.实现设置每个质控项目的靶值和标准差以及检验方法、使用波长等信息。

 3.实现自动接收仪器的质控结果,并自动绘制质控图。

 4.实现对于没有质控位的仪器,系统支持自动将固定标本号的结果转为质控结果。

 5.实现可修改或删除当天的质控数据,以及输入一些手工的质控数据。

 7.支持多质控数据画图,即多水平曲线可同时在一张图上显示。

 *8.云平台的 LIS 系统要与基层 HIS 系统对接,在 HIS 中可以查看检查检验及影像数据。

 3 3

 云平台S PACS 医学影像管理系统

 云平台S PACS 医学影像管理系统

 6=、个站点

 一、读片功能 1.影像显示:从存储服务器群中获取所需图像和病人资料;支持单屏、双屏及多屏显示模式;多种格式的图像阵列显示方式,并可以自行定义;

 2.影像调窗:实现手动,自动,可以通过自定义预设针对不同影像种类的窗值; 3.影像处理:实现移动、无级缩放、放大镜、旋转、直方图均衡、滤波、负像、边缘增强、锐化、伪彩等; 4.影像动态播放:实现连续动态播放图像,电影回放,速度可调,并可在播放过程中随时调窗; 5.减影功能:提供 DSA 图像的减影、加影和合影功能,可选择蒙片; 6.ROI 影像处理:实现在单幅图像的局部感兴趣区域进行相应的图像处理,比如调窗、缩放等等; 7.影像测量:长度、角度、面积、灰度值/CT值(包括点测量和 ROI 测量); 8.信息标注:文字和字母在图像上标注,并在图文报告中支持打印输出; 9.影像输出:支持 DICOM、JPG、BMP、TIF等多种格式的图像输出,提供 Word、PowerPoint 的调用; 10.多序列同步对比:任意选择多个序列进行对比显示,序列片层位置自动或手工定位,同步滚动;同一病人不同时间检查的任意序列对比; 11.图像交叉定位:多序列图像的线对线、点对点交互定位,根据当前操作自动定位; 12.一键式操作:要求所有操作都可以用鼠标完成,可定制操作习惯和操作风格; 13.定位线:要求可显示或不显示定位线,可在定位线上动态显示图像定位信息。

 二、报告管理功能 1.要求支持多种输入的查询,如姓名、ID 号、日期、影像设备、检查方式、病种等等,并支持模糊查询。

 2.提供阅片诊断和报告编写的同步进行,有机融合于一个程序,不需在两个程序间切换。

 3.具有完善的图文报告模板,模板可修改、添加及个性化。

 4.修改纪录与二级审核机制。只有完成审核的报告才能正式归档和打印。

 5.专家系统:采用结构化的树形报告模板,提供专业诊断报告术语,按设备类别、检查部位和病种展开,医生只需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快速完成一份报告单。报告模版与术语用户可自定义编辑、修改。

 6.严格的权限设置:根据不同用户的级别设置权限,防止合法用户在使用数据库时添加不符合语义的数据。

 三、影像存储功能备份管理功能 1.PACS 综合系统管理 2.统一数据库管理 3.采用冗余存储技术,保证系统数据安全 4.支持数据的分布式存储管理与数据迁移等 5.提供快速的影像查询和调取服务 6.系统权限管理 7.提供数据库的备份存储 8.提供大容量影像数据备份存储管理 9.支持图像无失真压缩 四.前置服务器功能 1.支持设备影像的 DICOM 获取、动态传送等 2.获取影像与病人信息实时匹配,影像与病人信息关联存储 五、统计功能 1.科室业务统计:包括医生工作量、收费、日汇总、收入等 2.病人信息统计:包括病人年龄分步统计、病人性别统计等 3.病例信息统计:包括病人阳性率、疾病种类、部位及部位阳性率等 4.支持列表和柱状图、饼形图等报表格式 5.报表内容可分为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等 6.可根据需要任意定制新报表 *7.云平台的 PACS 系统要与基层 HIS 系统对接,在 HIS 中可以查看检查检验及影像数据。

 4 4

  云 平 台电 子 病例系统

  云平台电子病例系统

 6 个站点

 要求建设的全区统一的基层区域电子病历系统为全结构化系统,同时系统需符合国家标准,并实现与云 HIS 系统单点登录与数据互联互通。

 区域电子病历系统应能实现对病历数据集进行统一管理。病人信息来源于云 HIS 系统,对患者健康记录进行电子化管理,具有职能模板管理、全结构化病历管理的功能,并支持与 LIS 系统、PACS 系统等对接,深入优化医院内部的工作流程、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共享。

 功能要求如下:

 病历管理:主要是对病人信息的统一管理,病人办理入院后,电子病历平台通过与 HIS系统对接,同步病人住院信息。HIS 系统中病人信息不完整时,电子病历平台可进行完善,支持病人基本信息、病人联系信息、病人住院信息的修改。此外提供(新生儿)病历书写功能,系统提供结构化模板的填写方式。

 病历模板:要求能灵活编制结构化病历模板

 4 4

 的内容和样式,支持对病历模板的内容进行定义,支持导入和导出模板。病历内容支持对每个症状和体征进行单独描述,可以对病历模板上的每个元素进行检索和添加。

 内容模板:要求主要包含病历词条维护和元素管理。病历词条和元素信息的添加便于编辑病历模板和书写病历时直接使用添加。词条维护是对病历具体信息进行详细的描述,如症状和体征。元素管理是可以对每个元素进行检索添加,如病人基本信息,性别、姓名等字段。

 病案管理:各科室提交到病案室的病历,病案室可以进行归档保存,不符合要求的病历病案室可以操作驳回,归档后的病历不再允许修改。病案人员可以查看所有已归档和提交的病历。

 系统管理:包含时间质控设置、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参数管理子模块。时间质控设置应支持对书写病历的分类进行时间的质控设置,以便监管各病历的书写时限。用户权限管理应支持对各个用户进行模块权限和病历树权限的维护。系统参数管理应能够对使用病历书写控件注册码的维护和病历日期格式等参数的设置。

 5 5

 * * 在原基层 HIS中 扩 展双 向 转诊模块

  双向转诊模块

 1 套

 目前康巴什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是鄂尔多斯市卫计委采购的 HIS 系统,为了不增加基层工作量,操作更便捷,在原有基层HIS 系统的基础上增加双向转诊功能,实现基层机构与二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上下转诊,并可以查看检查检验数据。以上要求提供现场演示。

 6 6

 * * 基于指南 决 策的 人 工智 能 慢病 管 理系统

  人工智能慢病管理系统

 6 个站点

 建设全区统一的智能慢病管理平台,面向辖区内人群提供慢病防治服务,针对重点人群提供规范慢病管理服务,针对高危人群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应提供慢病评估、远程随访、数据采集、病情分析、风险评估、治疗方案、随访计划和慢病绩效管理等功能,支持与鄂尔多斯市卫计委统一采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系统集成,家庭医生提升人群慢病管理与防治效率。

 要求将智能慢病管理功能集成在鄂尔多斯市卫计委统一采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系统中,实现对居民个人基本公卫信息、基本医疗信息共享和居民实名认证开放应用,使居民实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和在线问诊等需求,及时对居民健康进行慢病评估、给出评估报告并提供健康指导。签约医生可通过基本公卫、家庭医生

 服务平台向居民进行智能随访与健康服务。

 系统功能集成后实现如下功能:

 (1)评估报告 支持签约功能。签约成功后总结病情出报告。签约成员审核通过后以弹框形式提示是否打开慢病评估报告。

 支持门诊就诊完毕后可打开/打印报告,总结本次慢病病情,供沟通和解读。

 支持随访完毕后总结病情出报告。即实现高血压随访和糖尿病随访采集提交后,界面下方可生成“随访助手”,同时可打开“评估报告”报告支持推送到患者 APP 或邮箱。报告展示的内容应包括被评估人、相关医学数据、评估摘要、个体化控制目标、临床重点问题、下次随访安排、医生建议等内容。

 (2)虚拟随访助手 能够辅助医护个体和群体随访。支持远程电话随访采集界面嵌入随访脚本内容。支持院内随访,高血压随访和糖尿病随访采集提交后,界面下方生成“随访助手”,提供医护与患者随访沟通的脚本内容。具备慢病查房功能,可查看总体慢病患者人数,支持自动分级和重点管理;支持病情视图可快速一览问题要点;支持查看患者个人慢病信息。

 (3)虚拟门诊助手 需提供慢病要点、控制目标、核心治疗参考。门诊就诊完毕后,界面下方可生成“门诊慢病助手”,支持鼠标滑过展示、滑开隐藏功能。鼠标滑过展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临床重点问题、风险分层分级、核心治疗建议、个体化治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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