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登记须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信用信息登记须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精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加强我县建筑市场监督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根据上级住建部门关于实施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并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同时,结合《XX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考评制度相关事宜的通知》(XX 住建〔2016〕130 号)文件精神,在 XX 县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务必在办理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完善企业及拟派驻承接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信用信息登记。

 1、企业资质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管理规定。

 2、企业必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公开录入; 3、在 XX 承接项目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递交材料; 办理流程为:

 1、企业经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和各类原件到 XX 县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核查在平台登记信息并核验原件。

 2、符合要求的企业,持《XX 县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职责分工确认表》组织所有信息登记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 XX 县建筑协会(XX)进行现场签名并核验所登记联系方式。

 3、建工股随机抽查登记人员联系方式无误后,出具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凭证。

 4、进驻企业派驻项目管理(监理)班子必须符合配备要求,详见 XX 建协信息网“资料下载”栏; 5、登记涉及的相关文档电子版(含扫描件)拷贝至 U 盘,提交资料时进行复制拷贝后退回。

 咨询电话:XX 2018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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