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项目 编号 :

  项 目 名 称: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

 购

 人):

 乙方(采购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

 项目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有□符号的,选择 的 在□内中打√,否则打 × )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委托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四)预算投资额:

  万元 □分包控制

  □总额控制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甲方确定 (七)合同签署

  □甲方直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甲方保 证乙方的签字与甲方的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履约情况的验收

  □甲方验收。

 □甲方委托乙方验收 □乙方协助甲方共同验收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委派

 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本协议约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所需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处理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2、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详尽采购清单,包括采购产品详细品名、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送货地点、服务标准、预算控制额和其他有关事项以及乙方办理项目采购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及技术资料。

 3、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负责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察看现场。

 4、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5、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6、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货物的验收。

 7、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在委托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委指定或暗示中标(成交)供应商。

 9、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10、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委托的采购事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

 2、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事宜,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3、负责按照本协议确定的采购方式,根据有关法定程序进行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的,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负责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办法,组织开标大会和评审委员会。

 4、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的评审活动。成立采购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5、公布采购结果,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未中标(成交)通知。

 6、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采购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7、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采购活动的有关文件。

 8、对甲方负有沟通与通知义务。在采购项目操作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将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向甲方通报。

 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中标合同金额规定的差额定率下浮

  后的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文件必须写明。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完成委托事务工作后,一次性结算。

 四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二)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三)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四)保留对乙方的追溯权。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三)保留对甲方的追溯权。

 五、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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