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号令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 第 3 103 号

  《长沙市征地赔偿实施步伐》已经 20**年 2 月 17 日市第 13 届人民政府第 3次常务聚会会议通过,现予宣布,自 20**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市

 长

 张剑飞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征地赔偿实施步伐

 第一条 为增强征地赔偿事情,维护被征地农村团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正当权益,凭据《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治理法》、《长沙市征地赔偿安顿条例》等执法、规矩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赔偿事情,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赔偿事情。

  区、县(市)人民政府卖力本辖区内征地赔偿事情的实施、协调、监督和治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宣布征地通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存案;

  (三)审批征地赔偿安顿方案;

  (四)协调处理惩罚征地赔偿安顿争议;

  (五)执法、规矩、规章规定的其他赔偿安顿事情。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事情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征地赔偿安顿事情的全历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卖力以下征地赔偿事情:

  (一)宣布预征地通告;

  (二)治理征地赔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考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分拟订征地赔偿安顿方案;

  (四)宣布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征求意见通告;

  (五)宣布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存案;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赔偿用度;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执法、规矩、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赔偿事情。

  各区的征地赔偿用度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赔偿用度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卖力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可以将征地事情中的事务性和技能性事情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包袱。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包袱下列征地赔偿安顿事情:

  (一)协助征地赔偿登记、视察;

  (二)督促、指导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赔偿用度的治理、使用、分派、公然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惩罚征地赔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第七条

 征地赔偿用度总额的 80%应当在征地通告宣布前存入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在财务开设的征地赔偿专用账户,其余部分应当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宣布前足额存入。未足额存入的,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不得宣布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

  第八条 征地赔偿用度包罗土地赔偿费、安顿补贴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

  第九条 土地赔偿费、安顿补贴费的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土地赔偿费、安顿补贴费的征地年产值倍数,凭据规定的标准执行。

  另行提高安顿补贴费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提高的安顿补贴费凭据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5 倍盘算。

  第十条 青苗、林木、水产物的赔偿费凭据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地范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低落蓄水深度的,按低落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赔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敷 50 厘米时,凭据征地

 年产值标准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取得市、县(市)衡宇产权治理部分 20**年 7 月 1 日以后颁发的衡宇权属证书的,其衡宇正当修建面积以衡宇权属证书为依据。

  第十二条 未取得市、县(市)衡宇产权治理部分 20**年 7 月 1 日以后颁发的衡宇权属证书的,其衡宇正当修建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兴建的衡宇,一律以建立用地批准文件、建立工程筹划许可证为依据;

  (二)市区范畴内,1982 年 4 月 1 日至 1986 年 12 月 31 日兴建的衡宇,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立行政主管部分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修建处理惩罚。1982 年 3 月31 日以前兴建的衡宇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正当修建看待。

  (三)县(市)辖区内,1987 年 1 月 1 日以前兴建的衡宇,凭据国度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对衡宇正当修建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征求意见通告期间向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领土、筹划、建立、房产部分审查后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 拆除非农业户或采取钱币安顿方法的农户的住宅,凭据规定的标准支付衡宇赔偿费、衡宇装饰装修及设施赔偿费和购房补贴费。

  第十四条 拆除采取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统一安顿方法的农户的住宅,应当支付衡宇赔偿费、衡宇装饰装修及设施赔偿费。

  拆除采取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统一安顿方法的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另行支付重建用地补贴费给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筹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赔偿安顿、底子设施建立等。

  第十五条 征地范畴内不能搬家的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农业生产用房凭据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赔偿。

  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凭据原蓄水容积及规定的标准赔偿。

  经批准的临时修建,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凭据修建结构的重置代价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赔偿。

  第十六条 拆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赔偿的,由

 市物价行政主管部分凭据有关规定审定后再赐与赔偿;废弃不消的不予赔偿。

  第十七条 拆除企业衡宇,凭据规定的标准予以赔偿。涉及生产设备搬家的,凭据设备的拆卸、安装、搬家台班的实际事情量盘算;不能搬家的,凭据规定的标准包干赔偿。

  第十八条

 拆除衡宇的搬家补贴费、衡宇过渡补贴费、定期拆迁衡宇嘉奖费,凭据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除砂石场、预制场、砖场,凭据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赔偿补贴。

  第二十条 采取钱币安顿方法的农户的农用东西、牲畜,由农户自行处理惩罚,并凭据规定的标准予以补贴。

  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畴内宅兆迁移,凭据规定的标准予以补贴。

  第二十二条 种种征地年产值倍数、衡宇赔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赔偿标准、搬家补贴费标准和过渡补贴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凭据社会、经济生长水平适时调解(现行赔偿标准附后)。

  第二十三条 国度建立使用国有农用地以及乡(镇)村大众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使用农民团体所有土地的,其赔偿、补贴标准参照本步伐执行。

  经批准依法收返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其赔偿、补贴标准参照本步伐执行。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可凭据本步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除土地赔偿费、安顿补贴费和青苗赔偿费外的其他赔偿、补贴费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步伐自 20**年 4 月 1 日起施行。20**年 3 月 16 日宣布的《长沙市征地赔偿安顿条例实施步伐》同时废止。

  本步伐实施前已宣布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的,按原有规定治理。

  长沙市征地赔偿标准

 土地赔偿费标准(一)

 表 1-1

 人均耕地面积(亩/人)

 <0.34 ≥0.34~<0.47 ≥0.47~<0.69 ≥0.69~<1.17 ≥1.17 备注 土地 种类 类 别 赔 偿 倍数 赔 偿 金 额 ( 元 )

 ( 倍 )征地年产值(元/亩)

 10 9 8 7 6 水田 一 20** 20**0 18000 16000 14000 120** 灌 溉 水田 , 有沟、渠、坝等。

 二 1700 17000 15300 13600 11900 10200 望天田、冷浸田、冲尾田。

 专业 菜地 一 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有砖、砼沟、渠、池等;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 地 的60%予以赔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 地 的40%予以赔偿。

 二 4200 420** 37800 33600 29400 25200 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专业 鱼池 一 3400 34000 30600 27200 23800 20400 有 砖 、砼 、 石沟、渠、护坡及充氧设备。

 二 2900 29000 26100 23200 20300 17400 只具备上述部分条件。

 旱土 一 1400 14000 12600 11200 9800 8400

 注:1、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备注栏中注明的生产设施不另行赔偿;

 3、耕地包罗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

 4、人均耕地面积凭据被征地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盘算。

  土地赔偿费标准(二)

 表 1-2 土地种类 赔偿标准 备

 注 果园、茶园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赔偿 种植规矩、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经济林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的 80%赔偿 种植规矩、成厢成块、水利自然条件好。

 其他林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的 50%赔偿 人造用材林地、非人造乔木林地、灌木林地 荒山、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的 20%赔偿

  水塘、藕池、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赔偿

  水库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的 60%赔偿

  乡(镇)村大众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土地赔偿费标准赔偿

  安顿补贴费标准(一)

 表 表 2 -1 人均耕地面积(亩/人)

 <0.34 ≥0.34~<0.38 ≥0.38~<0.42 ≥0.42~<0.47 ≥0.47~<0.53 ≥0.53~<0.60 ≥0.60~<0.69 ≥0.69~<0.81 ≥0.81~<0.96 ≥0.96~<1.17 ≥1.17~< 1.5 ≥1.5 土地种类 类别 赔偿倍数

 ( 倍 )补

 偿 金 额

  (元)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征地 年产值 (元/亩)

 水田 一 20** 30000 28000 26000 24000 220** 20**0 18000 16000 14000 120** 10000 8000 二 1700 25500 23800 22100 20400 18700 17000 15300 13600 11900 10200 8500 6800 专业菜地 一 5000 75000 70000 65000 60000 5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 二 4200 63000 58800 54600 50400 46200 420** 37800 33600 29400 25200 21000 16800 专业鱼池 一 3400 51000 47600 44200 40800 37400 34000 30600 27200 23800 20400 17000 13600 二 2900 43500 40600 37700 34800 31900 29000 26100 23200 20300 17400 14500 11600 旱土 一 1400 21000 19600 18200 16800 15400 14000 12600 11200 9800 8400 7000 5600 1 1 、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 2 、水田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 60% 予以赔偿,旱土改菜地的按专业菜地的 40% 予以赔偿;

 3 3 、另行提高的安顿补贴费,凭据征地面积,凭据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5 5 倍盘算;

 4 4 、耕地包罗水田、旱土、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 人均耕地面积凭据被征地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盘算。

 安顿补贴费标准(二)

 表 2-2 土地种类 赔偿标准 备

  注 果园、茶园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准补贴

  其他经济林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准的 80%补贴

  其他林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

 准的 50%补贴 水塘、藕池、渠、坝等农田水利用地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准的 80%补贴 水库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准的 60%补贴。

 乡(镇)村大众设施、公益事业、企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 需规复重建的按重建地类别标准补贴; 不需规复重建的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安顿补贴费标准的 50%补贴 企业建立用地(沙石场、预制地、砖场等用地除外)凭据正当建立用地面积另按 300 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建立用地补贴费。

  青苗赔偿费标准(一)

 表 3-1

  单位:元/亩 地

 类 类别 赔偿标准 备

 注 水田 一 20** 凭据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赔偿。

 二 1700 专业菜地 一 5000 凭据专业菜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赔偿;另按专业菜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20%包干赔偿生产设施用度。

 二 4200 专业鱼池 一 3400 专业鱼池的成鱼凭据专业鱼池征地年产值标准赔偿,鱼苗、鱼种凭据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1.2 倍赔偿;另按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20%包干赔偿生产设施用度。

 二 2900 旱土 一 1400 凭据旱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赔偿 水塘、水库 一 20** 水塘中的成鱼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赔偿;水库中的成鱼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50%赔偿。

 二 1700 注:1、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盘算; 2、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赔偿。

  青苗赔偿费标准(二)

 表 3-2

 单位:元/亩 地类 类别 盘算基数 赔偿标准 苗木花草经济林木 一 20**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结合已栽培年限赔偿;最高赔偿年限不凌驾 4 年。

 二 1700 人造用材林木 一 20**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50%结合已栽培年限赔偿;最高赔偿年限不凌驾 4年。

 二 1700 非人造林木 一 20** 凭据该土地邻近水田的征地年产值标准的 50%至 100%赔偿。

 二 1700

  花草苗木基地的花草苗木移植费 表 3-3 品种 规格 种植密度 (株/亩)

 赔偿标准 (元/亩)

 备注 种种 花草 苗木 胸径(离地 1.5米)

 高度

  1 米以下 20**-3000 2500-3000 1、该赔偿只限经批准的花草苗木基地; 2、种植密度低于标准 80%的按实际密度赔偿; 3、异地移植的所在由被征地 户 自 行 解决 , 不 另 赔偿。

  1 米以下 700-1000 3000-4000 4-9 厘米

  600-700 6000-7000 10-19 厘米

  300-450 8000-9000 20 厘米以上

  150-200 10000-120**

  表 4-1 住宅衡宇赔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一 二 三 衡宇赔偿费 衡宇装饰装修及设施赔偿费 购房补贴费 衡宇结构 赔偿标准 成新折算(年)

 包干赔偿标准 农户补贴标准 非农户补贴标准 ≤5 >5 钢混

  750 100% 95% 550

  1、凭据被拆除衡宇的正当修建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贴费按 800 元/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 补贴费按400 元/平方米; 2、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 2.53 万元/人。

  凭据被拆除衡宇的正当修建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贴费按 1200元/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补贴费按 600 元/平方米。

 砖混 一类 600 450 二类 550 砖木

  500 100% 400 土木

  400 300 备

  注

  1、衡宇赔偿费按被拆除的衡宇的正当修建面积、衡宇结构结合成新后盘算。

 2、衡宇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赔偿费按被拆除的衡宇的正当修建面积盘算,包干赔偿。

 3、购房补贴费中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 2.53 万元/人直接支付给区人民政府,用于住房保障;被拆迁农户自愿申请不购买区人民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源的,该项补贴费可发放到户。被征地的农业人口中是独生子女的凭计生部分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小我私家的购房补贴费。

 4、衡宇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的增减因素按表 4-4 的“住宅衡宇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盘算。

 5、钢混结构的认定由领土部分组织有关专家确定。

 6、衡宇修建面积的盘算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标准(GB/T50353-20**)《修建工程修建面积盘算范例》执行。

 7、临时修建的重置代价凭据本表第一项“衡宇赔偿费”的赔偿标准盘算;结合使用年限是指经批准的使用年限内剩余的使用年限。

 表 4-2 企业衡宇赔偿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衡宇结构 赔偿标准 单层层高加价 成新折算(年)

 ≤5 >5 钢混

  750 单层层高>3 米≤4 米的,层高加价为赔偿标准的 30%、>4 米≤5 米的为 40%、>5 米≤6 米的为 50%,单层层高>6 米的,层高加价按赔偿标准的 50%盘算后另按每增高 1 米增加 10 元/平方米的赔偿。

 100% 95% 砖混 一类 600 二类 550 砖木

  500 100% 土木

  400 备

  注 1、本标准适用拆除有团体建立用地使用证、衡宇正当产权证明的企业衡宇。

 2、办公用房、厂房的衡宇赔偿费按被拆除的衡宇的正当修建面积、衡宇结构结合成新后盘算。

 3、企业办公用房的装饰装修及设施按正当修建面积及表 4-1 第二项“衡宇装饰装修及设施赔偿费”的标准盘算,厂房的装饰装修不予赔偿。

  表 4-3 衡宇搬家补贴费、过渡补贴费、定期拆迁嘉奖费标准

  项

 目 标

 准 备注 衡宇搬家补贴费 6 元/平方米·次 按正当修建面积盘算,搬家补贴费最多 2次;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按标准增加 50%衡宇搬家补贴费。

 衡宇过渡补贴费 25 元/平方米·月 适用于乡(镇、街道)、村企业衡宇,按正当修建面积盘算,过渡期为 24 个月,包罗过渡期间停产、停业的损失;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标准的 50%补贴;临时修建不予补贴。

 6 元/平方米·月 适用于住宅衡宇,按正当修建面积盘算,过渡期为 24 个月;临时修建不予补贴。

 定期拆迁衡宇嘉奖费 200 元/平方米 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定期拆迁腾地的,按正当修建面积盘算;临时修建不予嘉奖。

 表 4-4 住宅衡宇结 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 ( 一) )

  衡宇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 钢

  混

  类 1.主体结构 框架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非承重隔墙;屋顶炮楼;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带空心板隔热层;现浇天沟排水;衡宇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金属、木质或砖混等种种材质扶手护栏;底层净高 3.2 米,二层以上净高 3 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到达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天棚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茅厕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3.门窗要求 种种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种种金属材质护窗,种种材质防雨遮阳蓬,种种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种种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茅厕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增 减 因 素 1、隔热层高度凌驾 70 厘米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2、层高每增减 10 厘米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减 1%; 3、有排挤层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排挤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4、衡宇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赔偿。

  住宅衡宇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二)

  衡宇 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 砖混 一类 (二层 以上、 1、主体结构

  砖混结构;24 厘米以上砖墙;墙、梁、柱配合承重;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带空心板隔热层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衡宇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

 含二层) 金属、木质或砖混等种种材质扶手护栏;层高 3 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含防潮层)到达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茅厕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3、门窗要求

  种种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种种金属材质护窗,种种材质防雨遮阳蓬,种种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种种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茅厕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增 减 因 素 1、隔热层高度凌驾 70 厘米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2、层高每增减 10 厘米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减 1%; 3、有排挤层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排挤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4、衡宇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赔偿。

  住宅衡宇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三)

  衡宇 结构 结构、装饰装修及设施技能要求 砖混 二类 1、主体结构

  砖混结构;24 厘米砖墙或 18 厘米砖墙;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屋面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衡宇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层高 3米。

 2、地面、墙面、顶面

  室内地面(含防潮层)到达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室内墙面刮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装饰装修标准;厨房、洗漱间、茅厕墙裙贴面;

  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面砖,其他为干粘石以上装(饰)修标准。

 3、门窗要求

  种种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种种金属材质护窗,种种材质防雨遮阳蓬,种种材质装饰装修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以上装饰装修标准。

 4、其他要求

  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种种材质间墙);厨房、洗漱间、茅厕内设施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增 减 因 素 1、隔热层高度凌驾 70 厘米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隔热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2、层高每增减 10 厘米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减 1%; 3、有排挤层的按衡宇主体赔偿增加 2%,排挤层内的装饰装修及设施不予赔偿; 4、衡宇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包干赔偿。

  表 5-1 住宅衡宇室外设施和生产用房赔偿费标准

  项目 单位 赔偿标准(元)

 备

  注 室外设施 栋 40000 四人户室外所有设施(生产用房除外)包干赔偿;每增加一人,增加 10000 元赔偿用度。

 生产用房(为农业生产办事) 平方米 120 1、生产用房每户不凌驾 100 平方米,未经批准的超面部分一律不予赔偿; 2、生产用房需四面有墙体、填心门窗,畜舍、杂屋高度在 2.2 米以上,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按 50%盘算; 3、生产用房包干赔偿后,不再赔偿其他用度。

 农用东西、牲畜 户 1000 农户转为非农业户的按此标准补贴。

  表 5-2 企业衡宇室内、室外设施赔偿费标准

  项目 补 偿 标 准 室内、室外生产设备能搬家的 凭据设备的拆卸、安装和搬家台班费按实际工程量盘算。

 室内、室外生产设施不能搬家的 凭据红线用地面积 50 元/平方米盘算,包干赔偿。

  表 5-3 团体设施赔偿费标准

  单位:元/亩

 类别 设施赔偿标准 备

  注 专业菜地 5000 1、团体设施予以包干赔偿; 2、其他农用地不包罗企业用地、水塘、门路和宅基地; 3、水塘需要易地修建的,凭据原水塘蓄水容积按 10元/立方米盘算,水塘的设施不再另行赔偿;水塘不需规复的凭据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包干赔偿; 4、混凝土门路(要求厚度大于 18 厘米)按 40 元/平方米、沥青门路按 20 元/平方米予以赔偿; 5、杆线迁移凭据征收面积每亩 20**元包干赔偿(凌驾380 伏的电力杆线除外)。

 专业鱼池 5000 水田 3000 旱土 1500 其他农用地 1000

  表 6 砂石场、预制场、砖场赔偿补贴费标准

  项目 规格(单位)

 标准(元)

 备注 砂

  石

  场 输送机传输皮带总长度 200(米)以下的(含 200 米)

 160000 1、正当砂石场内的机器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及园地平整和搬家用度等所有赔偿用度包干赔偿; 2、输送机传输皮带在 200 米以上的,每增加 1 米,增加赔偿费 300 元。

 停产、停业补贴费 200(米)以下 20**0 每个砂石场的停产、停业补贴费按输送机传输皮带总长度包干补贴。

 200-500(米)

 30000 500(米)以上 40000 定期拆迁 腾地奖 个 60000 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定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预

  制

  场 设施

  20**00 1、正当预制场内的机器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水塔、水池、机井及园地平整和搬家用度等所有赔偿用度包干赔偿; 2、用地面积不低于 5 亩,20 厘米厚钢筋混凝土坪不低于 3 亩,以上两项面积任一项每减小 0.5 亩按该项的 10%递减。

 停产、停业 补贴费 个 20**0 每个预制场停产、停业补贴费包干补贴。

 定期拆迁 腾地奖 个 40000 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定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砖

  场 轮窑 1(门)

 80000 1、正当砖场内的机器设备拆卸、搬运、安装,交配电设备,电杆电线,水塔、水池、机井、门路、护坡、硷坯坪及园地平整和搬家用度等所有赔偿用度包干赔偿; 2、用地面积不低于 5 亩,每减小 0.5亩按该项的 10%递减; 3、烟筒高度不低于 70 米,每低落 1米淘汰 5%。

 停产、停业 补贴费 1(门)

 20** 每个砖场的停产、停业补贴费按轮窑的门数包干补贴。

 定期拆迁 腾地奖 个 60000 在征地赔偿安顿方案实施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定期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腾出土地的。

  表 7 其他补贴费标准

  项目 单位 补贴标准(元)

 备注 机器拆除费 平方米 10 按衡宇的修建面积盘算,由征地方统一掌握。

 混凝土、整石宅兆 冢 1200 双冢加 50% 三合土、砖石宅兆 冢 1000 同上 土坟 冢 600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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