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入党申请 点击:

 2020 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2021 年 1 月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一季度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为确保村(社区)“两委”顺利完成换届,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就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现换出好班子、选出好班长、形成好思路、建立好机制、开拓好局面的目标。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相信党员群众、依靠党员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引导有序参与,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换届严密规范。坚持提升功能。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推动形成能者

 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具体任务 1、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全面贯彻中央新精神新要求,把握基层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和现实需要,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在村“两委”班子中,全面落实“双好双强”选人标准,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在社区“两委”班子中,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品行正派、治理和服务能力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建立“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 3 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换届提名过程中注重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判决定。

 2、着力配强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镇共管”机制,坚持重点岗位重点配备。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素质能力。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适应城镇基层新变化新要求,具备引领城镇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素质能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除“十不选”外,还要做到“四个不列入”:长期在外、经常在外,不能专职在村(社区)正常工作的;工作业绩不优,本人连续 2 年工作绩效考核在本镇排名垫底的;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得列入候选人。要重视选好选优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男年满 60 岁(计算时间截至 2020 年 12 月,下同)、女年满 55 岁的,一般不继续提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入选“百名示范”“千名领先”村书记、村书记专职化管理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定级较

 高、曾获市厅级以上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新提名的年龄一般在 50 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5 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 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通过换届,使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45 岁以下达到 4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 80%以上,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有一定数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无特殊情况均应做到“一肩挑”。

 3、突出优化班子结构。把换届作为提升班子素质、改善班子结构的有利契机,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调整配备,确保“三升一降”目标落到实处。严格依法依规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提倡符合条件的“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 5 至 9 人,社区“两委”成员总数一般6 至 10 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达到 100 人以上的可适当增加 1至 2 人,村(社区)党组织职数及村(居)委员会职数按《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要求执行。健全完善村(社区)纪检组织。新进“两委”班子成员注重选拔 45 岁以下人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班子中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成员。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各有 1 名女性成员。建立村(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

 4、积极拓宽用人渠道。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乡村振兴好青年、网格员积极参选。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者、村教村医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尤其是从懂乡音、知社情、接地气的党员群众中择优配备。加大从退役军人中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本地暂无合适人选的,可依法依规在区镇范围内统筹选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社区)任职。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主要分组织发动、统筹人事安排、实施选举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要注意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机衔接,一般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1、组织发动阶段(2020 年 10 月 15 日前)

 镇成立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具体责任人、包村联系领导等。村(社区)要制定具体日程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镇、村(社区)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动员部署。

 2、统筹人事安排阶段(2020 年 10 月底前)

 (1)开展班子综合研判(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研判,逐村逐社区形成报告,并于 2020 年 10 月中旬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对村(社区)“两委”有关成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开展联审联查(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落实联审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人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拟推荐人选,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挡在门外。对审查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实施选举阶段(2021 年 2 月 10 日前)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统一选举日确定为 2021 年 1 月 8 日、9 日,村(居)委会换届统一选举日确定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30 日。村(社区)要根据选举日倒排具体工作安排。要规范选举大会组织流程,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规定程序,不得随意合并或省略。

 (1)做好选举准备工作(2020 年 12 月底前)。主要包括宣传发动、设立选举机构、纪律承诺、大会选举准备工作等。要认真细致做好党员、群众发动工作,做好参选党员和选民登记工作,提高参会率、参选率。要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尊重

 和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在候选人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认真起草工作报告,客观总结本届“两委”班子的工作成绩、存在不足,明确改进措施,为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开展工作提供借鉴。要认真做好选举文件准备、会务准备、物资准备、人员准备等,为大会选举做好充分准备。

 (2)认真组织考察(2020 年 12 月上旬前)。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结合此前审查情况,按照联审机制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做好准备。对村(居)民委员会提名人选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考察。

 (3)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 年 1 月 10日前)。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规范和细化选举办法,主要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同时,明确委员分工,按要求配备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

 进一步完善写票、投票和计票方式,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党组织

 换届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4)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 年 2 月 1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要严格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登记、依法提名候选人、依法组织投票选举、依法确定当选人。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没有作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工作,对提名人选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由上级党组织开展考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推选产生的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选举,可以针对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参加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者到选举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投票的选民,设立流动投票箱。流动投票箱的设立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

 4、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5 月底前)

 扎实做好后续工作,加强换届后班子建设,巩固提升换届成果。

 (1)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1 年 1 月底前)。镇党委负责同志及时与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任务,并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离岗人员的思想工作。

 (2)做好工作交接(2021 年 1 月底前)。镇党委要指导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完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档案,保证村(社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完善配套组织建设(2021 年 2 月底前)。结合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坚持代表性与先进性相统一、便于联系群众和开展工作、结构合理等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村(居)民代表名额和推选方式,将综合素质好、热心公共事务、议事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村(居)民中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提倡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推选产生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同步加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的年轻干部、女性成员兼任共青团、妇联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

 (4)健全完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2021 年 3 月底前)。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确定工作任务,

 提出具体措施,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全面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好符合条件离任人员的待遇保障。

 (5)组织新一届“两委”成员培训(2021 年 5 月底前)。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

 四、严肃换届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1、坚持教育在先。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通过开设宣传栏、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纪律口袋书等多种方式,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

 2、坚持警示在先。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有关反面典型的通报精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3、坚持预防在先。落实镇党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100%,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100%,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 100%。针对候选人推荐、选举等关键环节设置风险防控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

 4、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重视来信来访,开通举报箱、举报电话,用好“12380”举报平台及镇纪委、组织部门监督电话:略,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5、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核实、妥善答复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四个必查”: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深化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违纪行为,凡经查实的坚持“三个一律”,即: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换届的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将依法按章办事贯穿换届的全过程。

 1、强化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换届“直联直挂”责任制,镇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区)。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党群工作局牵头协调,社会事业局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换届经费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内容,纳入党建考核,对领导不力、严重失职影响换届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政策指导。全覆盖开展换届业务培训,对全体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编印操作规程、指导手册等,使换届工作人

 员掌握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镇选派指导组驻点督导、指导,实现工作下沉到一线、政策落实到一线。建立健全换届选举重大事项、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处理各种问题,必要时提出政策指导意见,确保换届不出偏差、有序推进。

 3、强化风险防范。深入梳理分析换届人事安排、选举程序、信访矛盾、突发事件等各类风险点,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潜在的隐患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预案。对换届人事安排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积极支持换届工作。制定选举工作流程图,反复推敲,提前演练,确保换届选举程序规范、组织严密。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应对换届中的信访矛盾、突发事件,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

 4、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换届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高质量起草工作报告,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共谋发展。要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切实把换届选举过程作为教育党员群众的过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群议事会、群众恳谈会等,强化宣传村(社区)发展成果和换届工作目标任务、方法要求、政策法规,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治观念,积极支持和有序参与换届选举。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在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上严格把关、积极应对,防止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

 5、注重工作统筹。坚持“两委”统筹,合理安排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实现政策规定、时间步骤、人事安排、选举组织、工作力量等有序衔接。坚持上下统筹,通盘考虑村(社区)换届人事安排、镇党代表选举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坚持推进换届与推进改革统筹,换届政策与村书记专职化管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策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坚持集中换届与日常工作统筹,在抓好换届的同时落实好“六稳”“六保”“双胜利”要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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