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现存问题与区域发展模式再探究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要:我国不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应因地制宜地进行。具体地,在西部边远地区,要塑造全新的农业信用社;中部近郊地区要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农村合作银行;东部发达地区要建成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区域发展水平;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6-0061-04
  一、农村信用社面临的区域性问题
  农村信用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无论从资金实力、业务范围还是员工素质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机构网点较为普及,成为吸纳农村剩余资本的中坚力量。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始于2003年,经过7年多的改革和发展,成效明显,我国农村涌现出了大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农村信用社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我国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我国不同地区农村信用社区域性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在分析和解决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时,不能采取简单的一刀切式做法,而应针对不同地区农村信用社具体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与之适应的发展方法和模式。[1]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简单按照地理区域的划分形式并不合理,所以笔者将全国范围内农村信用社划分为以下三个不同地区来讨论。
  (一)西部边远地区不良资产负担沉重,产权不明晰
  当前,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普遍较差,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西部边远地区,不良贷款多,历年亏损大,风险较高等问题仍不容忽视。2008年末,西北、东北和中东部地区范围内县域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9.8%、20.2%、13.5%,从中不难看出西部边远地区的不良贷款率水平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资产质量较差。根据统计资料,按照“一逾两呆”口径,2005年和2006年西部农村信用社性质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5.3%、15.6%。2007年西部农村信用社性质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3.6%[2],虽然西部地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问题较前几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改观,但相比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金融机构,困扰其运营的不良贷款问题仍然居高不下,占压了大量信贷资金,严重阻碍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
  从名义上看,农村信用社是由广大农民入股组成的,但在西部边远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曲折发展历程中,合作制已是面目全非,即由于约束机制不强,致使农村信用社产权虚置。这种严重的“内部人”控制,一方面会导致“寻租行为”,即管理人员在经营中谋求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社群关系逐渐淡化,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在经营增资扩股,吸引农户闲置存款等业务时难度增大。信用社运营过程中管理责任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仍然是制约农村信用社繁荣发展的体制问题。
  (二)中部近郊地区农业资金需求缺口大,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的中部近郊地区,是农业种植业的主要分布区,这里拥有适宜发展农业的良好条件,农业历史悠久,农业GDP占总收入比重高,东北、华北、江淮地区是我国粮食的三大主产区。中部近郊农业区正处于粗放向集约农业发展的转型期,发展农业的资金需求量巨大。
  现实中的中部近郊地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分批上市,实行吸收农村与供给城市的战略,其县级分支营业部日趋储蓄化,而农村信用社自身条件差,在吸引存款上,根本无力与资产充足、设备优良的国有商业银行抗衡,致使农村严重缺乏金融资源,农业发展得不到资金的有力保障。此外,农民的思想意识较为保守和落后,传统的邮政储蓄也通过广而密的地区网络资源优势吸收走了农村的大量闲散资金。没有了资金的持续输入,农村经济的发展则成了无米之炊、无源之水。
  农业发展一方面需要依靠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贷资金,需求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信用社所吸纳的存款资金严重外流到其他非农企业或机构。因为农业投资产出收益相对较低,受自然因素等外在非可控力风险较大,绝大多数贷款农户不能对于其需求资金给予相应的信用担保或抵押,长此以往造成了农村信用社把贷款资金投向收益更高、风险更小的非农产业。相反,现实中农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获得的贷款远远小于其在农村信用的存款,这种存贷剪刀差现象在中部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目前,中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性质的金融机构每年投入农村的资金仅占其从当地农户手中吸纳存款总额的70%左右,而且存贷差现象没有改观反而在恶化,贷款占存款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随着未来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资金供求矛盾会愈演愈烈,致使农村经济的发展遭遇缺少资金支持的瓶颈与难题。因此,必须要解决好农村资本的高度稀缺和存贷剪刀差问题,中部近郊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增加农业资金专项贷款的供给力度,缩小资金需求的巨大缺口。农村信用社应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将农村更多剩余闲散资金通过定活两便存款、居民储蓄、金融债(次级债)、股本金等方式予以吸收,作为重要的内生融资体系为广大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
  (三)东部发达地区服务方向定位偏离,缺乏监管体制
  农村信用社是源自于农村的内生性金融机构,是服务于农民的金融组织。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农村信用社同样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扮演着逐利者的身份,首要的经营目标仍是效益最大化。但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其自身发展不仅取决于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同时还对自然环境有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依赖性,除了像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所需考虑的风险以外,还须承担不可预测的巨大自然风险。由于东部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多样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资金可供投资的方向和项目繁多,诱使农村信用社偏离了以农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舍其长取其短,脱离农村、农民这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与其他金融机构盲目竞争,逐渐将放贷目标转向与农业无关的其他行业,这使得本身资金支持不足的农业企业更是雪上加霜。调查可知,东部地区仍然有近40%的农户没有享受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成果,支农力度仍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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