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下农业经营模式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21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 要 当前,我国农村积极推動土地流转,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的改革和转型。土地流转打破了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基于此,重点分析在土地流转形势下,农村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
  关键词 土地流转;农村;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32.028
  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农业承担着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发展对于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问题、新型农业的发展问题都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问题。土地流转的推进,对于传统农村的农业的经营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土地流转政策的相关文件和法规日趋完善,土地流转速度加快,也进一步促使农业经营模式的改变。
  1 土地流转概述
  所谓土地流转,就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我国农村一直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此基础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也就是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的组织或者农户,但依然保留着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就是转让经营权,保留承包权的方式。土地流转的具体形式包括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等,通过这些方式将土地流转到土地专业大户或者合作社,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发展。
  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土地流转的概念;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土地流转制度已经逐渐走向完善。
  2 土地流转下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尊重市场对于经济的引导,农村经济也同样如此,农业的经营模式同样由市场竞争来选择[1]。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土地相对较少,因此,农业的发展必须要探索一条低成本、高品质的道路。这就要求农业的发展必然需要走向以下的三个方向:一是不改变土地基础制度的前提下,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的生产方式;二是改变传统农业的粗放式劳动密集型产业形式,转向精细密集型农业形式,建立资金化、机械化、科技化的集约型农业形态;三是改变传统分散经营的农业形态,发展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如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此外,必须逐步完善新型农业的服务化体系,帮助农业更好地发展。
  在土地流转具体实施后,也发挥着预期的效果。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中化和规模化,对于需要在一定规模才能开展的高效农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转型农业经营方式、提升农业获利能力中,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3 土地流转下促进农村经营模式转变的策略
  3.1 培育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组织化程度
  土地流转是要将土地流转到土地大户或农业企业手中,由分散经营转变成为集中经营,因此,对于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大力培训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一是要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二是帮助农村专业户、家庭农场提升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三是要注重引导合作社的专业户分工,提升服务能力;四是帮助农业企业做好品牌建设,增加农业农头企业对于农村的辐射能力,在农村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同时,要注重各种农业经营形式的结合,组建有效的农村经营组织网络。
  3.2 提高农村经营者的素质
  农村产业的经营主体只能是农民,所以,要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使农业经营模式转型,必须持续提高农民的素质。对于农业产业的管理者、农村经营组织的经营者以及一线农业工作者,要根据不同的层次给予不同的培训,特别要注重对于农民经营能力、市场能力、金融能力等专业知识的培训[2]。为各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式的培训制度,实现终生培训的目标,打造科学的培训体系。同时,要注意采用多种方式,如结合参观、实地体验、访问等各种方式,有效提升农业经营者的管理经营能力。
  3.3 完善农业推广体系,提高农业技术运用能力
  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中,农业技术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对于农户来说,只有广泛结合各种农业技术、找到最佳组合,才能真正有效地提升农业效率。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建立由各级农技推广、农业院校、涉农企业等组成的多元化推广体系。在推广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要注重公益性和盈利性的区别,从而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土地流转下的农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土地流转是在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推行的,二者相互促进。土地流转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承,土地流转让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其他行业,同时也吸引其他行业的资金流入农村经济。因此,土地流转下农村经营模式由多种选择,农村欠发达地区规模不大的农户依然可以沿用家庭经营模式;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农户可以选择家庭农场、专业农户或合作社的模式。
  4.1 家庭经营
  土地流转下,由于一些农民的固有观念不愿意流转,家庭经营方式依然会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并发挥着重大作用。因此,要注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避免家庭经营模式被大资本排挤,同时要避免大规模兼并行为的出现,导致农民丧失在农业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最终沦为雇农。家庭经营模式,对于农户来说,可以作为生活的基本保障,经济较好时,劳动力流入城市;经济出现问题,可以回归农村开展农业经济。因此,村委会可以通过协调实现农户之间“互换”方式实现流转,不仅保证了经营者的利益,又不会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发展。
  4.2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经营模式,通过发展,其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会逐渐得到体现[3]。家庭农场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的重要方向,是农业经营制度的重要创新。在发达国家,家庭农场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在我国,也正在蓬勃发展。其最大特征就是家庭成员的自我经营,对内保持家庭共同利益,对外实现经营盈利目的,加速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盈利效率。土地流转的加速,让家庭农场有了更快的发展。
  4.3 专业农户
  专业农户是土地流转下的重要经营模式之一。专业农户的经营可以通过两个方面实现收入的增加,一方面是选择良种,通过有效的生产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另一方面通过扩大经营,机械化方式实现劳动生厂里的提升。专业农户往往文化程度不高,信息获取能力不足,但农业经验丰富,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依靠经验生产。因此,作家对于专业农业要做好支持工作。不仅通过补贴的方式提供支持,还要给予足够的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信息。
  4.4 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现代化农业经验组织,是现代农业的新形式。在我国,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专业农业合作社或者综合农业合作社。通常来说,专业农业合作社较为基础,但其运作相对简单,因此可以作为初期的发展模式。农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中承担的角色,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组织,更是连接政府和农民,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和桥梁。
  5 结语
  土地流转加速,一方面加速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的进程,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能够流转到社会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将其他行业的资金吸引到农业产业中,从而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在促使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并且针对各种经营模式给出相应的帮助和支持,才能保证农业的平稳、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先德,孙致陆.法国农业合作社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4(2):32-33.
  [2]刘洁,祁春节.我国农业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完善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2):192.
  [3]贺雪峰.乡村治理与城市化的中国道路[J].小城镇建设,2014(10):25.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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