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对待网络舆论应理性【浅谈网络舆论如何理性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各种公共事件进行讨论,网络传媒充分体现了新媒介时代全民参与的特征。本文从网络舆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特点出发,探讨了网络舆论如何理性发展的问题。
  [关键词]网络舆论;存在的问题;理性发展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1-0154-1.5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可通过互联网对各种公共事件进行讨论,网络传媒充分体现了新媒介时代全民参与的特征。从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到2010年上海成功举办世博会,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到2009年嫦娥一号卫星成功登月,只要是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热点话题,都会成为网民们积极讨论的公共话题,网络舆论监督向人们展示了从未有过的力量。网络舆论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对于某个焦点事件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和言论。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导致网络舆论所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其中包含的虚假信息和非理性的言论往往容易对公众造成错误的舆论导向。因此,我们应该促进网络舆论的理性发展。
  
  一、网络舆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精英话语和底层话语的共存
  在传统媒介中能发出声音的必须是有实名指向的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是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媒体单位的从业人员、政府部门的发言人、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学者和专家、少数的自由撰稿人等知名人士或者是媒体自身,由他们组成的所谓的精英阶层完全垄断了话语权。尽管从理论上说传统媒介应该是公众的代言人,但现实中存在的诸多“把关”因素的制约,让很多领域很多人的声音被过滤,很多想表达观点的人的意见没有传播渠道传送。
  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在网上发表个人的言论,底层百姓、弱势群体的声音能够通过这个开放的平台得以传播。但是网络中意见领袖的声音依旧突出,精英话语的意识形态也依旧存在,而且还存在自动向心吸引的现象,网民很自然地聚集在一些由精英话语构成的意见领袖的周围。但由于网民素质的高低不同,言论的水平也参差不齐。
  
  (二)传播意图舆论监督与恶意炒作的共存
  平等、自由和充满公信力的网络交流将广大的网民聚集在一起,这样所拥有的信息量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就会变得十分巨大。正是网民形成的巨大舆论压力,才使得公众在事件中最大限度地接近了事实的真相。2007年的陕西华南虎假照风波,2008年的山西娄烦矿难,2009年的云南“躲猫猫”事件,2010年的三亚“招考门”事件等,对于这些事件,网民通过网络的渠道,运用理性的举证、博客中贴举报信等方式使得网络成为这些事件中重要的伸张正义的渠道。同时,也有人利用网络来恶意炒作借机成名。从备受争议的芙蓉姐姐到“清纯”的天仙妹妹,从貌似“莫文蔚”的网络写手“二月丫头”到发表众多雷人言论的“凤姐”……一连串名字构成了当今互联网的喧嚣与浮华。利用网民的猎奇心理,在群体中“煽风点火”,网络红人的无病呻吟式的炒作,无疑是对公众的审美情趣的破坏。还有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事件等,这些都破坏了正常社会生活的生态环境。
  
  (三)参与网络舆论原因的共性和个性共存
  到目前为止,我国利用新媒介获取信息的人数已经占全部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大众对传统媒介的需求不再是获得政府公开信息的窗口,而是利用媒介满足自己的对信息需要和表达的工具。在网上,由于网络人群的差异性,人们会根据自己的习惯和好恶对特殊信息进行选择。特别是在消费和娱乐信息领域,因此对于不同信息的关注会造成网民个性化参与讨论的现状。而对于公共事件的广泛关注,经常在事件发生后不到24个小时内,会出现上百万上千万的浏览量以及成千上万条的跟帖信息,这集中反映出网民对于一些他们感兴趣的公共事件会积极参与到讨论中的原因是具有共性化的特点。比如对于生存危机、分配差距、安全危机、政策不当、腐败现象等社会矛盾,大众在情感上具有共鸣性和倾向性,在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中,感性大大盖过了理性,抨击声盖过了理性的思考,因此偏激的、非理性的、攻击性的情绪化舆论宣泄误导了舆论的走向。
  
  (四)网络发言人实名与匿名的共存
  舆论发言人实名和匿名的共存是网络中的特有现象。现在,网络的开放性使普通百姓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与传统媒介过强的媒介干预性的不同在于,在许多问题的探讨上出现了公众的意见和呼声。但是,在网络公共发言区域,对于与公权力相对抗的意见和观点的表达,大多数人还是采用了匿名发言的行为。“人们获得了类似私人空间的安全感,在这样一个虚拟空间里,前台与后台的传播情境区别不复存在,表达者去掉了所有的伪装和粉饰,摆脱了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的束缚,进入真正的自我,遵从于自己的内心,把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和判断直接表达出来。”当然也有很多人在自己熟悉的网络社区团体中会采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如校园网、校友录等,这也可以看成是现实生活在网络中的一种延续。匿名导致虚假信息流窜在网络的每个角落中,在把关人作用弱化的网络中,让人无法识别。
  
  二、网络舆论的特点分析
  
  (一)交互性导致舆论调控的无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但是泛滥的信息风暴,也为信息监管和舆论调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高聚合增加了信息的说服力
  在网络中不仅可以用文字交流,而且照片、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资料都能够使得舆论的说服力更强,特别是照片和影音资料的辅助让舆论的力量更真实,更有冲击力。除去多种数字化媒介的高度聚合,网络还能直接捆绑QQ、E-mail、手机、BBS、博客、微博等新媒介从而实现迅速传播,造成广泛的影响。一旦网络舆论与传统媒介的报道挂钩,除了网络的广泛传播,再加之传统媒介的互动就会造成社会效果“螺旋式上升”的趋势。
  
  (三)即时性造成时空概念的消解
  网络在传播速度上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报纸内容更新的周期以天来计算,电视以小时来计算,网络则是以分秒来计算。可见,网络在时效性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舆论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不间断变化的过程,而网络正能从始至终地反映这种变化,舆论监督的广度和力度也就随之提高,造成传统意义中的时间和空间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消解。
  
  (四)虚拟性使得公众表达具有充分性
  没有了传统媒介的加工和过滤,同时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使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时不必有所顾忌、有所担忧。这种“无记名投票”式的宽松、自由的环境,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
  
  三、构建网络舆论理性发展的思考
  (一)建立相关的法律措施保障
  网络虚拟与社会真实产生的强烈碰撞,也让大家清楚地看到了对于新媒介法律规范中的真空地带。国际互联网络的发展不过只有几十年的历史,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成熟,具有同等效力的法规交叉面太多,出现多重授权的现象。一些互联网法律规定只是从宏观上提出要求,缺少细则,匿名性会造成很多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的传播,对网民的安全造成伤害。这些都需要法律对其进行约束。我国应尽快加强和完善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为清理网络不良现象提供法律依据。可以在借鉴其他国家对监管网络舆论形成的较成熟措施内容,主要重视保护在网络中人们的言论自由、个人隐私权、人身安全特别是重点关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等。应该结合我国的现有国情和网络传播的特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了,网络舆论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二)树立品牌媒介的客观评价和理性引导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年8月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网民认为可信和非常可信的信息仅占15.7%。这说明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互联网持怀疑态度。往往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网民第一时间会到如凤凰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等这样的具有品牌性的媒体上求证信息的真实性。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所起的作用,恰恰应是建立在公众对它的信任之上的。用良好的网络口碑来培育集中的受众人群,收获长期关注度,这是积极推进品牌媒介的建立的意义所在。
  同时在网络舆论中,网民很容易受到一些权威的舆论所影响,一是因为权威舆论较为客观、理性,可以及时地帮助网友把对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转向理性认识。二是权威的舆论发布者拥有无可比拟的第一手信息资源,他们通过现有的信息监测和内容分析,能够完整地利用素材,让社会情绪能向理性回归。
  
  (三)尊重新闻规律,全面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
  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网络环境的好与坏。加强培养网民的道德意识,提高网民对所发布的各种信息和言论的责任心,树立网络传播环境中的良好氛围,充分地利用好网络的自由、开放的特点,使网络充分发挥积极影响是每个网络公民的职责。
  还应该提前建立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预案,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程序处理,在传播中不能仅凭个人经验,还需要在客观数据的基础上针对传播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尊重新闻发展规律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网民传播权威信息,解决政府失语问题,并且在随后发布的消息中,着重报道阶段核实情况、政府的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有效避免出现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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