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有点扑朔迷离】 扑朔迷离的意思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对于慈善法真是欲言还休。   20lO年,飞速发展的中国慈善业仍然没有等到慈善法的出台。2005年,民政部启动慈善法的起草工作,那一年,中国慈善捐献总量仅有数十亿元。如今,这个数字迅速升至几百亿,2008年更是突破千亿元。然而,时至今日,这部被称为“慈善事业根本大法”的法律依然不见踪影。
  慈善立法的定位争议被认为是慈善立法延缓的一个重要原因。慈善法草案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慈善主要靠政府还是靠民问,二是主要靠“大款”还是靠大众。
  据了解,对已形成的慈善法草案,民政部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尚存分歧。分歧之处在于“慈善”如何定义。人大法工委认为,慈善应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必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内。但民政部内部亦有反对声音,称如果按照此观点,那么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都将被排除在外,慈善的外延无疑被限制了。
  2005年至今,慈善法框架草案已经几易其稿。当下慈善法的最新进展是:已于2009年下半年通过民政部送达国务院法制办,后者正在进行讨论和修改。
  社会各界急切希望参与立法讨论。现在,官方仅仅公布了慈善法草案的体例安排,即共有9章59条,具体条文仍未公开。曾有多家民间团体呼吁“开门立法”,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询问慈善法的立法进度及公众参与讨论草案的具体时间等信息。但由于国务院法制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仅限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不受理公民或法人的申请,询问没有得到答复。
  许多人在呼吁,更多人在等待。在等待者中,最焦急的是那些从事民间慈善的组织和个人。法律的缺失令他们面临许多制度尴尬,甚至带来生存难题。因为缺乏可操作性,鼓励慈善事业的法律在执行中让人无所适从。更进一步的问题表现在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管理上:现有法律空间太小,而实际空间却太大。各个群体都寄望于一部慈善法的拍板决断,但无论是官员还是学者,都未能给出慈善法出台的时间表。
  这部法律究竟何时出台?相信每一位关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人士都将继续高度关注。2010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被释放:慈善回归民间开始得到整个体制的认同。虽然慈善法的出台仍然扑朔迷离,但地方的慈善立法开始不断涌现。这是否能成为全国立法的催化荆?
  2009年年底,广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引得2010年许多公益组织纷纷在广东申请注册。20lO年1月,《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获得通过,并于当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慈善法规。随后,湖南的《慈善募捐条例》也在同年5月试行。这些已经出台和正在制定的法律虽然力度不同,但是在方向上都倾向支持民间慈善事业。
  对于这些地方性慈善立法的出台,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表示,慈善法出台前,地方可先期推出地方性慈善法规。地方法规推出的压力要小许多,慈善法规在地方上的率先试验,其经验和教训或许能够为全国统一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其实,慈善法的“难产”并不是坏事,早产的话很可能就是营养不良。针对这项法律,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 “要在法律层面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和制约慈善组织登记注册的制度瓶颈,使得慈善组织,尤其是社会力量发起成立的慈善组织能够在一种更加宽松、更加规范的法律环境中诞生和成长。”
  参与了2005年慈善法一稿讨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慈善法被搁置的原因是各界对慈善问题的看法还存在很多分歧和争论, “特别是慈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慈善立法在立法宗旨、政策定位、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到形成共识的阶段,有些问题甚至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虽然草案已经完成了,但要想出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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