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人群禁止接种甲流疫苗|hpv疫苗适合接种人群

发布时间:2020-02-29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2009年9月24日,国家卫生部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优先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在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和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优先接种。孕妇人群疫苗的使用正在进行论证。接种时,工作人员应事先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相关情况,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受种者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受种者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
  以下7类人群,禁止接种使用疫苗:
  1. 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
  2.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
  3. 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
  4. 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 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6. 年龄小于3岁者;
  7. 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对于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意见》标明,局部反应常见疼痛,偶有红肿;全身反应,常见发热乏力、头晕恶心,偶见咽喉疼痛、活动异常(活动减少/增多)、腹泻过敏等,反应均以轻度为主,主要发生在接种后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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