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反腐新思维]广东新思维家具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从全国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第一个反贪局,到首先治理“裸官”、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把手财产、限制一把手权力,到从多方面学习香港经验“开门反腐”,以及开展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与探索,其中有曲折,有争议,但广东前进的步子没有停歇。
  
  开门反腐学香港
  2010年6月25日,来自各界的50名党内代表走进广东省纪委大楼,参加省纪委成立以来的首次开放日活动,对外人眼中神秘的纪委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开门反腐”。
  “这是最近广东反腐工作的一大突出亮点,”广东省纪委干部王学建(化名)介绍道,此次开放日的主题是“互动沟通共保廉洁”,对于代表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来纪委参观是个新鲜事。”而自称带着“看看省纪委的网上举报技术和制度到底完善不完善”疑问而去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林伟宇,笑着说自己得到了答案,“当天参观后觉得很惊讶,因为我没想过,网络举报可以实现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所谓“开门反腐”指的就是反腐的政策操作程序化,以及反腐的结果都要经过程序化的保障和公布。“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阳光化以后,基本能够保证百姓对反腐的知情权,也能保证反腐公正、公平地进行。”
  据悉,这只是广东省纪委“开门反腐”的第一步。尝试面向社会的“监察开放日”已在议事日程之中。
  “广东的公民社会发展比较成熟,民众参与反腐的热情很高。”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张紧跟副教授向记者表示。有感于民众支持反腐的热情和“开放日”所带来的廉政文化的影响,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后来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香港廉政建设的成功做法及思考》中指出,广东要向香港学习,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反腐败工作的信息,定期举行“纪委开放日”活动。而此次全国省级纪委首次进行的“开放日”活动,就是朱明国去年赴香港考察廉政公署后的大胆设想。
  一名反腐专家评论:“从此次省级纪委‘党内开放日’来看,显然广东已不满足于小打小闹,在面向党员的同时,今后更是把目标锁定了向社会公众开放,并在省级层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以实现更大突破。”不少干部也对此次活动寄予期望,“开放的内容将会升级,不会止步于通报成绩等感官层面,开门纳谏,建立让公众向纪委表达意见建议及评价、为纪委工作献计献策的平台也将为期不远。”
  有分析认为,广东的“开门反腐”有可能成为纪委改革的风向标。“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纪委这次‘党内开放日’只是探路的‘引子’,人们清晰地看到,纪委审理案件公开制度、党内重大案件听证制、建立独立的反贪机构,一条借鉴香港而并非简单复制的广东‘开门反腐’路径的清晰脉络已经出现。”
  也有专家表示,“开放日”活动,只学到了香港经验的一些皮毛,要真正深入下去,还须从监督、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机制改革,任重而道远。“不过这样的起步是值得肯定的。”
  
  快半拍的反腐思路
  1988年,深圳成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1989年,广东成立新中国第一个反贪局。从30年历程来看,在反腐败的前瞻性和敏锐度上,广东似乎是要领先一步,快人半拍。
  2010年7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而早在半年前,深圳就已规定,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今后将不能够担任一把手及党政重要领导职务。同时,广东省也率先建立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信息数据库。
  王学建认为,在社会关注“裸官”之初,广东就率先出台规定,是一种顺应民众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
  今年1月,广东又宣布,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申报制度。近年来,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新区等地探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纷纷破冰。而广东最吸引人眼球的,是直奔一把手而去。一名在四川从事多年纪检工作的厅级干部称赞道,“之前财产申报的试点地区,申报人群多集中在科级干部和县处级干部,而一把手不参与财产申报。这与发达国家的做法恰恰相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广东此举,更显诚意,一针见血。”
  今年6月1日,广东佛山市纪委的30名干部在当地官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引起众多媒体聚焦,该文建议将反腐机构进行“横向整合”,即将监察局与反贪局合署办公,以此提高反腐效率。一些媒体以“内地第一廉署”即将出现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记者此行也专门向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员询问此事的进展,但对方却表现得讳莫如深,“现在实在不好说,涉及到很多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上的阻碍,非常敏感。佛山的设想要施行要等省领导拍板,即使通过了,还要报中央高层讨论。等进展明朗才好说。”
  不过多名从外省到广东从政的官员表示,合署办公在具体操作上遇到一些体制上的障碍,能否成行是未知数,但却体现了广东先试先行、敢想敢闯的锐气。“比其它地区显然更大胆。”
  
  特区担当探路重任
  目前,深圳是全国唯一 一家纪委未与监察局合署办公的地方,特区之特,可见一斑。
  “尤其在反腐倡廉机制体制创新上,深圳当仁不让地担当起改革试点的担子,为广东的反腐改革创新提供了范本。”南方日报一名曾报道反腐工作的记者如此评价。
  许宗衡案发,在特区引起震荡。
  2009年11月25日,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规范对各级领导干部用权、用钱、用人的监督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
  “这两项规定对一把手的权限做出明确界定,明确要求一把手不得插手部门具体的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实务’性的工作,以避免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有媒体评论指出。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此举不仅仅看到了一把手腐败的严重性,更重要的是找到了有效的切入点。不仅划定了制度红线,而且在操作层面上切实解决了监管难的问题,实现了刚性约束。此后,重庆南川、四川武胜等地也纷纷进行了类似创新。
  为避免借集体研究之名规避责任,深圳还实施“四不上会”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不得将四类具体个案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区长、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由各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这四类个案主要涉及工程发包和土地规划征地补偿领域。 王学建指出,这形式上是对市(区)党政一把手削权,实则出于保护干部少犯错误的目的,以减少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出现的廉政风险。
  作为一河相隔的近邻,深圳积极向香港取经,2002年成立国内第一个建筑工务署,对除公路、水务以外的所有政府工程,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监管、统一竣工验收。这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率。此后,全国多地出现了类似于工务署的代建机构。
  “深圳一系列改革创新给了全国各地区以启示,即使有的改革还不成熟。”四川一名纪检干部表示。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作为经济特区最为成功的代表,深圳不仅在经济上,而且也毫无疑问成为中国各项改革的先锋和试验田之一。
  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深圳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今后的改革发展要“顺应人民新期待”。
  有评论指出,这无疑是对深圳特区未来的改革的信心宣示和明确方向,改革尖兵,应该更向深处行。“深水区的改革必须解决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权力的高度集中,一是制度监督,而这正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最终取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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