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口诀_公共建筑安全问责制应该到位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今夏的暴雨,终于酿成悲剧,两位在激流中推车的市民,被陷入下水井道中,为不良的城市设施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有关方面出来解释时,认为北京许多城市下水道,只能防1―3年一遇的大雨,而对“过激”的暴雨,则难以解决许多路段出现严重积水的情况。
  问题是,世界上有多少个国家,在建设自己大型城市时,下水道设计是1―3年一遇的大雨,而对暴雨造成的积水,则无力排放?城市快速的扩张,不说每个大型社区里应有文化体育配套建筑,而对最起码的安全设计,都置之不顾,这样的城市建设思维或制度,是不是还在沿袭?如果要问责,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我国近期倒桥事故屡见诸报端,更使每一个出行的人,徒添焦虑:7月11日凌晨,江苏盐城境内328省道通榆河桥发生坍塌;7月14日上午,建成不到12年的武夷山公馆大桥轰然倒塌……专家们第一时间赶到会诊,而相关管理部门却仍然坚持将引桥的半幅开放使用,认为有先进的科技设置测控,可以安全使用。而正是这座桥,二十年前通车之前,就被认定质量问题多多,而这一次造成重大事故,看起来是因为一辆超重的货车,其实隐患在建成之日就已埋下。只是遇到了一头“骆驼”,使它终于被压垮。
  有关方面辩解称,是因为载量为三十吨的货车,载了超过一百吨的货物,所以压塌了这座引桥。但,要追问的是,在管理上,为什么会出现一百吨的货车进入危桥?是不是经常有超重车辆进入城市不同的桥梁?桥梁是有一定的承重量的,但应该考虑到特殊情况,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车流情况下,必然要超出一般重量,这就考验设计者与建设者的质量意识,还有相关的管理能力。能被车压垮的桥,建它作甚?
  还要追问的是,全世界的桥梁都同样面临着超载车通行,为什么只有这些见诸报端的桥梁垮塌?
  我们的建设管理者、设计者、建设者既没有“百吨”意识,也没有百年意识,我们的建筑公司,有些就是因项目而设立,项目完成,公司消失,为什么为项目而设立公司,就是为了分包工程,为什么项目完成相关公司就消失,因为再也找不到责任人了。即便是拖欠工人工资或工程款,也可以溜之大吉。这背后的制度因素,才是应该追问的重点。
  一座城市大桥,政府管理者中谁是第一责任人?设计者、设计院与设计负责人是谁?建筑队的法人是谁,用的钢筋水泥标号与生产厂家有无备案可查?每一座公共建筑,都应该有身份档案可查,甚至应该公之于网上,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公共财政支出,也涉及到公共安全,以及出现问题后,及时追究。
  现在一系列的大桥垮塌了,我们追问,当时的政府官员谁应该负责,设计者与施工队谁是法人代表?这些信息如果及时公开,就可以进行有效问责,有效问责的结果,就是以警世人,任何人只要对社会公共建筑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必然会遭到追究。
  在市场道德没有建立起来的今天,在政府主导大型建筑工程的情形下,政府相关部门无疑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通过制订法规,来保证大型公共建筑的整个建设过程的公开透明。
  桥梁与城市下水道,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建设与设施,桥梁就是国家的脊梁,而下水道则被视为城市的良心。就在我们桥梁垮塌与城市内涝之时,我们总会情不自禁地参照国外的城市建筑,甚至百年前国外在中国留下的公共建筑设施,譬如,2007年年底,上海的外白渡桥刚刚年龄过百,上海市有关部门收到了一封寄自英国的信件。信中说:“外白渡桥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现在已到期,请注意对该桥维修。” 无独有偶,1989年德国有关方面曾致函兰州市政府,在询问兰州铁桥状况的同时,申明合同到期。兰州黄河中山铁桥,1909年由德国泰来洋行建造,钢材水泥均由德国进口,至今已110多年仍在使用,该桥保固期80年。
  企业的信誉,要通过制度来获得保障,一个企业或一个国家相关协会组织,能够将自己建造的所有产品都建立档案,并及时追踪自己产品的质量与保固年限,这既是商业道德,也是国家品质,更是对国家形象的最好宣传。

相关热词搜索:到位 公共建筑 问责制 公共建筑安全问责制应该到位 公共场所安全出口几个 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标志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