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牌护肤品好用还是国货好用_从山寨国际到山寨国货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杭州奥普(AUPU)很郁闷,来自于浙江的另一家“奥普”(AOPU)让他们吃尽了苦头。从最初简单的假冒品牌向有组织、有完整设计及有计划的资金转移的产业链化发展,山寨产品已经形成了一条隐蔽的傍名牌产业链。
  
  一家公司,把知名商标的不同类别抢注和转让过来,然后通过授权转让的方式转给真正想傍名牌的生产企业,下游生产企业拿到知名商标后采用临时注册壳公司、租用厂房的“轻资产”方式,迅速在全国展开招商,快速敛财。这种灰色傍名牌产业链模式,正在市场大省浙江悄然成型。
  除了奥普,西子、格兰仕、奔腾、现代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公司商标的一些类别,也已被持有和抢注,法律界认为,如果这些商标都授权给一些想傍名牌的企业用,那么这些商标都有可能发酵成巨额利益。
  
  李鬼追着李逵打
  杭州奥普创建于1993年。2006年,奥普电器登陆香港主板市场,奥普品牌也先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等。
  随着公司业务节节攀升,奥普也成为傍名牌的重灾区。
  “半年来,给我们造成直接损失800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我们品牌及公司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带来的损失”。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下称“杭州奥普”,其商标为AUPU)最近表示,更让他们头痛的是半年多平均每天多达10个以上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几番调查后,杭州奥普将目光锁定在一家叫做“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的企业。据杭州奥普法务部经理崔强称,浙江凌普在其推出的集成吊顶用照明、取暖等产品的外包装上将“奥普”两字明显标注出来,在终端门店也突出“奥普” 两字。要仔细分辨,才能发现浙江凌普标注的图形商标其实是“aopu”,与杭州奥普的“aupu”仅一个字母之差;而浙江凌普标注的文字商标其实是“凌峰奥普”四字,但是在外包装上放大了“奥普”两字,缩小了“凌峰”两字。崔强认为这明显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过程当中的混淆。
  使用“凌峰奥普”和“aopu奥普”商标的浙江凌峰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这家公司仅仅拥有两个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而非最早申请注册者。
  2009年底才成立的浙江凌普公司,2010年初随即召开全国经销商大会,在上海、湖南、重庆、云南、江苏、成都、河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等地发展了一批经销商,甚至将专卖店开到包括红星美凯龙在内的装饰商城里。
  12月21日,浙江凌普在杭州金溪山庄召开新闻发布会,会后,浙江凌普董事长王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是两个李逵,我是奥普商标第6类的李逵,杭州奥普是奥普商标第11类的李逵,我们只要不互相侵犯就可以了。”
  据王介绍,浙江凌普在江苏苏州将杭州奥普告上法庭,认为杭州奥普侵犯浙江凌普的奥普第6类商标权,并索赔500万元。
  “这等于李鬼要追着李逵打了。”崔强哭笑不得,崔认为,与以往简单地傍名牌相比,这次是一次完全升级,“对手很高明,十分熟悉相关法律,利用商标的不同类别和你打傍名牌的擦边球。”
  
  眼花缭乱的商标转让
  这起商标之争背后有强大的推手公司在运作。
  工商登记资料证实,浙江凌普并不是“aopu奥普”和“凌峰奥普”两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只是被授权使用。“aopu奥普”的商标所有权属于一家叫做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商标为商标使用6类注册,主要用于建材等领域。包括西子、奔腾、格兰仕等众多名牌企业商标其他一些分类,都被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但是现代新能源并非“aopu奥普”商标最早的拥有人,“aopu奥普”商标最早在2001年3月由温州瑞安奇彩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申请,2002年获取核准注册。2005年1月13日,奇彩公司将此商标转让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涂秀平。
  再经过4年之后,2009年8月,涂秀平将“aopu奥普”转让给现代新能源,同年10月,该商标许可给浙江新能源的投资公司。2009年11月17日,现代新能源将这一商标授权给香港注册的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
  因注册的“aopu奥普”商标只能做6类的“金属建筑材料”,这项工作只是运作到一半。
  2009年12月,现代投资通过温州商人孙作东的商标转让,获得“凌峰奥普”的注册商标,其产品包括商标11类的“照明器、风扇、电暖气”等。
  但是,在此商标转让前三个月,2009年9月1日,现代投资已经将“凌峰奥普”和“aopu奥普”许可给浙江凌普使用,依据工商登记资料,此时的浙江凌普还未成立,现代投资也未取得“aopu奥普”的使用权。
  通过这场眼花缭乱的商标转让后,一个完整链条得以衔接,如此拼接的意义在于,两个商标合二为一后,将“金属建筑材料”和“照明器、风扇、电暖气”的功能集合到一起。
  “两个商标既有‘奥普’字样,又分别都包含了金属扣板和具有通风、换气、取暖功能的浴霸,这一商标组合,落实到集成吊顶产品上,形成与我们一样的产品,傍名牌完成。”崔强说。
  山寨产品越来越高明
  在杭州奥普此前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浙江凌普后,在要求法院诉讼保全时发现,浙江凌普账上只有20万元,而授权商标给浙江凌普的现代投资,注册资本也仅仅1万港元。
  曾经代理过宝马股份公司的“BMW(宝马)”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的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表示:“此类做法都是规避傍名牌的风险,将钱款打入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资产,万一被查,以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罚主体,也没多大损失;而租用厂房也是为了减少投入,降低违法成本。”
  张亚洲表示,违法成本低、回报高是出现各类傍名牌现象的根本原因。他以这起事件为例,如果浙江凌峰奥普商标使用不当造成侵权行为得到追究,依照工商的最高罚款也就只有20万元。
  2010年6月,杭州奥普向杭州市中院起诉浙江凌普,要求对方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现在企业每天都会有很多消费者在买到傍奥普品牌的集成吊顶后向我们企业投诉的现象。”杭州奥普董事长方杰无奈地说,现在他面对着比创业时期更艰难的事情。
   (来源:《?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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