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难有望缓解] 农民工讨薪最快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与往年一样,农民工讨薪在年关节口再度成为社会焦点之一。不一样的是,因九大部委合力出击,今年节前农民工讨薪渠道更加通畅,讨薪难度也在逐渐降低。   前不久,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李守镇说:“工资拖欠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减缓,拖欠工资涉及的企业数、职工人数、金额有所下降,群体性事件有所减少。”
  
  农民工讨薪何其难
  2012年1月8日,农民工代表熊得贵向本刊记者表示,因为没有要到工钱,来自湖北、河南等地几十个农民工还在北京焦急地等待着。
  2011年4月14日,熊得贵带领80余名农民工来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在三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东方家园工地施工,当年7月20日工程完成。完工后,项目方支付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一直拖着未给。
  临近年底,熊得贵等人再次去讨要工资。三强公司称,所有款项(包括工资)经香河县建设局清欠办协调已全部拨付到清欠办。
  随后,工人无奈来到清欠办讨要拖欠的工资,但清欠办拒绝支付。
  据了解,熊得贵把手下工队分成两拨,一拨在东方家园施工,另一拨在河北省固安县施工。东方家园7月20日完成施工后,项目方迟迟没有拨付工程款,熊得贵便将固安工程款先行支付了东方家园工地工人工资,后固安工地完成施工,工人发不上工资,熊得贵便带领工人向东方家园项目方讨要工程款项。但最终香河县清欠办以工人冒领工资为由扣押工程款,拒不支付。
  无奈之下,熊得贵求助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希望能提供法律援助。
  该中心随即成立了三人专案小组,并于2011年12月26日拿着立案材料去了香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香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明确表示这种情况不是他们的处理范围,县里有明确规定,这种建筑工地农民工讨薪案件都是由县建设局清欠办来处理。
  在援助律师的再三要求下,香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2011年12月29日,援助律师准备好相关材料去了香河县人民法院,参与维权的公益律师李洪波向本刊记者表示,当时,相关负责人以证据材料不能证明工人在东方家园工地上干过活为由拒绝立案。
  尔后,熊得贵等人补充了新的证据,最新情况显示,2012年1月6日法院已经立案。但在熊得贵看来,情况仍很不乐观。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案例遽然增加。几乎在同一时间,某网站论坛上就出现了一则《7个农民工讨工资被几十人围殴,场面可谓悲壮!》的帖子。发帖者自称是来自重庆的农民工,在山西省临汾市隰县黄土镇寨子乡寨子村附近的霍永高速西段一总队桥梁人工孔桩队干活。干完活后,这位农民工想结账回家,但项目承包方称“没有钱”,还“叫上几十个人拿着钢筋和铁锹打我们几个农民工”。
  在深圳,农民工为讨要薪水,在繁华闹市“裸体讨薪”的照片近日在网上广为流传。
  照片里,在深圳繁华的福田区闹市街头,一个人上身赤裸,下着三角裤,脚踏解放鞋,胸前胸后贴着黑色心形剪纸,头戴一副面具,上书“黑心老板”。
  左右两旁,各有一人手拿“工钱要不到,是老板黑心,还是工程被层层转包的原因?我们该怎么办?”的牌子。“押着黑心老板游街”,引来大量市民围观。
  
  九部委联合发力
  “受欧债危机影响,部分以出口加工为主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等问题,拖欠工资甚至欠薪逃匿现象有上升趋势。”李守镇指出,“由于房地产资金紧张、高铁项目调整、农民工提前返乡等因素,建筑领域工资拖欠问题仍较严重。”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前不久,一场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部署,要求各地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基本无拖欠。
  对于劳动报酬争议事件,人社部要求各地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各地将设立法律援助点,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无偿服务。
  据人保部统计,2011年以来,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已为129.2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29.4亿元。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力度。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力争春节前基本审结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取应得的劳动报酬。
  江苏省泰州市日前启动了劳动监察“半小时维权服务圈”:受理的举报投诉半小时内分配到承办人;承办人在接受后半小时内到达用人单位调查了解承办事项;对重大欠薪逃逸的投诉,专职监察员半小时到达现场。
  截至2011年11月,安徽省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建立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已达9.2亿元,保障全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政府垫付工资后将充当农民工的“追债人”,代替农民工追讨工资。
  
  惩处力度需加大
  在专家看来,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但要从根本上杜绝,仍然有些困难。原因在于,我国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逾期不支付工资的企业,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认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最重要的是加强立法,出台《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要明确工资必须由直接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等。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出台“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
  有专家表示,解决讨薪难题,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如推动各地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工资拖欠多发地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研究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系统,将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系统化、信息化。
  此外,还应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力量。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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