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轨,一个伪概念?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散文精选 点击:

  

  接轨成了近年来最火的词之一。中国入世以来,接轨呼声日益高涨,可政府部门或代行政府职能的机构在接轨问题上的表现却让国人大开了眼界。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百废待兴,诸多方面都需要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学习。事实上,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大都能适用于我国,只要虚心学习认真接轨,不需要购买专利,拿过来就能为我所用。然而这些年来,掌握接轨权的部门为了垄断利益,玩出了数不清的花样。或移花接木,或抽梁换柱,或狗尾续貂,或买椟还珠……笔者下面列举一些现象,实属挂一漏万。希望能引起国人特别是决策层重视,防止更多借接轨之名,行捣鬼之实情况的发生。

  

  姗姗来迟的定价接轨

  

  前几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的程序、定价机制及发行方式等做出了新的规范。宣布今后新股上市定价要与国际社会接轨,由战略投资机构(即市场)决定,而不再由证监会(即首长)说了算。

  

  谁都知道,掌握上市公司的定价权就等于拿到了打开金库钥匙。发达国家为了防止腐败,做到公平竞争,无一例外地把上市公司定价权交给市场。然而恰恰是在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上,国家证监会坚定不移地保持中国特色,无论多少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十几年来牢牢掌控着上市公司定价权,坚持不与国际社会接轨。上市公司想多募集资金,该干什么,可能干什么,用筷子吃饭的人都知道。

  

  到目前中国股市在国民经济多年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已经连续五个月下跌,不少上市新股跌破了发行价,上万亿市值蒸发。2004年9月2日股市创下了五年新低,多数股民血本无归,损失惨不忍睹,众多机构被深度套牢。若不是股市到了走投无路,无法收拾的地步,恐怕证监会依然不会与国际社会接轨。

  

  保险公司捣鬼有术

  

  我国每年车辆肇事逃逸蔚成风气。多年来发生这种事故,事主只能自认倒霉,自己支付丧葬医疗费。而国外保险公司处理这类问题的通行规则是,从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逃逸车辆伤害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此类丧葬医疗费。

  

  车辆肇事逃逸已成为社会公害,我国平均每年五万多起伤亡,轮到谁头上都是飞来横祸,给当事人造成的痛苦难以言表。我国保险公司也有第三者责任险(此险种属于强制保险,车主必须购买),而且取费标准不低(其标准长期以来远高于国际同行)。保险公司只要从中拿出不多的钱,付出一些辛苦,就可以安抚几十万伤亡者的亲属,使他们大大减轻痛苦,减少对社会的怨恨。这种怨恨像瘟疫一样有极强的传染性——这正是国家设立保险公司的初衷,也是由保险公司服务社会的行业性质所决定的。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事,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公司能做到做好,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有比资本主义多得多的优越性吗?为什么不能体现出来呢?

  

  外国保险公司通行的游戏规则,中国保险公司作为专业部门恐怕了如指掌。然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独揽出国考查权和国际规则接轨权,加之巨大的自身利益,指望他们接轨而不“捣鬼”也不符合逻辑。

  

  商业采购更需要接轨

  

  什么叫符合国际标准的企业,许多人用ISO9000说事,其实这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近年来跨国零售集团在国内的大宗采购行为让人大跌眼镜。这些集团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规则,除了要求企业的商品符合标准外,还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环保认证、安全生产认证、建立职工完整的保险体系。达不到上述标准,商品再好,价格再低也不要。

  

  如此道德觉悟,别说我国的企业,就是政府也难得做到。而这种公德正是党中央和国家大力提倡的,为什么不能在实践中提出具体要求呢?

  

  我国不少企业造假成风,不惜破坏环境求效益,不给职工办保险,甚至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如果我国所有采购行为都能与国际社会接轨,上述问题乃至更多问题岂不是能够得到很大扼制吗?可这样的接轨何时才能在我国实现呢?起码在目前连影子都见不到。

  

  火焰山是绕不过去的

  

  长期存在的政府和国有企业小金库颇具中国特色,有关部门想了无数办法,但收效甚微。新闻媒体介绍浙江金华市、河南焦作市的经验:取消本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和原银行账户,其财务由市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要通过统一账户。这个做法节省了大量会计人员,避免了暗箱操作,防止了乱收滥支,杜绝了小金库的出现,被国家有关部门称之为反腐败的绝招。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然而值得人深思的是,这个“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绝招并非金华、焦作为人类社会作出的贡献,而是西方发达国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产物,令人啼笑皆非。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引进了无数先进技术,但是对于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制度总是视而不见。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针对人性的弱点,摸索出了应对诸多变数的行之有效管理制度。执行了近百年,效果十分明显的“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管理模式只是其中之一。

  

  学这些东西,用不着像孙悟空借宝扇一样大打出手,甚至一分钱都不用花。我们为什么不能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试一试呢?为什么我们非得碰得头破血流,非得交足了学费才罢休呢?可怕的是,这个交学费的过程是相当一些官员攫取不义之财的过程,是老百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剥夺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姑息纵容这种行为与共谋犯罪无异。

  

  公安越轨执法的关键是不接轨

  

  我国公安刑讯逼供、非法入户搜查是比牛皮癣还难治愈的顽症。一起起侵犯人权的恶行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就在笔者写稿的同时,搜狐网又披露了这样一桩事实:2004年5月18日凌晨1时,兴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机动大队5名警察连同一名线人,从窗户搭梯闯入兴城东关水产物资住宅楼二楼的一户居民家内,强制在此租房的主人常霞交出“嫖客”,并对其家进行强制搜查。整个过程,警察未出示搜查证及任何可以证明警察身份的证件。几名警察无功而返后,常霞精神出现错乱。6月2日,5名警察涉嫌渎职侵权被批准逮捕,最近这些警察已出庭受审。而这仅仅冰山的一角,千千万万借抓赌创收的警察闯百姓家如逛商场,哪个提前办理过搜查证?

  

  刑讯逼供更是警察的家常便饭。当事人常在庭审时喊冤,说自己是在警察刑讯逼供时不得已招的。法官大人便让当事人出具人证、物证,当事人立马傻眼。没有第三者在场,公安总不会证明自己打人了吧。何况不少警察审讯并不打人,而是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当事人睡觉,没有任何伤痕,如何提供证据。

  

  其实对付这类公安越权执法行为,只要与国际社会接轨很容易解决。国外早有现成的法律,不经检察院批准,拿不到检察官签署的搜查令,任何人不得进入民宅搜查。没有律师当场签字,公安所有审讯结果法院一律不予采信。

  

  没有程序公正怎么可能有司法公正。这么简单的接轨不予引进,如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何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如今这类问题已经无数次激起民怨沸腾,负有立法神圣使命的人大何时才与国际社会接轨呢?

  

  故弄玄虚的医疗接轨

  

  近年来,公立医院吃回扣卖高价药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一盒“神威”牌参麦注射液出厂价是17元,到了医院售价为112.7元。“澳来克”(加替沙星),医院定价138元,而实际进货价仅在13.8元-27.6元之间。尽管公立医院高价药激起了广大消费者强烈义愤,这类现象却是有增无减愈演愈烈。

  

  其实世界发达国家早已成功地解决医院卖高价药问题--医药分家。然而经常出国考察的卫生部门对此装聋作哑,只字不提这种行之有效的接轨,却热衷于搞什么集中采购药品、制定最高限价、严禁收取红包改革,虽然花样翻新令人眼花缭乱,可绕来绕去就是不治病根。由于官方的袒护,医院卖高价药有恃无恐,白衣天使们沦为发患者财的奸商。

  

  医院强调如果医药分家,国家若没有其它补偿政策会影响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医院病根是养的闲人太多,官太多,内耗太多。不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下功夫,纵容医院从不幸的患者身上赚黑心钱才是真正的堕落。

  

  雅可夫先生在《反击医疗产业化——医院黑幕》一文中揭露出来这样的一幕:

  

  在西方国家,当一种新药或新的治疗方法投入临床试验以确定其疗效和副作用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取得患者同意后免费进行治疗,对试验出现的风险也要负责到底;
而在我国,医院从来都不会明确告诉患者这是临床试验药品,也决不会因为是充当试验实体而对患者减免任何费用,这已是国内医院约定俗成的规矩。医生们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医学试验,违背了医学的基本道德;
在患者付费的的情况下进行科学研究,试验成功了,他出名、你买单,名利双收而又不承担任何风险,试验失败则患者人财两空。我不知道政府卫生部门的屁股究竟坐在了哪一边?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191个成员进行的医疗卫生公平性评价中,中国排在倒数第四位。该报告指出,200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3%(同期美国为14%),只是略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5%的下限。政府支出大约占卫生总支出的36%,而非政府支出所占的比重是64%。政府支出所占的这一比例是世界各国中最低的之一,属于世界上最不公平的国家。政府搞形象工程有钱,买小汽车有钱,大吃大喝有钱,养活闲人有钱,偏偏在公共卫生上舍不得花钱,让人很难理解一些政府官员究竟是权为谁“所用”。

  

  “小病忍、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些顺口溜集中表达了群众无钱看病、因病返贫的无奈与辛酸(以上均引自雅可夫文章)。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何与国际社会接轨?卫生部何时给人民一个满意答复?

  

  绵里藏针的教育接轨

  

  日本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极其重视教育,早在明治维新时就通过强制手段普及了小学教育,现在政府教育拨款依然为世界之首。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占政府预算比例不是世界最低,就是持续下降。《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而实际情况是,这一比例连续下滑:1991年为2.85%,1992年为2.73%,1993、1994年为2.52%,1995年为2.46%,1996年为2.44%,1998年为2.55%,2001年则为2.3%,这个比例甚至低于大部分非洲国家。

  

  教育部长公开宣布中国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敎育。他说在发展中人口大国中,中国义务敎育普及率居于领先地位。其实外国的义务教育是免除学生几乎所有费用,包括书本费、午餐费、校车、校服费等。可中国的义务教育仅限于学费,而其它费用加起来比学费又高了许多。

  

  孔夫子主张有教无类的公平教育。外国政府的义务教育无不尽可能体现公平原则,不允许政府办所谓重点学校(当然私人可办,但价格极其昂贵)。可我国各地无不大办重点学校。所有的重点名牌中小学都在收教育赞助费,少则上万元,多则几万元,还必须注明自愿捐赠!外国教育努力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到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工资水平是最高的,这类学校平均拨款是最高的。因而许多优秀大学生积极到这些地区执教,有效地提高了教学质量。可我国农村学校条件极差,待遇最低,能保证教师正常发工资都成了政府官员竞相炫耀的政绩,消灭农村学校危房依然是各级政府的严峻任务。农村教学水平怎能提高,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又从何谈起。

  

  这些年为大学扩招,政府提出了教育产业化,并说这是与世界接轨。雅可夫先生用事实揭开了其中奥秘,国外的“教育产业化”是建立以学校科研为核心的工业园,使教学、科研成果与工业园的发展双向互动,互相促进。其典型代表是具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工业开发区——硅谷。

  

  然而“教育产业化”与我国接轨后,竟然变得驴唇不对马嘴?成了漫无边际的向学生乱收费。变成了“谁出价高,谁买教育机会”的拍卖场。学校本身通过拍卖教育机会成了“赚钱”的行当,整个教育系统的乱收费更是连续多年高居全国投诉之首。近日媒体报道十年来,全国教育乱收费高达2000亿元!今年暴露出来的北航卖录取通知书,与多起由于交不起学费致使学生家长自杀的报道,成为教育部门无法洗刷的耻辱。

  

  课本发行--最无耻的垄断

  

  1999年9月3日《杂文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张晓峰的文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建议重复使用中小学生课本。2002年《中国青年报》再次发表了呼吁重复使用课本的文章。我国现有在校中小学生2.2亿,若以中小学人均课本费180元计算,扣除成本,全国每年至少可节约316.8亿元!课本若能连续使用5年,扣除成本,可节约1584亿元!

  

  在这个问题上,相关部门从来不提与世界接轨。据介绍,发达国家政府早就认识到重复使用课本的巨大好处,由政府统一印制精美的质地精良的课本无偿发给学生,美国学生课本平均使用寿命5年,日本学生达到10年。而我国课本的使用寿命只有半年!

  

  重复使用课本的好处远远不止节省开支。我国森林覆盖率低,造纸会消耗大量林木资源,还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淮河污染的重要原因就是小造纸厂太多)而保存好课本可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助人为乐的美德;
更重要的是,我国还有几百万失学儿童,如果免除课本费用使他们重进课堂,则有可能改变其一生命运。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有多大能量?竟能阻止一个伟大国家如此简单的公平公正?2004年2月13日新华网记者赵东辉的报道揭开了内幕:当前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业务仍由少数出版发行商垄断,教材的出版发行成为该行业最后的“暴利堡垒”。根据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一组统计数据:2001年全国出版图书63.1亿册,总定价466.82亿元,其中课本有33.36亿册,总定价为174.55亿元。教材和教辅类书籍的销售利润,为全行业平均利润的520%!

  

  还是马克思有先见之明,他说如果有三倍利润,人们就甘愿冒上绞刑架的危险。能轻易得到五倍利润的人们,面对可能剥夺这一切的改革,会如何行动还用猜吗?

  

  我们国家一方面把发展教育作为振兴中华民族的头等大事;
另一方面不惜以众多贫困儿童失学为代价,听任垄断者长期从课本中牟取暴利。我无法理解:美国、日本等资产阶级政客掌权的政府为了国家民族利益,能够重复使用课本;
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国家官员,却让几亿国民(包括那些靠卖血供儿女读书的父老乡亲)出高价养活极少数垄断者,并允许这种劫贫济富、损众肥寡的政策长期延续。

  

  结束的话

  

  本人综合这些现象,旨在抛砖引玉,希望更多有识之士关注此事,揭露捣鬼者的嘴脸,引进更多先进文明成果推进我国的社会进步。

  

  一些权力部门瞒天过海,只引进对自己有利的规则,隐瞒对民众有利的规则,这样做不但缺德而且愚蠢。因为闭关锁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拿老百姓当猴耍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指望一身二任的权力部门公正也不现实,如果不把利益从政府职能部门彻底剥离,还让身兼二任的部门独家垄断接轨权,老百姓利益被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权势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一根树干不动,你万千树叶白摇”,老百姓期待的好处,恐怕还要等到猴年马月。

  

  笔者由此更深切地感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意义有多么深远。在权力利益集团的把持下,人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多么艰难。

  

  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很快就要召开,会议将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笔者认为,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与国际社会通行规则接轨,是改善和提高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最好方式之一(最近北京市决定汽车驾驶本年审与国际社会接轨,由一年改为6-10年,受到强烈欢迎就是一例)。

  

  与国际社会游戏规则接轨是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大事,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不能再由各部门自己说了算,应当把国际游戏规则公之于众,让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后,提出可行性方案交给政府部门执行。如果放着诸多现成的,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好办法不采纳,听任有关部门瞎捣鬼,最终会损害执政党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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